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尾矿库是选矿厂的重要生产设施,尾矿坝的安全涉及下游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40.2尾矿坝的安全应逐级负责。尾矿坝应定期检查。负责尾矿坝的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尾矿坝内情况的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40.3护坝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精心维护,随时监控坝体的异常现象。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车间和工厂主管部门。严禁扩大险情,并立即报告厂部和公司,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40.4尾矿坝的防洪设施必须安全可靠,排洪沟应保持畅通;定期打开渗透泵;防洪和照明系统正常;防洪物资储备到位;上坝公路畅通无阻。
45.尾矿坝干滩距离控制在米,泄洪标高以公司每年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指令为准。
40.6库区内禁止射击或采石。违反者初犯罚款200元,屡犯者重罚。
40.7尾矿坝工和渗透泵工必须做好运行记录,内容详细,情况真实,字迹清楚,妥善保管。
48.护坝人员必须严密检查输送管道,严禁因管道泄漏而冲拉坝体,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