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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月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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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月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为了保障煤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月后,必须升井进行检修、调校,直到设备的各种性能参数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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