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各类事故的发生,心悸之余,是阵阵的惋惜与沉痛。发生各类事故,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同时,也为铁路全体干部职工大客流吹响冲锋号的时候敲响了安全警钟,
痛定思痛,事故过后,撤职、降级和考核各级责任人是必须的,但我们更应该在这次警钟炙鸣之后,去思考,去反省,去假设。若是在同样的环境之下,相同的条件之中,这样类似的事故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何去避免?安规技规背得再熟,规章制度再了然于心,难道就能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就能杜绝所有的安全隐患吗?虽是必然,也非绝对!
什么是安全?安全是生命健康和公私财物的万无一失。而自身的生命,在安全中,理应放在首位。不论是讲标准、严要求,还是守纪律、讲规矩。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安全。规章条文的硬性制度,是用来保障安全生产大发展可持续性的必要保障。
从我们自身来说,应当在最根本的思想中,牢固树立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不仅仅是自己个人的生命,还有身边同事、工友等其他人生命的敬畏。有了敬畏,便有了责任,进而主动地去履行责任交付给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要时刻提醒自己,自己在一个团体中所处的位置,位置决定了自身的价值,而自己要做的,就是要充分体现出自己应有的价值。就景区事故中,防护员在自己的位置上,就没有发挥出自己应有的价值,从而令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形同虚设,也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生命充满敬畏,在岗位上发挥自己应有的价值,时刻紧绷安全红线,安全至上,即是生命至上。以人为本,若将规章制度、条文律例的被动要求,转化为牢记心间、主动实行的自觉行动。更进一步,把这种自觉行动提升为铁路企业的内部安全文化,并不断传承和发扬。若能如此,则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必将降至冰点。
(文/毕勤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