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煤矿知识>《规程》对巷道贯通有那些规定?

《规程》对巷道贯通有那些规定?

《规程》对巷道贯通有那些规定? >

《规程》对巷道贯通有那些规定?

答:(1)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时,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3)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事故发生后,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上一篇:综采工作面倾角大于多少度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运输机伤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