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财经资讯>北京小鹏汽车公司被罚10万元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

北京小鹏汽车公司被罚10万元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

北京小鹏汽车公司被罚10万元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税稽三罚﹝2022﹞6号)。北京小鹏汽车有限公司因存在其他违法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其处以罚款10.27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小鹏汽车有限公司为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09868.HK)全资子公司。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98.55%。

  小鹏汽车官网显示,小鹏汽车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专注未来出行的科技公司。小鹏汽车于2020年8月27日以XPEV的股票代码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募资17亿美元。2021年7月,小鹏汽车登陆香港联交所,募资158亿港元,成为港股智能电动车第一股,并已纳入恒生综合指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去年下半年投诉量居城商行在深分行首位

上一篇:先锋期货收警示函 居间人管理存在4宗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