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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通过验收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随着设备装卸系统及防风网工程通过河北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验收,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即将交付使用。

  这项工程为省重点项目,总投资50多亿元,设计年通过能力5000万吨,主要是在黄骅港煤炭港区三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了5个码头泊位、1座翻车机房、24座储煤筒仓、3个露天堆场,以及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控制、消防、环保等一系列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其中,5个码头泊位包括1个10万吨级、2个7万吨级、1个5万吨级和1个3.5万吨级泊位,均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质量稳定可靠;翻车机房设计为“四线四翻”,即具备四条车道,可同时翻卸四节车厢,翻车机房基坑外径99米,规模为世界最大,翻车机主体设备功能强大,单机额定能力达每小时8000吨,并同时兼容C80、K80两种列车车型;储煤筒仓可有效避免堆取料作业过程产生扬尘污染,每座筒仓储煤能力3万吨,三期、四期共计48座筒仓形成了亚洲沿海地区最大的储煤筒仓群。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非常注重环保和清洁生产能力提升,专门投资1.2亿元,建设了总长度为3553米的防风网,以最大限度降低露天堆场粉尘污染。

  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西煤东运”“北煤南运”能源战略体系,加快黄骅综合大港发展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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