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的对策建议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审查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矿业开发和矿业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水平的重要内容之一。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目的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期管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源头,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有序进行,使矿产资源得到充分、高效的开发,避免粗放开采和选择性开采造成的资源浪费,确保未开发的矿产资源得到合理保护,达到资源集约和节约利用的目的。因此,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利用计划的审查和管理。1)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定位。矿山企业要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的编制,严格规范开发利用计划的审查标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矿产资源效益最大化,避免资源浪费,重点是论证资源储量利用和矿产品方向。它应起指导作用,不仅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其资源开发利用合理性的主要依据,也是指导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矿山设计的依据。2)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要求,建议修订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内容和审查大纲,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编制内容和审查要求,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加强后续审查中的前期把关。 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使修改完善达到基本条件后再提交审查。 3)申请矿山建设过程中,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材料。应按要求提交,并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因此,建议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安全生产等章节进行适当简化,主要是与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保持必要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