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处理社会发展与水污染的关系,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国家权力机关依据法律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对水污染源头排入水体的污染物的种类、特性、浓度、排放总量、排放时间、地点和强度进行限制和监督,对污染源的规划布局、废水处理措施和处理程度进行指导和协调。
概述20世纪70年代初,人们逐渐认识到,水污染的解决必须从污染物的生产过程开始。在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考虑水污染对环境生态系统的影响,进行综合规划和管理。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头的治理逐步展开。
1973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和《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开始治理污染源,启动了区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比如北京的地表水源地官厅水库,已经跨行政区划进行了监测,并对水质进行了评价。成立了官厅水源保护办公室,对官厅水系的污染源进行综合控制和管理。
对于水体的不同用途,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是不同的。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只对点污染源进行控制和管理。尽管相对的污染源提出了禁止使用可生物降解的化学农药、合理施用化肥、控制农田排水和污水灌溉、控制降水引起的地表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等措施,但仍然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措施水污染源头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一、设立管理机构,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①设立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和控制标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工厂企业的发展计划,实施保护水体的奖惩制度。②根据环境保护基本法,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污染源头的具体法规和规章。制定不同水体的水质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统筹规划和区域综合治理:①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工业区规划时,应考虑水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对可能的水污染采取预防措施。(2)打破行政区划,根据水体用途、流域和供水特点,对所有污染源进行综合规划和综合治理。③提高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普及率,建设城市和区域污水处理厂,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任意排放。规定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工业废水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④同行业废水集中处理,或同行业工厂车间适当合并,减少污染源数量,便于管理。⑤有计划地治理污染水体,如清理河床,防止雨水污染。
三、减少和杜绝废水排放:①既要控制废水污染物浓度,又要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②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适当处理后可循环利用,如电镀废水闭路循环,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作为冲厕所和喷洒道路的杂用水。(3)改造工艺,减少甚至不排放废水,或者降低废水的毒性。(4)妥善处理垃圾和工业废渣,避免降水和径流的侵蚀和溶解造成水污染。
水污染源头管理的发展有以下趋势:(1)管理机构由分散到集中,一般设立国家环境管理机构,设立国际组织协调有关国家的水环境保护工作。许多国家都在不断颁布和修订各种环境保护法律和标准,规章制度日臻完善。②在水污染防治的关系上,应强调预防为主的原则。③改变单纯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方法,控制污染物总量,使污染物总量不超过水体自净能力。④根据受纳水体不同断面污染源的用途、重要性和强度,分别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而不是采用统一的标准。⑤水污染源头治理从单一治理发展到跨行政区划的流域或水系的区域综合治理。⑥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处理从无害化处理发展到处理后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