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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矿化验单(稀土矿怎么化验)

稀土矿化验单(稀土矿怎么化验) 稀土矿石分析测试

1、化学样品的采集、加工、化验分析

(1)样品的基本分析

①采样原则:本工程揭露的勘探线上的矿体、矿带和矿化露头均按矿石类型和围岩分类(顶底板3m-mdash;5m)连续取样。

②取样方法:采用开槽法对槽、井、坑(洞)和矿化露头进行连续取样,取样规格根据稀土矿化的均匀性试验后确定。内生矿床样品槽的横截面一般为10厘米×10厘米。5cm,风化壳离子吸附沉积一般为5cm &倍;3厘米.取样长度一般为1m,厚度较大、品位均匀的矿体可采用2m。穿过矿脉巷道的样品在坑壁腰线上连续取样,沿矿脉巷道的样品在垂直于矿体走向的工作面或顶板上取样。样品的走向间距取决于矿化的均匀性。对岩心取样,用锯法沿岩心长轴锯取1/2。具体取样要求参照相关规范。

(2)样品的光谱分析。

为了确定组合分析和化学全分析项目,在矿体空的不同部位、不同矿石类型或品位以及一些围岩和蚀变带取样。样品可以从基本分析子样品中提取,也可以单独提取。

(3)样品的联合分析

目的系统了解矿石中伴生有益和有害成分的含量和分布。风化壳离子吸附矿床的稀土浸出量(或浸出率)和稀土元素含量纳入组合分析,其他元素根据光谱分析和化学分析结果,结合矿床元素共生组合规律确定。

①稀土浸出样品

在单个工程中,粘土层组合,全风化和半风化含矿层分别由上、中、下三段组合;

②稀土元素成分样品

根据不同岩性、岩相、不同矿体(段)、矿石类型和品位,从基本分析子样品中提取组合样品。

(4)矿石化学全分析样品

为了全面检查矿床的物质成分和各种矿石的详细化学成分,应在矿石光谱全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按矿石类型组合样品或单独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对矿石的化学成分进行全分析。一般每种矿石都有两到三种。

(5)相分析样品

对于内生矿床,需要了解相关组分在风化矿和原生矿不同矿物相中的分布值和分布率,为选矿试验提供依据。样品应取自不同自然区域的相关基础分析子样品或专门从不同区域的矿石中采集,并应及时进行分析。相分析的结果要与化学分析、岩矿鉴定(甚至选矿)的结果相互验证才能使用。

(6)单一矿物分析样品

查明稀土元素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含量及其与主要元素的关系,为单矿物计算其矿产资源/储量提供依据。样品应取自矿体。取样时要注意样品的矿物组合类型以及同一矿物在不同世代、不同晶体大小和色调的代表性。样品的质量可以根据分析项目的多少和单矿物选择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样品质量为1g-mdash;10g .

(7)研究样本的发生状态

根据不同的矿石类型,在风化壳离子吸附矿床中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样品质量为30 kg & mdash50公斤.

比活度测量样品:从REO产品中提取样品,并送至相关部门进行比活度测量(α;)测定(bq/kg,bq/kg)。

(8)样品加工

根据Chechott公式Q=Kd2进行样本处理。

内生矿床和风化壳离子吸附矿床的K值一般为0.2 & mdash0.5。当没有成功的经验数据可供参考和比较时,需要通过实验来确定。样品在整个加工过程中的总损失率不得大于5%,样品的收缩误差不得大于3%。

取样和加工必须严格遵守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不允许混样、错号和选择性取样。

(9)实验室分析

①样品检测必须由获得国家或省级资质和计量认证的三至一级检测单位承担。

②内部质量检查:对基础分析、组合分析、阶段分析的结果,应分批、分阶段进行内部检查分析,了解偶然误差。在送基本分析样品时,应同时从子样品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送检,以检查每批样品的分析质量,使其具有可比性。内部检验基于不同等级样品的代表性,从粗子样品(粒径< < 0.84mm)中抽取。内部检验样本按原分析样本总数的10%从子样本中抽取。当样本较少时,内部检验样本数量不少于50个。

编译密码,送原分析实验室检测。内部检查合格率的一般要求& ge80%。

③外部质量检验:内部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及时进行外部检验。外检按原始分析样品总数的5%从参与资源储量计算的样品(粒度< < 0.074m)中选取。当存款样本总数较少时,外部检验样本数不少于30个。外部检查的合格率应为90%。

系统误差的处理:如果发现系统误差,即累计30个检验样品的分析结果有75%偏高或偏低,必须选择有经验的权威分析单位进行仲裁分析,找出原因,妥善处理。稀土元素误差允许范围按DZ/T 0130-94《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2.选矿(冶炼)试验样品的收集、分析和测试。

(1)矿石加工技术条件的试验研究程度由投资者(单位)在矿产勘查中确定。采样前,矿产勘查(单位)应会同实验单位编制采样设计书,经矿产勘查投资者(单位)批准后实施。实验室选矿工艺试验样品和扩大连续试验的取样和测试一般由勘探部门完成;半工业试验由地勘单位配合工业部门进行。

(2)加工选择(冶炼)试验样品时应考虑矿石的种类、品位、组构特征和空的代表性,能单独采集的样品应按种类采集,否则可采用混合样品。实验室工艺试验、延长连续试验和半工业试验中的样品采集还应考虑采矿过程中的矿石贫化。当矿石中存在共有和伴生的有用组分时,取样时应考虑其代表性,以便在试验时了解其赋存状态和综合回收过程。样品采集、加工、选(冶)验各环节的质量必须符合《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地质调查勘探采样规定和方法》等相关技术规定和规范的要求。

3.岩矿物理技术性能试验样品的采集和试验

为了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和研究矿床开采的技术条件,必须在详细调查和勘探期间确定矿体顶底板的岩石、矿石和围岩的物理和技术性质。测量项目应包括:矿岩的体积质量(重量)、湿度和松散系数、岩石破碎度、内生矿床的孔隙度和含泥量、围岩的硬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抗拉强度和休止角、矿体顶底板的矿石稳定性等。所有取样方法和质量要求均按《金属矿产地质调查勘探取样规程和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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