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120
D 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带式压滤机
带式压力过滤器
JB/T 9040-1999
1999年6月28日发布,2000年1月1日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
序
本标准是对ZBD96 013-90 YD带式压滤机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进行了编辑,主要技术内容保持不变。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它将取代ZBd96 013-90。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沈阳选矿机械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世芳、张莉、李俊、刘玉恒、黄家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式压滤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带式压滤机(以下简称压滤机)。
2参考标准
下列标准中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所有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将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包装、储存和运输的图形标志
形状和位置公差-没有显示公差值
漆膜附着力的试验方法
形状和位置公差检验规则
声学.用声压法测定噪声源的声功率级.用包络线测量反射面上方表面的简单方法
运输包装的接收和交付标记
工业产品说明书的一般原则
型号GB/T 13306-1991
3产品分类
3.1类型
根据压滤机区域的不同,压滤机有以下六种类型,如图1 ~图6所示。
图1 S5:五个S形滚轮
图2 S3P型:三个S辊和一对压力辊
图3 S4P型:四个S辊和一对压力辊
图4 P3:三对压力辊
图5 S3P3:三个S辊和三对压力辊
图6 S7:七个S形滚轮
3.2模型表示方法
3.3基本参数和尺寸
压滤机的基本参数和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模型
带宽毫米
带速米/分钟
进料浓度%
滤饼水分%
生产能力t/h
电机功率千瓦
评论20.00
65~8030
0.15~4.003.00~5.00
2.2泥淤泥煤
1.50~6.00
82~8658~87
0.15~0.350.15~1.00
5.5生化污泥城市污水
3.4模型示例
工作宽度为2 000mm,压滤区类型为S5的带式压滤机标记为YD–2000 S5带式压滤机。
4技术要求
4.1压滤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4.2压滤机框架的表面涂层允许有以下两种:
a)玻璃钢。涂层厚度不小于1.5毫米,在玻璃钢涂层外侧涂两层环氧树脂漆,厚度不小于60 μ m。
b)防腐漆。第一层和第二层为720环氧锌底漆,膜厚不小于74微米;第三层为842云母铁环氧底漆,厚度不小于90 μm;第四层为610–3氯化橡胶厚浆漆,厚度不小于30μm m,漆膜附着力不低于GB/T 1720的二级。
4.3张紧辊应具有保持上下过滤带张紧的功能。压滤机工作时,张紧度应能自由调节,其同步机构应灵活。滚筒表面应涂有耐磨层。
4.4驱动辊、压力辊和转向辊表面应涂有橡胶,橡胶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目
数值4.5过滤带的跑偏调节装置应能保证过滤带跑偏时自动回到原位。当调偏装置失灵,发生严重跑偏时,应能自动停机。
4.6气动部分的管路和胶囊密封应良好,在设计工作压力下不应有泄漏。
4.7压滤机运行应平稳灵活,工作时噪声声压级不大于80dB(A)。
4.8所有滚筒之间的轴线平行度不得大于φ1毫米。圆柱滚子相对于轴线的同轴度不应低于GB/T 1184中的K级。
4.9压滤机上的空中心辊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其静力矩应标在图上。
4.10拉线急停开关应灵敏可靠。
4.11 空运转时,轴承外圈温度不得高于60℃,温升不得高于20℃。
4.12压滤机应配有清洗水管,过滤带穿过时应彻底清洗干净。
4.13压滤机的紧固件应由不锈钢或镀锌材料制成。
4.14出料刮刀的刀片应与出料滚筒的圆柱面线平行,刀片与滚筒表面的间隙应小于0.5毫米
4.15除框架外,其它外露非加工金属部件表面应涂两层底漆和两层油漆,漆膜总厚度不小于74μm,漆膜附着力不低于GB/T 1720中的ⅱ级。油漆应均匀,不得有脱漆、脱皮、裂纹、流痕等缺陷。
4.16压滤机的完整供货范围:
a)成套机械部件(不包括附属设备、过滤带等。);
b)电机;
c)电气控制开关柜。
5测试方法
5.1压滤机应在滤带额定最大张力和速度下运行2h空,并应检查以下项目:
a)目视检查4.3和4.7中各系统的动作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b)用手推动传感器挡板,检查4.5挠度调节装置是否灵活;
c)用手拉动限位开关和急停开关,验证4.10的可靠性;
d)开启清洗装置,调节水压至最大允许值,按GB/T 3768测量压滤机的噪声声压级。
5.2 4.4的要求应通过检查挂胶质量证明书来检查。
5.3按GB/T 1958检验4.8的要求,所用量具的精度应不低于0.05毫米
5.4 4.6中的胶囊应进行压力试验。向袋内注水,其压力应不小于设计压力的1.25倍。
5.5压滤机油漆外观质量用肉眼观察,漆膜厚度用磁性测厚仪测量,漆膜附着力按GB/T 1720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分为压滤机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压滤机须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6.2.2工厂检查包括以下项目:
a)压滤机结构要求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b)本标准的4.2 ~ 4.8和4.10。
6.3型式检验
6.3.1压滤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新旧产品转移到另一工厂进行标识时;
b)正常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和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c)当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当国家质检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的所有要求。
6.3.3型式检验应在已通过工厂检验的产品中选择一种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样检验。
7.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
7.1压滤机应在适当和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志,其型号和尺寸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并标明以下内容:
a)制造商的名称和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主要技术参数:
1)过滤带的工作宽度,mm;
2)过滤带的线速度范围,m/min;
3)主机传输功率,kW;
4)体重;
d)工厂编号;
制造日期。
7.2压滤机应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GB/T 9969.1的规定。
7.3压滤机的包装标志应包括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符合GB/T 6388和GB 191的规定。
8.包装、运输和储存
8.1压滤机的包装可分为裸包装或密闭包装,密闭箱应通风防雨。
8.2压滤机应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总图和安装图;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证书或质量证书;
d)装箱单。
8.3封闭箱壁上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记,应符合7.3的规定,包括:
a)接收站和接收单位的名称;
b)交货站和交货单位的名称;
c)合同号、产品名称和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和外形尺寸;
e)重心、提升线、储运图示标志。
8.4裸露时,标签应贴在明显位置,并符合8.3的规定,其重心标在产品上。
8.5压滤机可以整机交货,也可以分段交货。压滤机整机出厂的零件没有标注。分部或组装单位交付的压滤机应标有组装图的图号,连接部位应有安装标记。零件应贴上标签,并填写零件的图图号。
8.6压滤机的包装和运输应满足水路和陆路运输的要求。
8.7压滤机应存放在仓库或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