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分工
28.1公司电机部有专职防腐管理人员,负责全厂设备的防腐计划和技术管理;车间人员负责设备防腐的具体管理。
28.2防腐管理的实验研究人员和施工单位应经常进行总公司设备腐蚀与防护的调查,制定防腐课题和计划,分析腐蚀的原因和防护方法,总结防腐经验和成果的防腐技术。
28.3设备部门应确保防腐设备的材料、保护方法和结构正确合理。制造部门(单位)制造的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安装人员应了解防腐材料的性能和要求,防止在安装过程中损坏。
28.4档案的建立和技术管理
28.4.1对于被生产介质腐蚀的设备和管道,由电机管理部门组织建立防腐档案和卡片,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工作温度、压力、材料介质、性能和防腐措施、施工日期、施工工艺、用途、每次检查和维护等。一般情况下,受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站或区建立防腐记录台帐,防腐记录一次。
28.4.2每年6月15日前,机动管理部根据生产中的腐蚀问题和现有的施工力量,组织评审下一年度的防腐计划,包括实验研究项目和设备试制的预算费用等。
28.4.3所有易受腐蚀的设备应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不得无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已有的防腐措施。生产实践证明确实不合适后,由车间提出新的方案,经电机管理部审查,设备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修改设备原有防腐措施。
28.4.4新的耐腐蚀材料的使用和新的耐腐蚀技术的推广必须经过小规模试验和中等规模的鉴定,其在生产中的应用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
28.4.5机动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生产车间,进行大气腐蚀实验研究,分析腐蚀原因,提出防腐措施和防护方法。作为一个重要课题,生产中的严重腐蚀导致被动腐蚀,确定了相应的防腐措施。
28.4.6在生产中改变工艺条件或更换、增加设备、管道和管件时,必须考虑材料的耐腐蚀性。
维护和检修
28.5.1对已采取防腐措施的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计划维护。防腐蚀措施的改进(包括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应与计划维修结合进行。
28.5.2杜绝“滴、漏、跑、冒”现象,不随意安装浇、排水空管道。设备维修空排出的废气和污水也应严格处理,防止设备和建筑物腐蚀。
28.5.3设备停止使用时,应采取防腐措施,如灌注空、吹扫、充氮、除油、除尘等。
28.5.4对于有防腐层的设备,严禁焊接部件。焊接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或焊后重新进行防腐。
28.5.5当使用特殊的耐腐蚀金属或合金材料时,应严格遵守生产和维修的焊接、清洗、热处理等工艺规程。在高腐蚀性介质中,应防止不同种类的金属合并使用。
28.5.6严禁锤击和敲打非金属设备和有防腐层的设备及管件。
28.5.7严格执行防腐设备的维护和施工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28.5.8延长设备、管道和建(构)筑物的使用寿命,结合大修和日常维护进行除锈、防腐和刷油处理。
28.5.9所用的防腐材料应符合技术要求,并应有检验证书和生产日期。
设备防腐检查和记录
28.6电机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相关单位对公司设备、管道、厂房的腐蚀和防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鉴定,并提交书面报告。
28.7应逐步采用先进的状态监测仪器来监测运行中设备的腐蚀情况,为预知维修打下良好的基础。
28.8设备腐蚀的定期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28.8.1腐蚀类型、腐蚀深度、焊接条件和腐蚀产物的分析。
28.8.2防腐层的金相显微镜检查、探伤、老化程度、开裂、脱落、磨损及其他损伤等。
28.9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一式两份),由电机管理部和车间保存。
28.10年检应在各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检查时,对同类型设备,按数量抽查1 ~ 2台。对于同类型的管道,取主管道或支管的第二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