| 危险、有害因素 | 主要发生部位(场所) | 主要危险设备(物料)名称 | |
| 火灾 | 供配电系统、余热锅炉附近、热烟管道附近 | 电气设备、余热锅炉、热烟管道 | |
| 锅炉爆炸 | 余热锅炉 | 余热锅炉 | |
| 压力容器爆炸 | 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 | 蒸汽分配缸、氧气瓶、乙炔瓶 | |
| 机械伤害 | 余热锅炉岗位、辅机岗位 | 旋转部位外露处,如:联轴器、胶带运输机等。 | |
| 高处坠落 | 高于基准面2m以上操作点 | 平台、爬梯、过桥等。 | |
| 触电 | 配电室、各工段 | 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开关插座等。 | |
| 物体打击 | 在生产、检修作业过程中 | 各种物体或工件 | |
| 烫伤 | 余热锅炉、储罐区 | 余热锅炉 | |
| 职业危害 | 粉尘 | 余热锅炉 | 余热锅炉 |
| 中毒 | 余热锅炉、储罐区 | 余热锅炉、储罐 | |
| 噪声 | 辅机车间、排污设备 | 余热锅炉泄压阀、二氧化硫风机、风机、泵、汽轮发电机等 | |
| 高温 | 余热锅炉、焙烧车间 | 余热锅炉、焙烧炉 | |
1.1关键设备及重点部位
根据硫酸厂的生产设备及储存方式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为:
(1)焙烧炉、转化器;
(2)余热锅炉、省煤器等余热回收系统;
(3)电除雾器、电除尘器;
(4)二氧化硫风机、空气风机;
(5)干吸循环系统,包括酸循环泵、酸冷却器、硫酸管道;
(6)干燥塔;
(7)硫酸储罐区。
1.2事故的严重程度
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严重伤害、伤害、轻微伤害。
(1)轻微伤害,例如:表面损伤、轻微割伤和擦伤、粉尘对眼睛的刺激;烦躁和刺激(如头痛)、导致暂时性不适的疾病等;
(2)伤害,例如:划伤、烧伤、脑震荡、严重扭伤、轻微骨折;耳聋、皮炎、哮喘、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导致永久性轻微功能丧失的疾病等;
(3)严重伤害,例如:截肢、严重骨折、中毒、复合伤害、致命伤害;职业癌症、其他导致寿命严重缩短的疾病、急性不治之症等。
2、风险控制
2.1 重要危险有害因素控制
(1)、重要职业危险有害因素由安环处和责任部门共同管理。
(2)、安环处组织相关责任部门策划重要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方式,在《工作现场重大风险清单》中应明确。
(3)、安环处负责保存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评价过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过程的有关记录。
2.2一般危险有害因素控制
(1)、一般危险有害因素由责任部门管理,安环处进行监督。
(2)、 危险废物控制
A、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均须向综合管理部填写《危险废物处置申请单》,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
B、危险废物处置后要由处置部门填写并保存《废弃物处置记录》,对送外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保存对方开具的接收单据或票据或对方的签字。
3、风险控制措施
记录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在确定风险控制时,应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1)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企业应以适当、的有效的方法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从业人员对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了如指掌。硫酸厂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
①二氧化硫;
②三氧化硫;
③硫酸;
④柴油;
⑤氢氧化钠;
⑥氨水。
企业应将这些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物质、禁配物质、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告知从业人员,并在显眼的地方张贴告知牌。
5、监督检查
(1)、硫酸厂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工作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不定期对工作现场的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工作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3)、对检查中的不符合,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改进或纠正预防措施。
6、生产、贮存硫酸的车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由于硫酸与金属反应时可释放出氢,氢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在维护硫酸储槽时,要特别注意检测储槽内的氢含量,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维修动火引起火灾爆炸。万一发生物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土灭火,切忌水流冲击物品,以免遇水会放出大量热量发生喷溅而灼伤皮肤。
7、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硫酸生产过程的密闭化和操作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加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掌握机械设备的结构组成、原理、性能及工业要求、操作技巧和诊断、维修能力,不断强化对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行。
8、硫酸贮存地点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仓间要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应与易燃或可燃物、碱类、金属粉未等分开存放。酸罐要密封加盖,装有呼吸管,应设有计量装置,储酸时要保留200~500mm的空间。储存时间不宜太长,否则会使硫酸残渣含量和混浊度升高。储酸周围要留有一定的安全空地,并设有漏酸的处理装置。
9、硫酸运输容器应标明品种、数量、生产厂名、商标和出厂日期等。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硫酸时要尽可能避免与其它物资混装。使用汽车运输硫酸时,硫酸浓度超过90%以上者,车身前面要有“危险”标志,超过10%的要挂有“毒”字标志,行走时要选择流通量小的道路,因转载、休息、事故等需要暂时停放时,要尽可能先择安全的场所。
10、硫酸生产单位应配有淋浴器、浴室,作业现场附近要备有清洗用水龙头。作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面罩、手套、胶靴及防护服等。人触及硫酸后要采取适当措施,当眼睛接触时,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食入时,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以上情况发生后应尽快转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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