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选矿厂普遍采用这种方法回收选矿废水。通过对不同矿山选矿废水的实验研究,发现在同一选矿废水中加入不同药剂或不同量的相同药剂时,结果是不同的。但它们有以下共同点:
1.混凝效果对比试验:分别以聚合硫酸铁(PFS)、混合氯化铝(PAC)和明矾为混凝剂沉淀剂。结果表明,明矾作为混凝剂较为经济合理,其最佳投加量一般可控制在30mg/L左右
二、聚丙烯酰胺PAM对混凝效果的影响:PAM的加入进一步提高了废水的混凝效果,但由于是有机高分子,水中COD值增加。实践中,考虑到混凝处理效果的变化和COD值的升高,PAM的投加量一般为0.2 mg/L。
三、沉降时间对废水的影响:混凝后静置时间为30min。
4.吸附试验: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比颗粒活性炭少,基本上是颗粒活性炭的一半就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同时,由于粉末活性炭容易进入精矿,在水循环中不会积累,所以选用粉末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最佳投加量一般为50 ~ 100毫克/升..
5.浮选试验:废水经混凝沉淀和活性炭吸附后可完全回用,对选矿指标无影响。经过明矾(30mg/L)和聚丙烯酰胺(0.2mg/L)混凝沉淀和粉末活性炭(50 ~ 100 Rag/L)净化后,出水水质不仅达到国家矿山废水排放标准,而且回用结果表明,该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完全可以回用,不影响选矿指标,选矿过程中浮选药剂的用量也有所减少。同时,由于废水的回用,减少了淡水的日消耗量,对于水资源短缺的我国来说,减少污染,净化环境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该方法简单有效,具有广阔的工业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