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常见的违章行为
煤矿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
1.入井前喝水。
2.携带烟草和轻物品入井。
3.穿化纤衣服入井。
4、入井不戴安全帽。
5、不要携带矿灯入井。
6.入井时不要随身携带自救器。
7、不接受入井体检和人员进出井清点制度。
8、进出井不按规定出入口。
9.不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0、过度拥挤乘笼。
11.拿个易拉罐躺下,不要站着或紧紧抓住扶手。
12.在罐头和汽车里玩耍和战斗。
13.乘坐坦克或公交车时,请摘下安全帽。
14.拿易拉罐的时候把头、手、脚都伸出笼子。
15.拿易拉罐的时候,把自己带出去的工具贴在笼子外面。
16.拿一个装材料的笼子。
17、骑罐笼时,随意往井筒内扔东西。
18.人多车多。
19.不关车门、不挂防护链乘坐客车。
20、坐车、乘笼不听指挥,抢着抢。
21.坐在两节车厢之间。
22.和司机一起坐在车头。
23.人和车在旅行时跳上跳下。
24、乘坐井下材料矿车。
25.取固定车厢车、周转车、底卸车、平车、料车。
26.开车的时候不顾一切的去捡掉在车外的东西。
27.骑的时候站在车里。
28.骑行时在车内躺下、打盹、睡觉。
29.骑行时,将身体或随身工具伸出车外。
30.走在兼作行人的斜巷里,不& ldquo行人不开车不能开车& rdquo规章制度。
31.走在人道宽度不足的小巷,车辆靠近时不要立即就近避让。
32.走在跑道中间。
33.骑猴车的时候,不要把吊杆握得太紧。用手触摸绳轮。
34.建井时,不系安全带上下吊桶。
35.将带式输送机背对方向或站立,仰卧并触摸胶带的两侧。
36.拿刮板输送机来说。
37.行走在刮板输送机的机槽中。
38.爬上去扶着电缆走。
39、在地下行走时,肩膀上扛着长柄工具。
40.你随身携带的锋利工具的刀刃没有装鞘。
41.穿越小巷、弯道、路口不落实& ldquo一站两看三关& rdquo监管。
42、井下行走跨越运行绞车或无极绳道。
43.行走在采区巷道中,注意观察和支护等周围险情。
44.在煤槽和下料孔下行走。
45、在井下用开、敲、撞击矿灯。
46.地下吸烟。
47、井下用矿灯取暖。
48.在地下使用电炉。
49.突破射击警戒线。
50.擅自进入有围栏或危险警告标志的场所。
51.不要走过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要随意钻过和穿越皮带机。
52.打个盹,睡地下。
53.在支撑不全、不稳或有冒顶危险的地方休息或吃饭。
54.上班打架。
55.不要关闭风门。
56、随便移动地下路标或安全标志。
57.擅自拆开测量仪器的封条或铅封。
58.擅自拆除防尘设施。
59.擅自损坏ram。
60.擅自损坏报警和信号装置。
61、甩掉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62.擅自离岗聊天。
63、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64.不是电气维修工擅自检查维修电气设备。
65.用湿手或金属物体拨动带电的电气开关。
66.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67.未经授权使用储存在地下仓库的材料。
68.随意拆除支撑紧固件。
69.敲击时不要使用钢斧或锤子。
70.发放和使用无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
71、在井下擅自打点信号。
72.进入工作面不执行& ldquo敲顶& rdquo系统。
73.在井下或井口房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和休息室。
74、井下工人不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75、井下工人不知道灭火设备的位置。
76.不熟悉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
7、扔润滑油、棉纱、布。
78.在矿井或洞穴中溢出剩余油和废油。
79、在瓦斯突出矿井中不佩戴隔离自救器。
80.不能戴自救器。
81、干部下井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82、不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
83.移交时不清楚移交的情况。
84、空在屋檐下工作。
85.高温下工作。
86、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
87、粉尘浓度超标情况下冻结作业。
88.破坏事故现场。
89.隐瞒、拖延或不报告事故。
90、事故隐患不报告、不处理。
9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92、发现爆破材料不上交。
93、禁忌病人入井。
94.不服从指挥,逃避抢险救灾。
95、井下遇险,不听指挥有序撤离地带。
96、不熟悉井下避灾知识。
97.抗拒安全监督检查,拒绝安全指令。
98.不参加班前会。
99.上班前不好好休息。
00,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
煤矿系统的违法行为
煤矿开采分为爆破开采、机械开采和综采开采。不同的开采方式有不同的违法行为。本文主要介绍煤矿系统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无操作规程。
2.使用旧的操作程序。
3、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履行签字手续。
4.三个(含三个)以上的山地采煤工作面布置在一个采区的同一煤层中同时工作。
5.工作面开采线(至露天首采)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超出终结线开采。
7、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8、工作面遇有大型地质构造时,不按规定改变支护形式。
9、采煤工作面不能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10.安全出口巷道高度不符合规定,且未设专人维护。
11、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12、摩擦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不进行压力试验。
13.摩擦式金属支柱、金属顶梁、单体液压支柱使用超过8个月不大修的;不得对修复后的支柱进行压力试验。
14、采煤工作面在顶底板松软破碎、断层、过老空、煤柱或冒顶地段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6、工作面分上下(前后)同时开采,错距不符合规定。
17.工作面采用下向开采时,上下层开采间距不符合规定。
18、冲击地压煤层开采,无专项设计。
9.采用煤层预注水防治冲击地压时,含水率不会达到3.5%。
20、开拓巷道、永久硐室布置在冲击地压严重的煤层中。
21、冲击地压煤层开采时,巷道支护采用钢支架。
22.采用综采时,设备不配套,入井前未进行性能测试或试运转。
23、工作面基本顶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无安全措施。
24.采用放顶煤方法处理采区时,悬顶距离已超过规定界限,不采用人工强制放顶,继续采煤。
25.炮采工作面上下出口没有专用支架,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没有端头支架。
26.水砂充填法处理空采区时,充填线不符合规定。
27.采用水砂充填法处理空采区时,充填材料的水砂比和粒径不符合要求。
28、不认真绘制采掘动态图或绘制动态图不准确。
29、无矿压观测。
30.当煤质松散,煤层中有硫包时,不采取安全措施。
隧道系统的非法行为
1、岩(煤)巷无湿钻(煤)、干钻。
2、按照爆破作业指导书(炮眼布置图、说明书)打眼装药。
3.钻孔时没有钻套。
4、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窥探眼睛。
5.在铜焊行业戴手套。
6.当眼位置过高,钻台不够高时,不得设置牢固的平台。
7.多台凿岩机钻孔时的交叉作业。
8.钻孔时充电。
9.打孔机骑在气腿上打孔。
10、钻孔过程中发现有压力、积水等现象,仍继续钻孔。
11、在眼前打,不要耽误中腰线,打一个没有中腰线的洞。
12、进入工作面地点不要认真敲帮问顶,要打眼检查支护情况。
13、凿岩机使用前,不要检查所有部件是否完好,风水管道连接装置是否牢固。
14、煤电钻使用前,不要检查零部件是否完好,是否漏电。
15、岩巷掘进工作面放煤后,不及时更换雷管、火药。
16.斜巷与上部巷道连接时,未按安全措施施工。
17.水平巷道前20米不得按安全措施施工。
18、掘进工作面无施工图牌板。
19.使用收割机、斗式岩石装载机或机车作为脚手架。
20、不按规定摘顶,空顶作业。
21、掘进煤层斜巷不按规定半开石门,护帮不合格。
22、斜井延深施工时,绞车道材料、石块散落,无圈道。
23、刮板输送机机头和机尾支架不符合规定。
24、处理冒顶作业的地点工具不齐全且没有足够的材料。
25、掘进工作面上山或片帮危险巷道不及时迎头支护或支护不合格。
26、& ldquo一定要找到& rdquo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敲门提问。
27、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有隐患。
28、不按规定超前支护。
29.掘进工作面严重危险区域(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施工人数超过有关规定。
30、在冲击地压区域,材料未按要求捆扎或捆扎。
31、冲击地压区域工作面压风自救设施损坏而不给压风。
32.岩爆地区施工人员不戴防震帽,不穿防震背心。
33.移门开挖处设备和管线未按措施维护。
34、无人监管时找顶。
35、工作面放炮后,不等炮烟净进入工作面。
36.钻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内没有围栏。
37.乘坐铲斗或用吊板起吊时,不要系安全带。
38.250以上爬山没有梯子、扶手和信号装置。
39、危岩、活矸地点未完成的其他作业。
40.粉尘浓度超标时继续工作。
41.使用易燃有毒的清洁剂清洗气动工具。
42.材料搬运人员推倒了棚子,没有及时捡起来。
43、单头巷道扩挖平行作业。
44、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巷道中,采用钢支架。
45.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逃生平硐。
46、站在溜矸眼上作业。
47、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
48.隧道施工或爆破前,工作面附近10m范围内的支护未得到有效加固。
49、爆破坍塌时,坍塌支架未及时修复。
50.修支架时,不检查顶帮,违反了由外向内逐架修的规定。
51.在斜巷施工中,支架没有防滑装置。
52、巷道空帮空顶不处理,堆积的浮煤不及时清理干净。
53、掘进工作面一次脚手架不合格。
54.u型钢支架夹松动或缺失。
55.棚顶不密封,刹车紧或者房顶有活石。
56.棚顶刹把单面、单顶、缺扣木、缺颈木、缺楔。
57、巷道U型棚的扣木不是用大混或直径10mm的圆杆制成的。
58.斜巷u型钢棚的铁拉杆少于3根。
59.随意拆下顶部刹车杆和夹子。
60、脚手架腿高低不平,立柱无底,不要穿木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