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破工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他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二、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
三、爆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指挥,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危险信号应立即作出反应,严禁进行任何危及爆破安全的活动和未经许可发出指挥信号。
四、在危险区域的边界和出入口设置岗哨和醒目标志。爆破前应发出明确的起爆信号,爆破后应发出明确的释放信号。警戒人员应手持红旗,爆破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五、听从班长指挥爆破工作,交代现场情况。
六、爆破工有权拒绝违反爆破安全规定和危及安全的错误命令。
七、在试验新的爆破技术、爆破方法和使用新的爆破材料时,应提出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措施,并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试验。
八、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后,及时检查和处理爆破区域,认真检查爆破效果,经班长同意方可离开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