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及封泥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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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及封泥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