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池产品汞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原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九部门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电池产品汞含量限量规定》,要求自2001年1月1日起,进口电池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强制检验。根据《条例》要求,我国电池行业将分阶段限制电池产品的汞含量,首先实现低汞化,最终实现无汞化。低汞是指电池中的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无汞是指电池中的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1%。
据我所知,国内一些科研院所和企业也开发了相关技术。比如北京科技大学废电池处理技术在河北东华新新废电池再生处理厂。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还批准通过欧洲技术和设备建立一个废干电池处理厂。河南新乡电池厂有科技人员设计了一整套回收废旧电池的技术和生产设备。经过两年的攻关,辽宁省鞍山市成功试制出一种废旧电池回收无害化处理工艺,并经过有关专家和部门论证。
在“七五”科技攻关项目中,原国家经委和有色金属总公司曾组织中南工业大学和北京冶炼厂完成了“从废干电池和镀锌渣中综合回收锰和电解二氧化锰新工艺”的中试,并根据鉴定结果建立了小型生产线,投产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商务部和国内贸易部组织的“八五”科技攻关项目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不仅铅和锌的回收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而且回收过程中的铅尘和硫酸污染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然而,由于废电池原料等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获得的科研成果无法有效转化为工业生产,少数大型废电池回收厂无法稳定运行。
我国废旧电池的管理和回收还处于较低水平,基本上没有畅通的废旧电池回收渠道。废旧电池回收率低直接限制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阻碍了废旧电池回收的产业化。因此,废旧电池的回收应该是废旧电池处理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