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集团公司获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资格。
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是人社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份,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单位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了自主评价对象及评价工作范围。自主评价对象包括本企业在岗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人员等。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对接泰安市、新泰市人社部门,做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工作,申报了18个职业40个工种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格。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团,对集团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评估。最终,集团公司顺利通过泰安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审核专家组的评审。4月11日,泰安市人社局组织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召开了促进技能提升行动与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融合工作推进会,集团公司作为企业代表做了经验交流。
获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格,意味着集团公司可在泰安市人社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能够真正将技能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出来,真正实现企业用什么人、水平怎么样,从政府“说了算”到自己“说了算”的转变。
与通过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技能评价提升技能等级相比,职工通过企业自主评价提升技能等级可少缴纳300-1200元/人.次的技能提升评价经费。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培训不少于80学时的,培训实施主体可根据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享受1000-2000元/人的企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