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类别 | 保证措施 |
| 燃烧爆炸 | 1、生产厂区醒目位置应悬挂“禁止烟火”警示牌 |
| 2、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时及时采取切断、堵漏或加强通风等措施 | |
| 3、易燃易爆介质输送和储存设备、管线等应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查 | |
| 4、有毒、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完好,应定期标定 | |
| 5、有散发可燃气体厂房内的通排风设施要与可燃气体报警联动 | |
| 6、火灾自动报警及所属消防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 | |
|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器 | |
| 8、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必须加装阻火器,可燃气体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 | |
| 9、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联锁、安全阀、爆破板保持完好,应定期检验合格,且有标志 | |
| 10、装卸车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装卸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应对鹤管(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严防泄漏;槽车充装必须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汽车槽车和漕船在装卸时,必须规范接地,装卸工作完毕后,应静置10分钟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装卸中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鼓包、泄露、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他异常现场;应注意储罐和槽罐的装载程度,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5%;装卸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主要品种的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 | |
| 11、生产用明火、加热炉的位置必须满足安全规范规定的风向、安全间距等要求 | |
| 12、现场使用气焊、电焊、喷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动火措施 | |
| 13、火炬的布置应满足安全风向、安全间距的要求,火炬系统严禁空气进入 | |
| 14、机械轴承等转动部位应及时加油润滑,并及时清扫附着的可燃污垢 | |
| 15、易燃易爆物料研磨、粉碎前必须分离出金属物,对研磨、粉碎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应采用惰气保护 | |
| 16、检修输送、贮存易燃易爆介质设备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器具(如铜制、木制、橡胶等) | |
| 17、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化学品的金属容器时,严禁抛掷、拖拉、摔滚 | |
| 18、对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金属设备内壁应做到防锈处理,定期检验 | |
| 19、可燃物料必须与高温设备、管道等可靠隔离 | |
| 20、可燃物料的气力输送必须采用惰性气体 | |
| 21、氧气管道应保持清洁,引氧退氧时应控制速度,防治爆燃 | |
| 22、根据生产需要和可能,用不燃液体和闪点较高的液体代替闪点较低的液体;用不燃液体稀释可燃液体,使混合液体闪点、自燃点提高;对于有聚合放热自燃危险的液体应加入阻聚剂 | |
| 23、建筑材料应用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用防火涂料或阻燃剂浸涂木材、织物、塑料、纤维板、金属构件等提高耐燃性和耐火极限 | |
| 24、易燃物料进行干燥、蒸馏、过滤、输送时应保证负压操作 | |
| 25、有燃爆危险物料的设备和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密封垫片必须符合工艺温度、压力和介质的要求 | |
| 26、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输送管道必须采用无缝钢管 | |
| 27、贮存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系统定期做气密性试验和耐压试验 | |
| 28、应设置防爆墙、防火堤、防爆片、止回阀等阻止火势蔓延和爆炸波扩散的设施 | |
| 中毒 | 1、优先选择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尘毒或将尘毒物质消灭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 |
| 2、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现场排放,定期检测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超标及时治理 | |
| 3、加强室内通风,加强检测报警装置的维护保养,确保在线投用、有效 | |
| 4、在密闭的设备和管道中进行气流输送,应采用机械化程序,尽量减少人员与尘毒的接触机会。 | |
| 5、加强输送贮存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管道的维护,杜绝跑冒滴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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