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卡车载人应按照车辆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允许任何人强迫司机非法带人。载人货车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04.2货车不准扒乘客脚、超载货物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04.3货车装载组件等货物时,高度离地不得超过4m,宽度在后备箱两侧不得超过0.2m,长度在后备箱前后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接触地面。如果装运特殊物品,应准备专用货架。装载特殊、大型、异形物体、高物体或超出车身的物体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缓慢行驶。当发现货物不安全时,应立即停止。
104.4货车运输超限设备或部件时,除严格遵守运输部门的规定外,还必须研究适当的运输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04.5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的卡车应有明显标志,并符合安全驾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