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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畅“船煤”信息汇总(第193期)

一、运价

(1)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

7日,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继续上行,但涨幅明显收窄,综合指数较昨日上涨3.8点至972.62点,其中,天津 - 镇江(1-1.5万DWT)及秦皇岛-厦门(5-6万DWT)两航线运价与昨日持平,秦皇岛 - 福州(3-4万DWT)航线运价较昨日上涨1.1元/吨;其余航线运价涨幅在0.1元/吨-0.3元/吨不等。具体情况如下:

运价

近期,部分水泥厂及化工厂等用户采购需求释放,市场仍存一定货盘;加之长江沿线船舶继续受阻,运力周转相对缓慢,对运价形成一定支撑;不过下游电厂持续高库存、低日耗运行,虽然供暖季逐渐临,但受进博会错峰生产等因素影响,短期内电厂耗煤或难出现快速回升,其增量采购需求依旧不足,使得近两日市场观望氛围渐起,实际成交有所减少,运价暂显僵持维稳。

据了解,目前市场对后市运价预期存在分歧,使得目前运价回暖稍显乏力,后续运价走势仍取决于货盘量的释放,短期内或维稳震荡运行。

(2)波罗的海指数

6日,BDI指数延续跌势,继续下跌33点至1395点。其中,海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大跌101点,巴拿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下跌3点,超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下跌8点,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点。具体情况如下:

BDI

二、汾渭CCI指数及CCTD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价

(1)汾渭CCI指数

本周CCI各项综合指数价格如下:

CCI

(2)CCTD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价

CCTD

近两日,港口各煤种询货略有分化,部分适用于水泥、化工企业的优质山西煤询货较多,而沿海电厂库存高位,市场煤采购继续放缓;目前现CV5500主流报价655-660元左右,现CV5000主流报价590-595元左右。

根据鄂尔多斯煤炭网分析,今年后两个月,煤炭市场趋紧,煤价仍有上涨机会。首先,受安全、环保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三西”地区新增煤炭产能释放有限,加之取暖季节到来之后,华北、东北等地煤炭采购增加,铁水联运数量受到影响,沿海煤炭市场供应偏紧;其次,尽管主力电厂存煤偏高,但随着民用电负荷提高,沿海电厂耗煤量将很快突破60万吨,乃至达到70万吨,存煤可用天数将下降,拉动市场继续看好;再次,进口煤受到限制,预计后两个月,月均进口煤炭配额不足1400万吨,很多原进口资源将转移至国内,国内煤炭市场份额增加。

三、六大电厂库存、日耗

7日,六大电厂整体库存1697.9万吨,较昨日下降4.1万吨;日耗49.6万吨,较昨日增加1.35万吨;存煤可用天数34.23天,较昨日减少1.04天。具体情况如下:

六大电厂

近期,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表现双弱,六大电厂日耗持续维持在50万吨以下;同时期库存处于历史同期高位,存煤可用天数稳定于35天上下;从数据来看,高库存、低日耗已成为电厂的运行常态,在此情况下其基本无大规模采购需求,预计短期内依然保持刚需拉运。

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未来一周我国江淮江南西部等地降雨偏多,东部地区气温偏高,加之进博会期间长江沿线企业错峰生产等因素影响,预计短期内电厂日耗难以快速回升;伴随后续迎峰度夏期间气温继续降低,电厂耗煤将随之增加,从而拉动其采购积极性的提升。

四、环渤海港库存及锚地船舶数量

7日,环渤海港口库存2244.4万吨,较昨日下降1.2万吨。其中,曹妃甸港区库存较昨日下降0.5万吨,京唐港区库存较昨日增加6.1万吨,神华黄骅港库存较昨日下降2.3万吨,秦皇岛港库存较昨日下降4.5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港口库存

据悉,近期部分水泥、化工企业询货较多,且封航解除后各港装船作业恢复正常,港口调出量较前期有所增加,不过因下游电厂耗煤无明显好转,采购热情不高导致调出增加也较有限,在各港煤炭资源调入相对稳定下,环渤海四港库存整体走高,稳定于2000万吨以上。

从数据来看,目前下游电厂需求预期仍不乐观,预计短期内港口煤价难出现实质性突破,交投也难有大幅放量;随着进入迎峰度冬高峰时期,电厂日耗探底回升,下游电厂下游拉运积极性提升,或带动港口运输形势随之好转。

另外,华能曹妃甸港再出堆存费惩罚性措,若在2018年11月15日之后(含11月15日)装船完毕,则堆存期60天及以上部分按1元/吨·天收取,加快煤炭周转出库。

锚地船舶数量

近期,下游电厂日耗持续低迷,库存高企下其采购需求有限,到港拉煤船舶较少;不过部分水泥、化工企业询货较多,使得环渤海锚地船舶维持在130条上下;伴随气温继续下降,下游电厂耗煤回升其拉运积极性提高,后续到港拉煤船舶或将出现增加。

7日,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127条,其中,秦皇岛港锚地船舶47条,国投曹妃甸港锚地船舶31条,神华黄骅港锚地船舶41条,国投京唐港锚地船舶8条。具体情况如下:

锚地船舶

五、各港口生产动态

7日,秦皇岛港调入量54.6万吨,吞吐量59.1万吨;神华黄骅港调入量64万吨,吞吐量70万吨;国投曹妃甸港调入量17.6万吨,吞吐量29.3万吨;曹二期调入量13.5万吨,吞吐量13.6万吨;华能曹妃甸调入量14.3万吨,吞吐量11.7万吨;京唐老港调入量7.5万吨,吞吐量8万吨;国投京唐港调入量20.1万吨,吞吐量15.1万吨;京唐3640调入量14.3万吨,吞吐量12.2万吨。具体数据如下:

生产动态

六、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

本报告期(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71元/吨,环比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动力煤指数

本期,动力煤下水港成交趋多,现货价格弱势反弹,而港口侧区域性供稳需弱的大格局暂无转变,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维稳运行。分析认为,以下几方面是促成上述走势的主要原因:月度长协价上涨,提振市场信心;月初货盘释放、成交增量;市场启动修复机制,港口与产地倒挂缓解;电厂低日耗、高库存的状态短期仍会抑制电厂采购需求。

、11月封航情况

11月各港具体情况如下:

封航

、天气及海况天气

(1)天气

1、东北地区北部等地有明显降雪

8日夜间-10日白天:吉林东部、黑龙江、新疆西北部及沿天山有中到大雪或雨转雪,局地有暴雪。

2、华北黄淮西部和北部等地有雾霾天气

11-14日,华北、黄淮西部和北部等地将出现静稳天气,部分地区有中到重度霾。

(2)海况天气

7日14时至8日14时,黄海中部海域将有7~8级、阵风9级旋转风,黄海南部海域将有6~7级、阵风8级的旋转风,黄海北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西北风,北部湾将有6~7级、阵风8级的东北风,巴士海峡、南海大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东或东北风。

8日白天至夜间,渤海海峡、黄海大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将有7~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受大风影响海域航行、作业的船舶,需注意航行安全。

、相关资讯

1、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为深入落实《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857号),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发改能源〔2018〕1322号)。

《通知》表示,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是指未纳入年度投产计划,手续合法齐全并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且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煤电(热电)机组,在电力、热力供应紧张、电网严重故障以及重大保电需要时,启动运行发挥应急保障作用,在其他时段停机备用。

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机组总容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上一年度最大负荷的2%。(中国煤炭资源网)

2、煤监局通报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按照应急管理部安排,从8月20日至9月30日,由国家煤监局领导带队,分6个组对山西、内蒙古、云南、四川、安徽、江西、陕西、重庆、贵州、河北、湖南、河南等12个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共检查17个地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51处煤矿,查处监管监察部门问题70条、煤矿企业隐患和问题532条(其中重大隐患14条),并分别向各省份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了意见,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出工作要求。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持续深化,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深入推进,煤矿安全基础不断夯实,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国家煤监局在督查中仍发现一系列问题。一是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不认真。一些监管监察部门和企业对专项行动不重视,有的以日常监管监察和隐患排查治理代替专项行动,未对照8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分析、制定针对性防治措施,对系统性风险分析研判不认真、不深入;有的专业监察人员少,将专项监察与其他内容合并监察,监察效果打折扣。二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不及时、不切合实际,甚至相互矛盾、有明显错误、照抄照搬;企业安全办公会议、“一通三防”会议流于形式,安排工作没有针对性;部分煤矿“五职”矿长专业性不强,工程技术人员匮乏。三是违法违规问题依然严重。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四是重大灾害治理仍有差距。一些煤矿对多种灾害耦合叠加的危害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致灾因素查不清,灾害防治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多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运行不可靠、功能不健全,井下主要地点未按要求安设传感器,瓦斯超限不能断电等问题。五是煤矿安全基础较为薄弱。六是监管监察执法有待加强。部分煤矿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监管检查标准和要求不高,对复产验收、复工审查备案等把关不严;一些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文书上传不及时,对企业基础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审核把关不严,与实际严重不相符。

针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国家煤监局要求各单位要注重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深化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和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同时加大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中国能源网)

3、1-9月直报大型煤企原煤产量19.2亿吨,同比上涨5.7%。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统计,2018年1-9月,直报大型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完成19.2亿吨,同比增加1.0亿吨,上涨5.7%。其中,排名前10家企业原煤产量合计为12.2亿吨,占大型企业原煤产量的63.3%。分别为:国家能源集团37364万吨、中煤集团13983万吨、兖矿集团11923万吨、陕煤化集团11511万吨、山东能源集团11018万吨、同煤集团10349万吨、山西焦煤集团7489万吨、晋能集团6094万吨、冀中能源集团5989万吨、潞安矿业集团5943万吨。(国家煤炭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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