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南非投资的主要法律是《出口信贷和外国投资法》、《再保险法》、《贷款协议法》和《外汇管制大赦和税收修正法》。其他与外资管理相关的法律还有公司法、税法、金融机构投资基金法、劳动法、竞争法、环境管理法等。此外,南非贸易和工业部是投资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门,其他投资管理部门包括:南非税务总局、南非国家经济发展和劳工委员会、地区工业发展委员会等。此外,根据南非科技部2007年颁布的《技术创新机构法》,南非设立技术创新机构,为从事技术创新发明的个人、协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帮助。
目前南非实行按居住地征税的政策。根据与不同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非南非居民仍然必须就其在南非的收入纳税。南非的税收主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四项税费;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进口税。目前南非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4%。
此外,南非现有的工业投资促进政策主要包括:
1.对外国投资的补贴。南非贸工部免除投资南非新兴制造业的外国投资者引进机器设备费用的15%,最高300万兰特。
2.外包和离岸计划。根据南非政府2006年的备忘录,为吸引外资在南非开展外包和离岸业务,南非向外包和离岸业务的投资者提供资金援助。援助金额为每名雇员37,000至60,000兰特,每名接受培训的雇员12,000兰特。
3.重要的基础设施计划。南非贸工部对符合条件并能改善南非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进行补贴。重要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电力、电信、污水、垃圾处理、燃料供应等项目。资助金额为工程造价的10%至30%。
4.影视制作退款计划。根据南非贸工部2008年发布的影视制作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国外独家、合作影视作品将被退还一定的制作支出。其中,故事片、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国外独家产品实行15%费用返还政策,合作制作的产品获得35%制作费用(600万以内)和25%制作费用(超过600万的部分)。
5.特殊产业扶持计划。该计划为从事行业研究工作的非营利性商业机构提供80%的成本激励和融资援助。
南非现有的一般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工业开发区规划。工业区与国际港口相连,区内出口制造企业可享受宽松的投资环境和灵活的政策。其中,国际口岸保税区免征增值税和机械、原材料进口关税。
2.出口市场和投资援助计划。该计划将补偿出口商在国外市场扩大南非产品所产生的一些费用。出口商可以在市场研究、贸易检查和参加国际展览方面享受融资援助。计划具体包括空出货,送样,日常委托,展览,复印副本等。在出口活动中产生。
3.黑人商业供应商发展计划。该计划是南非贸易和工业部于2003年发布的一项投资促进政策。为南非黑人持股51%以上的企业提供一次性80%的成本抵扣,帮助企业在管理、营销、生产、标准、物流等方面增加核心竞争力。最高扣除额为10万兰特。
4.合资企业激励计划。为了实现2004年南非政府合作发展战略提出的2014年目标,南非政府对合资企业实施了投资激励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合资公司进口机器设备提供90%的成本扣除,最高300万兰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