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理、登记和备案
设备进厂必须验收,设备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必须清点并记录。随附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必须归档。所有需要移交生产和使用的设备都必须经过鉴定和验收,并按照工厂精度标准进行测试。合格后才能交付正式生产。如遇设备变动,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二,监护权
无论设备是否使用,都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待激活的设备应存放在防潮、防尘、防火、防晒的地方。
三。迁移和分配
因生产需要,设备需要从一个车间搬到另一个车间时,必须经设备动力科(电机科)审核,报厂部批准。企业长期闲置的设备应转移出去。出设备、普通设备必须报主管机关批准;部装备和重、大、精、稀设备必须报部审批。移交设备的附件、辅机、相关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应移交给移交单位。
四。密封和租赁
当设备因生产任务不足或生产工艺改变而闲置时,可将设备封存或借用。
设备闲置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就地封存。这个可以由车间提出,计划调度部门检查平衡,设备动力部门审核报厂批准,使用部门就地封存,财务部门停止。密封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擦拭干净,清点随机配件和专用工具,妥善保管,用布盖好,防尘、防锈、防潮,并定期检查。凡储存设备已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也应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封存的设备如需再次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会签。启封时,仔细检查,详细记录情况。
设备租赁需经厂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借用单位除了支付租金,还要负责借用期间的设备维护和设备折旧。归还时,需要办理验收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事故处理
根据-机修部的规定:任何非正常损坏造成的设备停机或效率降低都属于设备事故。如果设备损坏,生产中断,停机修理需要五昼夜以上,或修理费用五百元以上,厂内供电设备故障,供电中断十几分钟,则为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要保持现场,及时通知设备动力科,由设备动力科会同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并组织抢修。对于重大事故,安全部门必须参与,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没有防范措施。重大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上级报告,严禁隐瞒或轻报。
六、自制设备管理
自制设备转为固定资产时,应进行技术鉴定,证明其设计合理,不存在影响工艺和产品质量的问题。经过一定时间的生产实践,验证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与其他设备一样进行资产价值的确定和管理。
七。设备的报废、改造和更新
如果设备太旧,型号太旧,精度差,生产效率低,经济上不值得改造,或者因事故造成主体结构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可以向设备动力科申请报废。设备动力部会同使用部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鉴定,报厂部批准。设备原值在1万元以下的,经厂领导批准可报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0000元的应报上级批准。
目前,中国许多企业的设备大多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老产品。为了适应四个现代化的要求,对旧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应该对设备的更新采取谨慎的态度。经过严格的经济核算后,只有真正需要更新的才会更新。
设备改造是为了使现有的旧设备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扩大技术的应用范围,提高加工精度,增加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改善操作人员的劳动条件。
设备能不能改造,怎么改造,都要在技术上反复讨论,在经济效果上分析比较。只有确定了,才能改革。设备改造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改造应尽量结合大修进行。改造后的结构变化应在设备说明书和备件图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