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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

  1)装载危险货物的处所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舱内不得留有酸、碱、煤、棉、油脂及有机物地脚。

  2)装运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时应做到最后装,最先卸,装毕即开航。

  3)当危险货物在舱面积载时,应不影响腹腔的安全操作和船舶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通道畅通。甲板货物应与消防栓、测深管道等设施保持一定的距离。货物要绑扎牢固,防止任何移动。

  4)在舱内堆码时,应有与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铺垫。如钢桶包装,每层之间应用木板衬垫,以防滑动。装运爆炸品、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时,应用木板与舱内铁器部位围栏衬垫,以防摩擦产生火花。装运易自燃物品,每层间应用木板、竹片隔垫,以便通风散势。塑料容器的堆码不应过高,每层间须用木板衬垫。因塑料容器的强度受外界温度影响较大,气温低时,易使材质变脆;气温高时,易使材质变软。在积载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以防止压载过重使容器破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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