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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7年起,户用非自然人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

12月22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并且未获得机制电价的风电、光伏项目,分风电(不含深远海风电,下同)、光伏两个项目组,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171.74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为132.28亿千瓦时,光伏为39.46亿千瓦时。

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

机制电量比例: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风电为70%,光伏为80%。

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每千瓦时0.35(含税,下同)元,竞价下限风电为0.094元,光伏为0.123元。

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0年。

值得重视的是,在其他事项中,文件明确,自2027年起,“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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