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强制性。环境规划的编制是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环境污染控制和综合整治进行及时和空的科学安排和规定。它是正确认识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关系、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是科学决策的过程。
环境规划的编制程序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编制阶段、准备阶段、批准阶段和实施阶段。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分为几个工作步骤来组织实施。如下所示:
一.准备阶段
(1)明确编制任务,实施编制计划应组成编制工作组,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编制组、技术协调组和重点项目研究组,分别负责主计划的编制、横向、纵向和内外技术联系与协调,开展环境现状评价、环境预测和对策研究。
(2)调查研究了解环境问题的发生和解决是环境规划的出发点和归宿。环境规划涉及的指标范围广,指标体系完整,体现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研究突出以下几个方面:①收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和文献。包括区域经济社会现状及发展规划、现有或全国环境规划纲要、初步环境规划及实施情况、总结与分析等。②区域自然环境条件。③区域污染源现状、环境问题发展趋势、主要污染行业及污染动态变化。④环境研究成果等。
(3)编制环境规划的技术大纲。根据区域环境问题,确定规划重点,拟定技术大纲,经论证、审定后,作为规划的行动方案,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下达规划任务。
二、编制阶段(一)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是环境规划的基础。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运用数学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描述,从而为规划区的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包括污染源评价、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环境自净能力评价等。(二)环境预测环境预测是指在对环境质量的过去和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的科学手段和方法,推测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质量的变化。环境预测是环境决策和管理的基础,是制定环境规划目标和计划的重要依据。环境预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源预测、环境质量预测、生态环境预测和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预测。
(3)确定环境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环境目标是决策者在一定条件下应达到的环境质量条件或标准,是环境规划的核心。制定适当的环境目标是制定环境规划的关键。环境目标应与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城市和区域的功能性质以及当前和未来的环境条件和经济实力相协调。一般来说,环境规划的总目标可以通过定性描述来确定,主要的环境问题和在规划期内要达到或解决的程度可以用文字来作结论性的说明,而分目标和具有区域共性的环境问题可以用具体的目标来列出,这些目标可以用定量的概念来描述,如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水和气体的环境质量指标值等。规划目标以环境指标体系为特征,是一定时间内所有环境因素构成的环境系统的总体反映空。
(四)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区域环境结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的差异,对区域进行的合理划分。其主要目的是合理布局,确定具体的环境目标,便于环境目标的管理和措施的实施。
(五)拟定规划方案。制定规划方案是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法。规划方案是环境调查、筛选重大环境问题、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环境预测和对策的全过程。一般区域环境规划方案,拟定几个(2 ~ 3个)备选方案,然后进入投资估算和可行性分析。根据技术政策、法规和标准对计划进行评估,研究各种计划的后果、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和计划本身的可行性。对这些计划进行比较,并为决策推荐满意的计划。
(六)投资估算和可行性分析。对于规划方案,根据规划对策内容,估算环境规划总投资需求,具体工程措施应包括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对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环保投资安排和需求估算,分析财力对环保投资的承受能力,决定采用何种规划方案。经过反复协调和不断反馈,采取一系列对策和措施,直至基本实现规划目标,以达到最佳投资效益,使环境资源利用基本合理可行。
(7)完成规划文本。
三。批准和实施阶段
编制的环境规划,经专家论证、修改、补充、完善后,报国家环保部门、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综合平衡,进一步修改、定稿。审批阶段是环境规划全过程中重要的一天,是实施规划方案的基本途径,是环境管理中重要的工作制度。
环境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组织各种力量推动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