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矿业权评估中,矿山生产能力具体确定如下:
1.对新建(待建)或在建矿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按照“一次划界、分期配权”的原则在矿业权有效期内划定评价范围的,以划定的资源储量和实际生产年限确定生产能力;未界定评价范围的,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生产能力,或者根据上述生产能力确定的原则、影响因素和估算方法,根据地质矿产赋存和开采技术条件,模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生产能力。
2.对生产矿山连续登记中矿业权转让的评估,按照采矿许可证或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载明的生产规模确定的生产规模为生产能力参数;生产矿山采矿权抵押和挂牌评估,也应确定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作为评估的生产能力参数,但应披露实际生产规模;对于生产矿山一般市场交易的矿业权评估,可根据矿山生产能力、矿山服务年限和储量规模相匹配的原则,以及上述生产能力确定原则和影响因素,合理确定生产能力参数,也可根据评估委托方的需要或目的确定生产能力参数(如在咨询评估的情况下,评估委托方会要求根据不同的生产能力进行价值估算、比较和决策)。
使用寿命的计算
根据以上确定的矿井生产能力,矿井服务年限按以下公式计算。
1.金属矿物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a-矿井生产能力;
q-可采储量;ρ——矿石贫化率。
上式中的矿石贫化率,原是废石混入率。由于混合废石的品位一般较低,具体数值不易确定,为了简化计算,常采用矿石贫化率代替废石混合率。
上述公式也可用于化工、建材等对矿石品位有指标要求的矿种。
2.非金属矿物
储量系数的取值及其说明与前面的描述(产能估算法)相同。
3.石头矿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石矿石的可采储量;
废料的年产量;
—板材年产量;
—吊装运输损失系数,= 1% ~ 2%;
—纸张速率。
4.石头矿
当石料(如石灰石和白云石)的生产能力用体积表示时,计算公式为:
式中:T——矿井服务年限;
q-石料的可采储量;
k-地质影响系数;
β-松散系数;
a-石材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