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正式将环境保护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指导方针,明确提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加强环境管理”。
二,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对策
“八五”期间,特别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中国在世界上率先提出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首次明确提出改变传统发展方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随后,中国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和行动计划,确定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稳妥地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环境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
“九五”期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在此期间,中国的环境保护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大力推进“一控两达标”(按功能区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污染源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达标)工作,全面启动“三河”(淮河、 海河、辽河)和“三湖”(太湖、滇池)“两控区”(酸雨污染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大气污染防治、“一城一海”(渤海)污染防治(简称“33211”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取得初步阶段性进展。 国家“九五”计划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已基本实现,环境保护取得了巨大成就。
“十五”期间,党中央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2002年,我国首部循环经济立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标志着我国污染控制模式由末端控制向全过程控制转变。
“十一五”时期,国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制定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强化资源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建立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和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