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公司)面向社会各界,本矿(公司)全体员工就安全生产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各项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2.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3.确保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下井(采坑)时保证每天有一名矿级领导值班;确保矿井安全设施装备水平、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不因任何条件变化而发生滑坡。
4、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法定时间,并经考核合格。
6.为矿山企业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同等雇主责任险。
7.确保生产环境符合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
8、地下开采矿井要达到以下要求:
(1)确保所有地下场所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2)实施机械通风,确保所有井下作业场所有合格的新鲜空气;
(3)保证井下排水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4)使用符合标准并保持正常运行的起重运输设备,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9、露天开采矿井要达到以下要求:
(1)实施台阶开采,保证平台宽度和设计边坡角;
(2)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
(3)定期观察边坡稳定性。
10.定期免费为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1.保证对本企业委托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并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12.死亡事故发生后,主动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停产整顿,待发证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拿回《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开始生产。
承诺单位:(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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