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采煤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
第一节 采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
第二节 液压支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三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四节 转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五节 采煤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六节 液压支架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七节 刮板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2
第八节 转载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第九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第十一节 移刮板输送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0
第十二节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7
第十三节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39
第十四节 单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40
第十五节 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42
第十六节 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45
第十七节 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51
第十八节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53
第十九节 放顶工安全操作规程 57
第二十节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57
第二十一节 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58
第二十二节 调度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59
第二十三节 清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60
第二十四节 洒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61
第二十五节 跟班安监员安全操作规程 62
第三章 开拓、掘进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4
第一节 掘进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64
第二节 掘进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67
第三节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69
第四节 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70
第五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71
第六节 生产班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73
第七节 生产班辅助工安全操作规程 73
第八节 检修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4
第九节 锚杆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76
第十节 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79
第十一节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83
第十二节 锚杆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93
第十三节 锚索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96
第十四节 架棚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00
第十五节 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106
第十六节 砌碹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12
第十七节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18
第十八节 清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119
第十九节 验收工安全操作规程 120
第二十节 轨道、刮板机铺设工安全操作规程 121
第二十一节 硐室及水沟掘砌工安全操作规程 123
第二十二节 反井、溜煤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24
第四章 机电系统各工种操作规程 129
第一节 变电所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129
第二节 电气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33
第三节 防爆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134
第四节 内、外线工安全操作规程 135
第五节 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40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42
第七节 小型电器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48
第八节 电力线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49
第九节 车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50
第十节 空气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51
第十一节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52
第十二节 砂轮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52
第十三节 钻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53
第十四节 地面电话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54
第十五节 井下电话修理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55
第十六节 机务人员操作规程 156
第十七节 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56
第十八节 井下变电硐室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59
第十九节 水泵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60
第二十节 水泵维护与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62
第二十一节 手拉葫芦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63
第二十二节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65
第五章 运输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67
第一节 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67
第二节 主井皮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76
第三节 盘区皮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79
第四节 皮带检修工操作规程 182
第五节 人车跟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82
第六节 斜井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84
第七节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88
第八节 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90
第九节 斜井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192
第十节 机电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95
第十一节 轨道工安全
> 操作规程 196
第十二节 下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99
第十三节 给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
第十四节 掏尾工安全操作规程 203
第六章 通风系统各工种操作规程 205
第一节 主要通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5
第二节 通风密闭工安全操作规程 208
第三节 瓦斯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212
第四节 局部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215
第五节 测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217
第六节 安全监控工安全操作规程 218
第七节 通风部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221
第七章 综合防尘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22
第一节 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222
第二节 管路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222
第三节 冲洗刷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224
第四节 安装隔爆设施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26
第五节 煤层注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228
第六节 防尘设施安装及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230
第八章 爆破及地质测量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32
第一节 火工品管库工安全操作规程 232
第二节 火工品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233
第三节 雷管检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234
第四节 炸药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235
第五节 发爆器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35
第六节 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237
第七节 矿井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246
第八节 水文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247
第九节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248
第九章 洗煤厂各工种操作规程 251
第一节 集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51
第二节 带式压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53
第三节 箱式压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54
第四节 9.8米、11.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56
第五节 172给料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60
第六节 6.65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2
第七节 5.2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3
第八节 分流箱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6
第九节 浓缩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66
第十节 2.15米平台、事故池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7
第十一节 o.oo米操作平台(东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9
第十二节 o.oo米操作平台(西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71
第十三节 设备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73
第十四节 电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276
第十五节 旋流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77
第十六节 螺旋分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78
第十七节 磁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79
第十八节 振动筛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0
第十九节 101、102给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1
第二十节 离心脱水机(VM1500、FC1200)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2
第二十一节 介质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4
第二十二节 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5
第二十三节 空压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7
第二十四节 激振器拆装安全操作规程 287
第二十五节 放射源设备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288
第二十六节 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9
第二十七节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91
第二十八节 小型翻斗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93
第二十九节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295
第三十节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98
第三十一节 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304
第十章 司炉工各工种操作规程 310
第一节 快装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310
第二节 立式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315
第三节 水管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317
第十一章 附 则 323
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本规程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修改版)规定,围绕安全生产的宗旨,以如何正确落实各工种技术操作问题为出发点,针对带普通性的问题作出规定。对于一些带特殊性和采用新技术的问题,本规程未曾涉及到,随着实际生产发展的需要,将逐步另作补充规定。
第2条 对技术规定、质量要求、职责划分、工作制度等可参照其它规程、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执行。
第3条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应彼此参照相关条文。
第4条 全公司干部、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程各项有关规定,相互监督,全面促进,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第5条 本规程结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应在部(科)、队长亲自组织下,合理利用时间,定时、定期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 采煤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采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煤机正、副司机,必须熟悉采煤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采煤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要与工作面及顺槽输送机司机、转载机司机、移溜工、支护工等密切合作,按规定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不准强行切割硬岩。
第4条 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5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锤子等;
2.备品配件:截齿、销子、连接环等;
3.润滑油等。
第 6条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全面检查煤壁、煤层厚度和顶底板变化,以及支护、切口准备和机道宽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班长和有关人员报告,妥善处理。
第7条 对采煤机的检查与处理:
1.将采煤机隔离开关扳到切断电源位置,要求各连接螺栓齐全、紧固;截齿齐全、紧固并锋利;各操作手把应灵活可靠;各部油量符合规定;各密封完好、无滴漏;各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2.拖缆装置的夹板及电缆、水管应完好无损、无刮卡;
3.对液压油温有规定的采煤机,应在滚筒离合器脱开的状态下,不通冷却水,只开电动机,使油温升到规定值后,再正常起动采煤机;
4.防滑装置(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应安全可靠;
5.滑靴、导向管等的磨损量不超过规定值;
6.冷却和喷雾装置齐全,水压、流量符合规定。
上述各项经检查和处理符合规定后,方
> 能进行操作,严禁机组带病运转。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8条 采煤机启动前,司机必须巡视采煤机周围,通知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确认在机器转动范围内无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按下列顺序起动采煤机。
1、解除工作面刮板输送上的闭锁,发出开动刮板输送机的信号,然后使刮板输送机空转l~2分钟;
2、刮板输送机空转正常后,合上采煤机的隔离开关,按启动按钮启动电动机。电动机空转正常后,停止电动机。当电动机停转前的瞬间合上截割部齿轮离合器;
3、打开水阀门喷雾及供水;
4、发出起动信号,按起动按钮,起动采煤机。检查滚筒旋转方向及摇臂调高情况;
5、经2~3分钟,采煤机空转正常后,发出采煤机开动信号,然后缓慢加速牵引,开始割煤作业。
第9条 割煤时经常注意顶底板、煤层、煤质变化和刮板输送机载荷的情况,随时调整牵引速度及截割高度。放震动炮时,采煤机必须离放炮地点5米以外,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措施。
第10条 割煤时,要按直线割直煤壁,并不准割碰顶梁。
第11条 改变采煤机牵引方向时,必须先停止牵引,将调速手把扳到“零”位;发出开机信号后,再将调速手把扳到另一个方向。严禁带速度更换牵引方向。
第12条 割煤时随时注意行走机构运行情况,采煤机前方有无人员和障碍物,有无大块煤、矸石或其它物件从采煤机下通过。若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牵引和切割,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进行处理。
条13条 不准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
第14条 发现截齿短缺,必须补齐,被磨钝的截齿应及时更换。补、换截齿时,必须先将隔离开关扳到“零”位,脱开截割部齿轮离合器,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第15条 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加大,严禁一次加大到最高速度。停采煤机时,必须先停止牵引。
第16条 采煤机司机割煤时,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以及其他各种指示信号,发现不正常指示时,要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严禁强行开机。
第1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停机进行处理。
1、顶底板、煤壁有透水预兆、冒顶、片帮等及瓦斯浓度在l%以上时;
2、割煤过程中发生堵转时;
3、采煤机内部发现异常震动、声响和异味,或零部件损坏时;
4、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或挡煤板与溜槽错口较大,影响采煤机通过时;
5、牵引手把或“停止”操纵按钮失灵时;
6、机组脱轨或拖缆装置被卡住时;
7、供水装置无水或喷雾有故障时。
四、割煤进刀方式
第18条 斜切进刀方式(下切口进刀):
1、开始:采煤机下行割透下切口后停机。推移刮板输送机距采煤机10米时停止;
2、进刀:将两个滚筒的上下位置调换,上行割煤至刮板输送机弯曲段以上5米达到规定截深时停止;
3、推移输送机机头使刮板输送机成直线;
4、调换前后滚筒上下位置,下行割三角煤,割透下切口;
5、再次调换滚筒上下位置,上行割煤,同时按规定距离推移刮板输送机后支护。
在工作面上切口同样可使用该方法。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将采煤机停在切口处,或无淋水、支架完好地点,将滚筒落在底板上。
第20条 必须把停放的采煤机的隔离开关、牵引速度手把和离合器手把扳在中间断开的位置,关闭供水喷雾装置,清扫机器各部煤尘,必要时切断顺槽中的采煤机供电开关。
第21条 工作面、运输巷中的刮板输送机的煤拉净及推移完刮板输送机及支护后,发出停刮板输送机、停乳化液泵等信号。
第22条 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采煤机运行状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升井后按规定填写采煤机工作日志。
第二节 液压支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通晓本操作规程,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懂得顶板管理方法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2条 液压支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合作。移架时如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止采煤机。
第3条 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撑高度应小于支架设计最大高度的0.2米,最小支撑高度应大于支架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报告班长并采取措施后再移架。支架内各立柱机械加长段伸出长度应一致,其活柱行程保证支架不被“压死”。
第4条 支架所用的阀组、立柱、千斤顶,均不准在井下拆检,可整体更换。更换前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接头处要及时装上防尘帽。
第5条 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6条 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对人。
第7条 不准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8条 液压支架工操作时要掌握八项操作要领,做到快、匀、够、正、直、稳、严、净,即:
1. 各种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均匀;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支架位置要正;
5.各组支架要排成一直线;
6.支架、刮板输送机要平稳牢靠;
7.顶梁与顶板接触要严密不留空隙;
8.煤、矸、煤尘要清理干净。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条 准备:
1、工具:扳子、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手把等;
2、备用配件:U形销、高低压密封圈、高低压管、常用接头、弯管等。
第10条 检查:
1、检查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
2、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与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3、检查结构件:顶梁、掩护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结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4、检查液压件: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有无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是否缺U形销子;
5、千斤顶与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固(严禁软联接);
6、检查电缆槽(挡煤板)有无变形,槽内的电缆、水管、照明线、通讯线敷设是否良好,挡煤板联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机能否顺利通过;
7、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8、支架有无严重漏液卸载现象,有无立柱伸缩受阻使前梁不接顶现象;
9、坡度较大的工作面,端头支架及刮板输送机防滑锚固装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第11条 处理:
1、发现工作面顶板及煤帮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响顶板管理的,应准备必要的调架千斤顶、短节锚链或单体支柱等,以备下一步移架时调整校正;
3、更换、处理液压系统中损坏的软管、插牢U形销;
4、清理支架前及两侧的障碍物,将管、线、通讯设施吊挂、绑扎整齐;
5、班组长、电钳工等积极配合处理上述存在问题,不得带“病”强行移架。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2条 正常移架操作顺序:
1、收回伸缩梁、护帮板、侧护板;
2、操作前探梁回转千斤顶,使前探梁降低,躲开前面的障碍物;
3、降柱使主顶梁略离顶板;
4、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规定步距;
5、调架使推移千斤顶与刮板输送机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线符合规定,全工作面支架排成直线;
6、升柱同时调整平衡千斤顶,使主顶梁与顶板严密接触约3~5秒,以保证达到初撑力;
7、伸出伸缩梁使护帮板顶住煤壁,伸出侧护板使其紧靠相邻下方支架;
8、将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第13条 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移架操作顺序:
1、按照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立即护顶或预先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及缩小顶板暴露面积;
2、一般采用“带压移架”,即同时打开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时调整降柱手把,使破碎带矸石滑向采空区,移架到规定步距后立即升柱;
3、过断层时,应按作业规程规定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压死支架;
4、过下分层巷道或溜煤眼时,除超前支护外,必须确认下层空巷、溜煤眼已充实后方准移架,以防通过时下塌造成事故;
5、移架按正常移架顺序进行。
第14条 工作面端头支架的移架顺序:
1、必须两人配合操作:一人负责前移支架,一人操作防倒、防滑千斤顶;
2、移架前将防倒、防滑千斤顶全部放松;然后按顺序移架。
第15条 移架操作注意事项:
1、每次移架前都先检查本架管线,不得刮卡,清除架前障碍物;
2、带有伸缩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后应立即伸出前探梁支护顶板;
3、采煤机的前滚筒到达前应先收回护帮板;
4、降柱幅度低于邻架侧护板时,升架前应先收回邻架侧护板,待升柱后再伸出邻架侧护板;
5、移架受阻达不到规定步距,要将操作阀手把置于断液位置,查出原因并处理后再继续操作;
6、邻架操作时,应站在上一架支架内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身体探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内或脚蹬液压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7、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准有其他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时,除移架工外,其余人员一律撤到安全地点;
第16条 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1、先检查顶底板、煤帮,确认无危险后,再检查铲煤板与煤帮之间无煤、碎石、杂物后方可进行推移工作;
2、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采煤机应保持12~15米距离,弯曲段不小于15米;
3、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头推移刮板输送机,不准由两头向中间推移;
4、除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可停机推移外,工作面内的溜槽要在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推移,不准停机推移;
5、千斤顶必须与刮板输送机联结使用,以防止顶坏溜槽侧的管线;
6、移动机头、机尾时,要有专人(班长)指挥,专人操作。
7、慢速绞车移机头、机尾时,必须按回柱绞车司机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8、移设后的刮板输送机要做到:整机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机头、机尾和机身要平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9、刮板输送机推移到位后,随即将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第17条 工作面遇断层、硬煤、硬夹石层需要放炮时,必须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顶、管线、通讯设施等掩盖好,防止崩坏。移架前,必须把煤矸清理干净。
第18条 工作面冒顶的处理:
1、主顶梁前端顶板破碎局部冒顶时,将顶梁用半圆木刹顶,再升柱使其严密接顶;
2、支架上方空顶有倒架危险时,应用木料支顶空间。处理时先在顶梁上打临时支柱护顶,人员站在安全地点,用方木或半圆木打木垛。木垛最下一层的两端要分别搭在相邻两支架顶梁上。移架时注意交替前移,以保持木垛完整;
3、煤质松软片帮时,要在支架与煤壁间支棚刹顶帮,以防止继续片帮造成大冒顶;
4、当支架上方与前方有较大面积的片帮冒顶时,可采用撞楔护顶方法处理:
(1)在冒顶两侧各架设2~3架棚子,棚子高度应大于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应大于支架0.5米以上;
(2)棚子间距0.6~1.0米,要挖柱窝0.2~0.3米,迎山合适有劲,背实背牢,稳固;
(3)将半圆木平面朝下,从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随打随用长钎子捅出前阻的煤矸。
5、移架前应在煤帮侧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碍移架的棚腿。
四、收尾工作
第19条 割煤后,支架必须紧跟移设,不准留空顶。
第20条 移完支架后,各操作手把都扳在停止位置。
第21条 清理支架内的浮煤、矸石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
第22条 班长、验收员验收,处理完存在问题,合格后方可收工,清点工具,放置好备品配件。
第23条 向接班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支架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液压支架工作日志。
第三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刮板输送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支护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妥善后,方准作业。
第3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4条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设施和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第5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已离开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6条 多台运输设备连续运行,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停止。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1、工具:钳子、小铁锤、铁锹、扳手等;
2、备品配件:保险销、圆环链、刮煤棒、铁丝、螺栓、螺母等;
3、油脂:机械润滑油、液力偶合器液等。
第8条 检查与处理:
1、机头、机尾处的支护完整牢固;
2、机头、机尾附近5米以内无杂物、浮煤、浮渣,洒水设施齐全无损;
3、机头、机尾的电气设备处如有淋水,必须妥善遮盖,防止受潮接地;
4、本台刮板输送机与相接的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带式输送机的搭接必须符合规定;
5、机头、机尾的锚固装置牢固可靠;
6、各部轴承及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规定、无漏油(液);
7、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无损,电缆悬挂整齐;
8、各部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
9、信号装置灵敏可靠。
对上班遗留的问题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必须逐项妥善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报告班组长,班组长要配人协助刮板输送机司机处理解决后,才能进行正式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9条 试运转: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先点动二次,再正式起动,使刮板链运转半周后停机,检查已翻转到溜槽上的刮板链,同时检查牵引链松紧程度,是否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空载运转无问题后,再负载试运转。
对试运转中发现问题应与班长、电钳工共同处理,处理问题时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锁好,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10条 正式运转:发出开机信号,等前台刮板输送机开动运转后,点动二次,再正式开动,然后打开洒水龙头。运转中要注意:
1、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80℃,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
2、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11条 运转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刮板链出槽,漂链、掉链、跳齿时;
2、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3、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质喷出时;
4、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大块煤矸等异物快到机头时;
5、运输巷转载机或下台刮板输送机停止时;
6、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第12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不准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
第13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4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15条 进行缩链、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四、收尾工作
第 16条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将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清扫机头、机尾附近的浮煤后,方可停机,然后关闭洒水龙头并向下台刮板输送机发出停机信号。
第17条 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第18条 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 第19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刮板输送机工作日志。
第四节 转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转载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 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司机密切配合,统一信号联系,按顺序开、停机。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3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小锤、铁锹等;
2、必要的备品配件:各种短接链、链环、螺栓、螺母等;
3、润滑油等。
第4条 检查与处理。
1、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等各部分的联接件必须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应无渗油、漏油,油量要适当。
2、信号必须灵敏可靠,没有信号不准开机,喷雾洒水装置要保证完好。
3、电源电缆、操作线必须吊挂整齐,无受挤压现象;
4、机头附近的煤、矸石、杂物及电动机、减速器上的煤尘必须清扫干净;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机尾的搭接要合适;
6、转载机行走小车必须平稳可靠;
7、转载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须紧固;
8、转载机在无载情况下开机时,各部件的运转应无异常声音;
9、转载机处的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牢固。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5条 试运转。
1、检查无异常,发出开机信号;
2、合上磁力起动器手把送电;
3、手按按钮点开二、三次;
4、起动,空转l~2周;
5、正常开机运行。
第6条 运行中机械和电动机要无震动,声音和温度要正常,各轴承温度不超过750C,电动机的温度不得超过厂家规定。
第7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损坏后,不得用木头或其他材料代替。
第8条 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在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9条 转载机的机尾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完好。
第10条 移转载机。
1、清理机尾、机身两侧及过桥下的浮煤、浮矸;
2、保护好电缆、水管、油管,并吊挂整齐;
3、检查巷道支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移转载机;
4、行走小车与带式输送机机尾架要接触良好,不跑偏,移设后搭接良好,防止大块煤、矸砸伤胶带,保证煤流畅通;
5、移完转载机后,机头、机尾要保持平、直、稳,千斤顶活塞杆要收回。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把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
第12条 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
第13条 将磁力起动器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
第14条 向接班司机交待本班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第五节 采煤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检修工作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相关检修质量标准进行,保证正常的检修时间。
第3条 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4条 检修地点必须安全宽敞,进风侧应避免污染性作业。
第5条 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第6条 检修工作(含周检、月检)必须有检修计划,并有检修记录。
第7条 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8条 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第9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 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悬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第11条 清理采煤机机身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第12条 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第13条 检修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三、操作
第14条 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检修。
第15条 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第16条 拆装时,重要部件、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
第17条 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件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第18条 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件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第19条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第20条 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第21条 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
第22条 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第23条 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第24条 试机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触摸可转动的部位。
第25条 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第26条 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通知及开机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四、收尾工作
第27条 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第28条 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29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六节 液压支架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支架检修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不得上岗,并调离本工作岗位。
1、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检修人员必须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及完好标准。
第2条 检修前按以下要求做好准备:
1、检修人员入井前,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运转情况。
2、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第3条 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对支架进行检修:
1、检修时,各工种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2、支架液压系统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不允许随意更换液压系统的管路连接件。若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同型号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若密封损坏时,先将支架卸压,然后更换密封。
3、所有支架操作阀手把控制支架的各个部位要一致。
4、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高压软管时,应在各自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5、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对该部位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6、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7、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并卸压。处理总管路故障时,必须停泵卸压,不允许带压作业。
8、组装密封件时,要注意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部件上有无锋利尖角和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正确。
9、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形卡的规格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用其它物件代替。
第4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检修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完工。
2、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在检修后必须重新承载。
3、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第七节 刮板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刮板输送机检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检修前要将刮板输送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第3条 按照以下检修项目检修:
1、清扫机头、机尾传动部,电缆槽中的浮煤;检查电缆槽和中部槽夹板间连接是否松动,发现松动必须立即拧紧;供水冷却系统是否完好。
2、刮板链、刮板、接链环有无损坏,有弯曲的刮板必须更换。
3、刮板链的张力是否合适,两条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如果机头链轮下面下垂超过两个链环时必须重新张紧链条。
4、检查两条链子伸长量是否一致,如果伸长量达到或超过原始长度的2.5%以上时必须更换。
5、链条是否能顺利通过链轮,分链器功能是否良好。
6、链轮组件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电机是否正常运转,温度不超过85℃(测点:轴承端盖、电机中部、法兰盘)。
7、减速机透气塞是否畅通、是否漏油,有无异常声响和震动。
8、减速机必须每月更换一次油脂,回收的油脂出井后交物资供应部。
9、齿轨是否损坏,连接销是否有脱落现象。
10、中部溜槽、电缆槽有无损坏、扭曲,电缆槽和挡板是否联接可靠。
11、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的搭接是否合理可靠。
12、减速机及液力偶合器是否平稳运行、过热,有无异常声响。
13、检查刮板输送机启动开关及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3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2、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上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八节 转载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转载机检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转载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检修前按以下规定做好准备工作:
1、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2、交接班时,向上班司机详细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
第3条 检修前要将转载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然后严格按照以下检修项目进行检修:
1、检查电动机冷却系统是否完好畅通。
2、检查减速机及各处润滑点、润滑油脂是否适量,不足时要填加。
3、减速机必须每月更换一次油脂,回收的油脂出井取样化验。
4、检查液力联轴节油量是否适当,易熔塞和注油塞是否松动漏油。必须使用规定的液体。
5、转载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须紧固。
6、检查机头部固定栓,每月更换一次。
7、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机尾的搭接要合适。
8.转载机行走小车是否平稳可靠。
第4条 收工时,必须经全面检查后,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九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皮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不得上岗。
1、皮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皮带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熟悉皮带综合保护的使用,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皮带输送机,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皮带输送机巷道内必须有消防灭火器材及喷雾灭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皮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条 开机前将皮带输送机的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锁好,挂上停电牌,进行以下检查,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处理。
1、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各滚筒、轴承灵活。
2、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3、检查减速箱、传动箱及各处润滑点的润滑油脂是否适量,不足时要添加。
4、检查液力联轴节油量是否适当,易熔塞和注油塞是否松动漏油。
5、检查通讯、控制系统是否清晰可靠。
6、检查皮带低速打滑保护、煤位报警等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灵敏。
7、皮带初张力是否适当,必要时进行调整。
8、皮带是否跑偏;皮带接头是否完好;各联接卡子是否完好;输送机皮带有无撕裂、伤痕。
9、检查各滚筒是否正常。大小托辊是否齐全,转动灵活。
10、清煤器是否完好可靠。
11、储带小车与轨道位置是否合适,是否有落道现象。
12、检查皮带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第3条 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按以下起动程序进行起动工作:
1、起动前,取下控制开关的停电牌,先发出开机信号,将机器周围人员撤离,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皮带上或靠近机器转动部位。
2、合上控制开关,先点动二次,再转动一周,观察各部位转动声音是否正常,转向是否正确,输送机有无跑偏、打滑、跳动或刮卡现象;控制按扭、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确认无误后再正式起动开机。
3、不准超负荷起动。发现闷机时,先起动两次(每次不超过15秒),仍不能起动时,必须卸掉输送机上的煤,待正常运转后,再将煤装上输送机皮带运出。
第4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
1、输送机跑偏、撕裂、接头卡子断裂;
2、输送机打滑或闷车;
3、电气、机械部位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偶合器内的工作介质喷出;
5、皮带上有大块煤矸、长材料等;
6、发现有托辊掉下或损坏时;
7、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
8、信号不明或前台运输设备停机时。
第5条 皮带开机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司机必须站在按扭或操作台附近进行操作,严禁打盹睡觉。
2、在运转过程中,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机、轴承的温度;温度超过规定值,立即停机处理。
3、开机过程中保持正常洒水喷雾;洒水喷雾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停机处理。
4、经常注意皮带运行时的煤流情况,有大块矸石和杂物时必须停机搬下。
5、行人必须通过专门设置的皮带过桥。
6、严禁人员正对着皮带头开皮带。
7、经常注意皮带跑偏情况并及时调整,严禁用手、脚及身体任何部位直接接触输送机皮带。
8、输送机运转时,严禁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浮煤、浮矸。
9、除了控制开关的接触器触头粘住外,严禁用控制开关的手把直接切断电动机。
10、在正常停机时,必须将皮带机上的煤拉净后方可停机。
第6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将皮带输送机上的煤完全拉净,将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闭锁。
2、关闭喷雾的截止阀。
3、 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偶合器、减速机部位上的煤尘。
4、 保持机头、机尾附近无浮煤,浮矸。
第十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不得上岗。
1、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皮带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熟悉皮带综合保护的使用,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检修工必须按皮带输送机要求的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保证正常的检修时间。
3、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条 按照以下检修项目进行检修:
1、检查减速机、电动机及各个滚筒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
2、检查减速机的油位是否符合规定,声音是否正常。
3、检查驱动装置、张紧绞车及各滚筒的安装定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4、检查清煤器与滚筒的接触情况,是否能灵活转动,清扫器的零部件是否齐全。
5、检查皮带是否跑偏,有无卡磨情况,张紧是否适当;检查拉紧车是否灵活,制动是否可靠,卷带绞车钢丝绳的拉紧程度。
6、检查接头磨损情况,皮带卡子损坏超过两边5%、中间10%时必须重新打卡。
7、检查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偶合器内的工作介质温度是否正常。
8、检查皮带所有上下托辊,损坏时必须更换,保证所有托辊齐全完好。
9、检查减速箱、传动箱及各处润滑点的润滑油脂是否适量,不足时要添加。
第3条 检修过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
1、在皮带上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对输送机的控制开关闭锁,挂上停电牌。
2、皮带输送机的回缩
> 储存:
(1)开动输送机将煤运净,将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闭锁,挂上停电牌,准备开储带装置拉紧绞车;
(2)拆除中间架,用千斤顶或绞车把承载部位连同机尾一起向前牵引直至与所剩余的中间架相对接,调整机尾部与中间部的中心使其在一条直线上;
(3)根据机尾部发出的信号,开动储带装置绞车,将多余的输送皮带卷入储带仓内并张紧皮带。将储带装置绞车关闭锁好;
(4)摘下停电牌,根据机尾部发出信号,再按程序起动皮带输送机。
3、拆除输送机皮带时,严禁割皮带,用短节皮带换长节皮带的方法拆除皮带。
(1)开动输送机将煤运净,将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闭锁,把皮带接口停在码放皮带的位置,挂上停电牌,准备开储带装置拉紧绞车;
(2)松开储带装置,将储存的皮带在接口处分开,然后用回柱车将储带装置里的皮带拉出,到另一个接口处把长节皮带拆下,并接好皮带,皮带不够长时可接短节皮带,开动拉紧绞车把皮带拉紧到合适位置;
(3)摘下停电牌,根据机尾部发出信号,再按程序起动皮带输送机。
第4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检修完毕后,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偶合器、减速机部位上的煤尘。
2、保持机头、机尾附近无浮煤,浮矸。
3、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如发现有异常,要继续检修、处理,否则,不准收工。
第十一节 移刮板输送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工作面移刮板输送机工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刮板输送机、液压泵、推溜器的结构、性能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
第2条 移刮板输送机后必须补齐和打好规定的支柱。
第3条 移刮板输送机时,煤帮侧和机头、机尾附近的人员,都必须撤离。
第4条 新移刮板输送机距煤壁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5条 移刮板输送机应达到“三平”、“三直”、’”一稳”、“二齐全”、“一不漏”、“两不”的要求。
“三平”:刮板输送机槽接口要平,电动机和减速器底座要平,对轮中心接触要平;
“三直”:机头、刮板输送机槽和机尾要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中心要直,大小链轮要直;
“一稳”:整台刮板输送机要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链环螺丝要齐全;
“一不漏”:接口严密不漏煤;
“两不”:运转时链子不跑偏,不漂链。
第 6条 一般工作面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处高度不小于0.3米,综采工作面不小于0.5米。
第7条 移机头时,顺槽刮板输送机最后一部必须停电闭锁,严禁用顺槽刮板输送机顶拉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打好压戗柱后方可送电。
第8条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停止移刮板输送机并妥善处理。
1、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戗柱)松动时;
2、追机移刮板输送机距离小于《作业规程》规定时;
3、发现刮板输送机槽出现死湾脱节或缺插销、刮板、槽、挡煤板损坏变形时;
4、出现片帮或冒顶时;
5、支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煤帮有人工作时;
6、移溜器发生故障或油管漏液时;
7、发现断链或链子出槽时。
第9条 使用移溜器推刮板输送机时,人员必须站在移溜器的上方。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 准备:
1、工具:改锥、扳手、钳子、套管、橇棍、榔头、绳套(钢丝绳)、千斤顶、倒链等;
2、配件:刮板、链环、链条、螺钉、铅丝、密封圈、油管、溜槽等。
第11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挂梁和扁销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开帮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检查新刮板输送机道内浮煤及杂物是否清理干净,如底板凹凸不平,要刨平或垫平;
4、检查溜槽和溜槽弯曲部份是否有脱节或链子出槽;
5、与液压泵司机取得联系,开动液压泵检查移溜器是否损坏,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液,手把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电缆、水管和油管是否在线架内或悬挂好,防止移溜时挤压;
7、检查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戗柱)是否牢固可靠,移溜器后座的顶柱必须使两根以上的支柱同时受力,严禁一根支柱受力;
8、整体推移刮板输送机前检查煤帮点柱是否齐全牢固,符合质量要求,煤帮侧刮板输送机道点柱是否回撤完毕。
发现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必须汇报和配合班长、电钳工、支回柱工等及时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三、推移刮板输送机
第12条 综采工作面移刮板输送机时应按以下规定操作:
1、采煤机割煤后,应距采煤机后滚筒10米以上距离;进行推移刮板输送机工作;
2、移刮板输送机后,要保持刮板输送机、支架和煤壁成直线;
3、缓倾斜工作面,采煤机采用双向割煤时,可采用随机推移刮板输送机,煤层倾角大的综采工作面,采用单向割煤时,为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倾斜推进方法:下端头超前上端头;
(2)机头应打两根斜撑柱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然后由下向上单向移动刮板输送机;
(3)采用防滑机头架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
4、移刮板输送机机头和机尾时必须距采煤机后滚筒15米距离,进刀后,刮板输送机机头、尾必须一次移够步距。
5、移刮板输送机后,刮板输送机起伏不平或超过采高,需要吊刮板输送机垫平时应该用液压千斤顶吊刮板输送机链条,不应吊挡煤板或铲煤板。
第13条 移机头的方法如下:
1、回柱绞车移机头:按回柱绞车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必须点开绞车。严禁使用绳钩直接拉钩机头,必须使用钢丝绳套.拴好机头后再用绳钩钩住绳套进行。
2、液压移溜器移机头:必须使用两个以上移溜器同时推移。
四、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的延长和缩短
(一)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14条 准备工作:
1、刮板输送机上的煤要全部运完;
2、原机尾处与新安机尾处之间的煤、矸、杂物要全部清理干净,新机尾处的底板应略低于原来底板,清理干净刮板输送机底部的全部煤和矸石;
3、检查新旧机尾段内支护,确认无冒顶危险;
4、准备好手动葫芦、撬棍、锤子等拆移工具;
5、机头用闸对轮,打支杆或用紧链器等方法,将刮板输送机上链在机头处掐开,使掐开处链条松弛,便于使溜槽脱开。
第15条 注意事项:
1、信号、开关、按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工作中的全过程都必须使用规定的信号联络,不准用口喊、晃灯、等方式指挥工作;
3、掐链、接链时点开刮板输送机,必须由刮板输送机司机或经过机电专业培训过的人员操作,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4、架、抬溜槽时,两人必须行动一致,跨越溜槽时,防止滑倒,放下溜槽时,叫清口号防止碰手挤脚;
(二)工作面延长和缩短机头的操作
第16条 延长机头:
1、先清除机头附近的障碍物,加固支架,取掉妨碍工作的柱子。正对机头打好拽机头的固定柱子;
2、用紧链器挂在机头架上,溜子反转,解开上链;
3、正开取下紧链器,使链条与链轮牙齿脱开;
4、用长度适当的锚链,一头拴在固定柱子上,一头搭在链轮上(锚链所拴的高度应与机头轴线高度一致);
5、利用机头反转或正转,把机头牵到要求的位置;
6、机头拽出的距离要稍大于所延长的距离,所接的链条长度应为所延长溜槽的两倍;
7、将延长的溜槽底链穿上,插好销子,上下对正,高度一致,铺好上链,挂上紧链器反转对接紧链;
8、紧链后,链条的长度要适当,再进行试运转。
第17条 缩短机头:
1、用上述方法解开上链,在过渡槽上一节处脱开溜槽;
2、挂手拉葫芦(倒链)吊脱溜槽,去掉应缩短的溜槽;
3、在脱开溜槽上方(5米左右)打上牢固的支杆(一头打在链条的刮板上,另一头打在顶板上),反转点开刮板输送机,使机头向上缩与溜槽对接;
4、掐去多余的链条,用紧链器接上链条;
5、试运转。
(三)工作面延长和缩短机尾的操作
第18条 延长机尾:
1、挂紧链器解开上链,每股链用一条Φ420毫米的螺丝杆代替链环重新接上,去掉紧链器;
2、正转开刮板输送机,把螺丝杆从机尾返上来3~4米停机,去掉螺丝杆,回掉机尾压柱;
3、用撬棍或手拉葫芦(倒链)将机件拉到所要求的位置;
4、铺上所延长的溜槽,底链装入溜槽内;
5、接上链条,在机头处紧链;
6、延长的机尾,链子长度要适中,机尾不掉道,上槽不出链,溜子不蹩劲,打好机尾压柱。
第19条 缩短机尾:
按照上述方在机尾解开上链后,拆除要缩短的溜槽,上链接好后,在机头紧链,试运转。
(四)顺槽掐机尾的操作
第20 条 操作方法:
1、解开上链;
2、把手拉葫芦(倒链)牢固地吊挂在完整的支架上,钩头挂在应掐开处的溜槽沿上,掐去溜槽;
3、把掐掉的溜槽靠放在不影响工作的一侧;
4、开关打反转点开,将机尾用溜子链条牵到所需要的位置后,找正方向,对好溜槽,插好销子;
5、用紧链器紧好链条,长短要适当,打好机尾压柱。
第21条 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七、收尾工作
第22条 全面检查所移或延长、缩短机头、机尾的刮板输送机,溜子是否合乎质量要求,刮板输送机试机最少转两圈,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23条 将所有移溜器手把打到收缸位置。使用液压千斤顶的工作面还应将干斤顶竖立并挂在点柱上。
第24条 清点工具、备件等。
第25条 向班组长汇报,与接班人详细交班。
第十二节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置于断电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不符合规定要及时处理: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检查盖的螺钉。
4、减速机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5、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油阀、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7、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必须在3~5%之间,液面是否在液箱标示的高度位置上。
8、乳化液箱和减速机上的透气盖是否畅通。
9、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3条 上述检查符合规定后,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起动电动机,使泵压逐渐升到规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4、柱塞润滑是否良好;
5、各接头和密封是否严密、无滴漏;
6、控制按扭、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4条 运转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1、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泵体与电动机的温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
第5条 运转过程中执行如下规定:
1、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阀,禁止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件。
2、乳化液箱中液位于规定下限时,应用专用的容器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把乳化液掺到在水中,禁止把水掺到乳化油中。
3、不得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件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
4、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5、配制乳化液必须专桶专用,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要进行调配,直到合乎规定为止。
6、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它情况下只许用按扭停泵。
第6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
2、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十三节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必须熟悉泵站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泵站检修工要按以下要求定期检修泵站:
1、坚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
2、坚持每天清洗一次过滤器网芯,每周更换一次过滤器网芯;
3、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由专管人员每周检查鉴定一次;
4、坚持每10天清洗一次液箱;
5、各种保护装置由专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6、每月对乳化液检查并取样,进行化验。
7、每月校正一次泵站卸载阀压力值,蓄能器压力值。
第3条 泵站检修工必须按照以下检修项目进行日常检修:
1、检查各阀组动作、声音是否正常。
2、检查各连接运动部位是否松动,油质、油温情况。
3、检查电机运转是否平稳,轴承温度是否正常,电缆接线是否牢固、可靠。
4、各管路有无拆叠、破漏情况。
5、泵站压力、流量是否正常。
6、检查卸载阀动作声音是否正常,卸载阀动作压力值保证是规定卸载压力。
7、检查高压阀、蓄能器有无油污、渗漏。
8、检查减速机、曲轴箱、轴承、滑块、柱塞的磨损情况和润滑情况。
9、检查过滤器是否清洁完好,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
第4条 收工时要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十四节 单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支护工必须熟悉本工作面煤层、顶板特征,顶板管理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结构原理及使用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2条 进入工作地点后,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3条 随时注意(听和看)工作面的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第4条 支柱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
1、所有支柱必须按统一编号有序架设,必须拉线支设,柱距、排距和控顶距等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支柱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不得张口,若顶板不平必须用楔或背板等背实;顶板破碎时,应密背护顶;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要用规程中规定的材料在梁上摆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之接顶背实;
4、支柱与底板要全面接触,不准打在浮煤、浮矸上。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鞋,其规格和材料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5、支柱要打紧,可在柱顶上加一个楔,不准打重楔。
第 5条 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当采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6条 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第7条 架设支柱时,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员,防止挂梁时脱落伤人。
二、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8条 准备:
备齐锤、铁锹、尖镐、撬棍、铅丝、卸载手把、液压升柱器、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应牢固可靠,铁锹、尖镐、斧子和锯应锐利,液压升柱器应无断裂,横楔、U形夹、连接螺丝、旋转爪、压杆等要齐全、灵活可靠。
第9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3、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4、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三、基本支护操作
第10条 带帽点柱操作顺序:
>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将剩余的支柱、梁或背顶材料等,码放在工作面一侧,将失效和损坏的柱或梁,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12条 经班长或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十五节 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凡从事煤矿井下电气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部分,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煤矿井下高压不超过7000伏;低压不超过1140伏。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4、煤电钻不用综合保护装置的不准开钻打眼。
5、井下停电工作必须持有经过机电科签发的电气工作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无工作票工作。处理事故可根据公司明确的领导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业务部门,对变更后的系统进行及时检查和调整。
6、井下电气设备经过检修后,必须在设备恢复原有的性能后才可通电试验。
7、井下测量电气设备的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以下进行,其它一切测量工作,都要制定措施经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或其他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停电操作
1、井下进行电气操作,必须随时了解瓦斯情况。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电动机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采掘工作面内,局部瓦斯聚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2、矿井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转时,受影响的巷道、工作面或盘区,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3、发生严重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可不待命令,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接受停电工作时,应详细核对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单位领导请示,经批准后通知受停电影响的单位或巷道工作面。
5、停电作好下列操作:
(1)断开变电所内(或用户分路)馈电开关(先断断路开关后断隔离开关);
(2)断开工作地点附近该系统的分路馈电开关;
(3)断开有可能反回电压的开关。
6、检查断开后的各路开关是否在断开位置,无误后,加闭锁,手把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标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有权取下此牌准备送电。
三、验电接地
1、验电接地都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以下进行,并使用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停电开关在装地线前,要先验电,以验明设备(包括电缆)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验电应打开开关外壳后,分相进行,双回路应分别验电。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
2、开关经过验明确无电压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在停电开关挂接地线。
挂接地线,应先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不准缠绕。拆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接地线应由接地和短路线构成,并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四、送电操作
1、送电前必须了解准备送电的巷道或工作面的瓦斯情况,送电时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进行。
2、因瓦斯超限而停电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恢复送电。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断电装置或风电闭锁供电的工作面,只准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人工合开关送电。
3、在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扇。
4、停电送电操作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使用的绝缘用具应是合格品。
5、工作任务完成后,所有参加该项工作人员应集中,并检查所有工具完整无缺后,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撤出所有地线,恢复折开的电缆接线,盖好防爆开关接线盒盖。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请示送电,并通知各受影响单位或地点。取下停电工作标示牌。推进高压防爆开关可动部,合上开关手把,向变压器送电(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开关);松开低压馈电开关闭锁螺丝,合上分路开关手把。设备无异响后送电人员方可离开。
6、送电时发现漏电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严禁强送电,只有查明原因,处理完故障后,方可送电。
第十六节 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巷道维修工应由熟悉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备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风镐、风钻、电钻等操作方法的人员担任。
第2条 要确保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畅通,保持维修后的巷道符合规定要求。
第3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第4条 维修时,随时注意观测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先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5条 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作业。
第6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及安全。
第7条 禁止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损坏变形的支护材料。
第8条 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条 准备:
1、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2、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第10条 检查与处理:
1、要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如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妥善处理;
2、维修工作与其它工作发生矛盾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与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开工;
3、上、下山巷道维修还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1)存放的材料是否有下滑的可能;
(2)同时施工的两组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挡板是否安全可靠;
(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4、检查维修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安全退路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
5、支架支设未完工,不准中止工作。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面超前支护方法
第11条 操作方法:
1、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2、在原棚梁下打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
3、回撤原棚梁;
4、及时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架设新的支护棚子,背好帮顶;
5、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后方可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12条 注意事项:
1、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2、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3、从原棚梁下打上临时点柱开始,到没有架设好新的支架时,禁止人员通过;
4、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5、使用回柱绞车时按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执行;
6、卧底或挑顶需要放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7、挑顶工作事先应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要拆一架补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准拆除下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8、超前工作面处理的距离不少于3米,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9、棚架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不准扶在梁的上面,要扶在侧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二)工作面超前支护工作
第13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应加强支护。
第14条 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三)更换棚腿或棚梁工作
第15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I6条 换棚子时,必须拆一架补一架,支设稳固,再拆另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 17条 更换棚腿时,要先在该棚子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支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8条 更换棚梁时,要先在棚架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后,才可去梁。但在去梁前应先将棚腿用木材、板皮等背好,以防换梁时倒柱。
(四)整修旧巷、处理冒顶巷道
第19条 整修旧巷时,必须有足够的风量,特别是独头巷道的整修,必须经瓦斯检查员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撤出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20条 整修旧巷操作顺序: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临时支架→松帮回撤棚腿→凿掉两帮活碴→回撤原棚梁下支护点柱→将梁回掉→凿顶扩帮→给新棚子→刹背护顶→将各新支架两帮背紧。
第21条 处理冒顶的操作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的操作方法:
(1)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2)先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够作一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不准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3)棚子的梁、腿、刹背材料要事先准备好,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立棚腿、上梁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4)按上述方法逐架往前做,直至做通为止。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5)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码木垛接顶,必须先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撬下来,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6)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7)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符合规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的操作方法:
(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的棚子处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为好,扦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如实在凿不碎,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4)其余操作方法同前。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的操作方法: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22条 工作完毕后,要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绑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23条 待质量验收员验收,规格质量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24条 应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第十七节 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打眼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开工前先对设备工具进行详细检查。电钻的各部位要完整无损,固定螺丝不能松动;钻杆正直,两端合格,打眼时不来回摆动;电缆无破皮漏电现象,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接触良好;电钻外壳、后罩、风叶等一切完好。然后进行试运转,电钻转动灵活,声音正常,旋转方向正确。检查确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拿进工作地点。
第3条 运送电钻要手提肩扛,不准用溜子拉或随地拖扔,必须轻拿轻放,拉电缆时,要分段盘放,逐段拉到工作地点,注意避开刮板机,遇有卡压现象必须及时排除,防止拉断电缆。
第4条 打眼前先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发现有活动的煤(岩)、支护不力等不安全现象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打眼工作。
第5条 打眼前应和瓦检员联系,并仔细看瓦斯公告牌板,有害气体不超限方可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数量、距离、深度、角度进行打眼,以保证良好的爆破效果。
第6条 打眼工按眼掌钎子时,严禁戴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头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里面,并系好纽扣,防止钎杆转动而扭卷伤人。
第7条 按眼前为了保证炮眼位置准确无误,找眼窝不准用手、脚稳定麻花钎杆,不准套残眼。要先用手镐刨窝或用钎杆垂直煤帮点开2~3次,待钎杆在煤帮钻稳以后方可正式开钻打眼,防止钎杆滑跑。
第8条 打眼扶钻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处。严禁踩空或骑在支架上打眼,以免打断钎杆时闪倒伤人。
第9条 厚煤层工作面打上部眼时,打眼工应站在牢固的高凳或条板上,防止在打眼过程中因震动使工作台突然倒塌伤人,不许蹬在支架上打眼,以免支架歪倒掉矸、冒顶伤人。打眼工要互相协作,在条件允许时,也可站在煤堆上,提前把下一循环的顶眼打出(但不得装药)。
第10条 打眼推钻要用力均匀,发现声音异常或卡钎杆时要切断电源停止运转,重新启动,待声音正常后再继续打眼。
第11条 打眼过程中应及时更换磨损的钻头,电钻由于连续工作时间过长,超过额定温度或外壳热到烫手的温度(50 ~ 60℃)时,应更换电钻或停止工作,待冷却后再用。
第12条 在倾斜工作面向上方打眼,若倾角大于25度时,打眼人员身后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第13条 打眼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出水、出气、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工作,但不能抽出钎杆,在撤出人员的同时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第14条 每打完一个眼后,必须在炮眼内空钻并来回拉2—3次,以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
第15条 工作面打眼时,必须停止溜子运转。
第16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规定进行操作。
第17条 工作面遇到夹石、底包、冲刷带等情况时,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处理方法打眼。
第18条 打眼工每班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
第19条 打眼任务完成后,应将打眼工具撤至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切断电源,电钻、钎杆上架,电缆盘好挂起,要盘圈但不准盘成“8”字型,防止结死弯,损坏电缆。
第十八节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
第1条 放炮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并持爆破材料计划单向爆破材料库房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雷管和炸药。
第2条 放炮员领出火工品经查验后,必须立即离库。从库房向工作地点运送雷管、炸药时,必须使用药包和雷管盒,在途中不准逗留,不要与众人同行。
第3条 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4条 领出雷管后,途中不得进行整理雷管及脚线。
第5条 雷管、炸药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分别放在运料巷安全出口附近的安全地点,由放炮员负责验收装箱。入箱的火工品必须上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禁止乱藏乱放。
第6条 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装在非金属容器内,并禁止贮存其它物件。炸药箱要放置在离开电气设备、运输轨道、金属导体且在支架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击炸药箱或坐卧在药箱上。
第7条 当班消耗的雷管、炸药,必须经跟班组长签字,放炮员持此证明及剩余的雷管、炸药去药库办理退库手续,并校对领用的数目。剩余爆破材料不得由私人保存,若发生雷管、炸药丢失现象,有关部门应严格追查和处理。
二、装配引药
第8条 装配引药必须在运料巷道的安全地点进行。在整理雷管脚线时,必须先将成把(卷)雷管理顺,然后用一只手握住雷管脚线尾端,另一只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靠雷管根部的脚线,用力均匀地将雷管脚线抽出,严禁倒抽雷管。
第9条 装配引药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0条 要正确装配引药。用直径稍粗于雷管的木(竹)质带尖的小棒,在用手搓揉松的药卷平端中心,扎一垂直小孔,将雷管插入孔内,再用雷管脚线扎紧,不准用雷管代替木(竹)棒扎眼。雷管两脚线必须扭接在一起。
第11条 有水的工作面需把引药及药卷装入防水袋内。
三、装 药
第12条 装药前先用木炮棍在炮眼内通几次,以清除煤粉及疏通炮眼,然后把药卷一个接一个放在眼口处,再用炮棍轻轻送入眼底。药卷与药卷中间不准夹有煤粉、煤碴等杂物。防止药卷中间被隔开而影响放炮效果和安全。引卷位置一般应是从孔口数起的第一个药卷(正向装药)。炸药聚能穴应向孔底。
第13条 在向炮眼送药与送炮泥的同时,另一只手必须将雷管脚线轻轻拉住,并紧靠眼壁,防止捣毁药卷封
> 纸和捣断雷管脚线。
第14条 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及装炮方式进行装炮。
第15条 对瓦斯突出或涌出较大的炮眼装药,在装药前,可先装一段炮泥并予以捣实后再装药,以减少从炮眼内涌出瓦斯。
第16条 充填炮眼封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7条 装好炮眼的雷管脚线,必须悬于眼口并予以短路,不准乱挂在煤帮上,防止裸露线头接触导电体提前爆炸而造成放炮事故。
四、联 线
第18条 联炮时应停止与联炮无关的其它工作。首先联接各炮眼之间的线路,联线接头必须悬空,以防漏电对雷管发生效应而提前爆炸。
第19条 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联线方式把计划一次放炮的脚线全部联好。放炮员必须将接线网路全面检查一遍,以防漏接或错接。经检查确认接线网路无误后,而且每个接线头都良好,方准与放炮母线最后联接。
第20条 联炮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操作,一人联炮,一人观察安全情况。随时注意工作面顶板、马棚、片帮、伞檐等情况。
五、放 炮
第21放炮前工作面的所有人员、装煤设备、炸药、工具等都要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并保护好固定设备。
第22条 放炮前必须检查放炮器材的完好情况,如爆发器、雷管脚线、放炮母线等,确保完好、合格,方可进行放炮。
第23条 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同时到场一致认为安全无问题时方可放炮。
第24条 放炮员在入井前一定要检查放炮母线的质量和安全长度,若无备用线时,必须携带双盘母线下井。
第25条 放炮母线必须用绝缘的双线,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放炮母线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悬挂距离。放炮母线长度直巷不少于100米,拐弯巷不少于70米。每次放炮后,须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两头扭结短路,携带钥匙进工作面联炮,严禁短距离放炮。
第26条 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设立警戒,待放炮员与其它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能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5秒钟方可放炮。
第27条 放炮后,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安监员共同进入放炮地点进行验炮,验炮时间必须在炮响后15分钟,等炮烟被吹散后方能进行。要检查顶板、煤帮、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恢复工作。
第28条 放炮后发现没响的炮,必须再给电一次,如果是瞎炮,必须按瞎炮处理方法进行处理。然后将炸药及雷管拣出。
第十九节 放顶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打眼前先检查钻具,如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2条 打眼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距离、角度、深度进行。
第3条 打眼前按炮眼角度定眼,顶尖卡在顶内,底座与底板卡死,不能摇动,打眼必须使用捕尘器,不能让岩粉到处飞扬。
第4条 钻机上升速度不能太快,掌握好手轮,发现卡钻立即松开手轮、下放钻体,重新启动,不得超负荷运转。
第5条 下放钻要用手扶住,不能松开手轮让其自动下滑。移动爬杆时必须先把钻放到底,再松开底座,并且扶紧爬杆防止跌倒伤人。
第6条 钻头与钎杆、钎杆与钎杆要联结牢固可靠,防止丢失钻头和钎杆。
第7条 放顶分两组进行连放炮,并分别从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把线挂好拉出,然后按放炮的有关规定进行放炮。
第二十节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前要检查料车及绳索的完好情况,装料要高、宽、长度适当,捆绑结实,不能偏重超载,避免途中发生卡、碰现象。
第2条 要根据巷高程度装料,并熟知运料路线。
第3条 人力推车时要发出信号,不准放飞车,下坡要拉紧,放慢速度,防止发生跑车、掉道等现象。
第4条 用小绞车运料,要根据绞车功率、巷道坡度、绳的拉力、规定牵引车数进行,严禁超挂车。并要有信号联系,挂钩要牢固可靠。
第5条 所有运到工作地点的材料及设备,必须堆放整齐,不能影响通风及行人。
第6条 工作面内的废料,不用的设备、零配件要及时运出工作面,按照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二十一节 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开车前要检查各部零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现象;开、停车闸是否灵敏、可靠;滚筒钢丝绳是否咬绳及断丝断股现象;电气操作按扭是否灵敏;戗杠、压杠、基座、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第2条 按信号开车或停车。信号不清,发现有人或其他障碍物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
第3条 开车后,注意倾听绞车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查明原因后方可开车。
第4条 钢丝绳缠乱时,一定要停机后处理,绝对禁止边运转边处理,更不准用手拨绳。
第5条 工作中不可将滚筒上的钢丝绳全部放完,至少应保留3—5圈。
第6条 严禁站在牵引一侧开车。
第7条 掉道时,严禁用小绞车拉车上道。
第8条 绞车不动时,应查明原因后再开车,不准长时间起动。如超出规定负荷,不得强行开车。
第9条 在坡道上放车时,禁止放飞车,并要掌握坡度大小,控制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绳、咬绳。
第10条 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压好闸。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电动机关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设备上的杂物、灰尘。
第11条 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有合格证的司机操作,其他人员严禁开车。
第12条 倾斜井巷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二十二节 调度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司机操作,并持证上岗,工作时按设备规定负荷进行工作。
第2条 开车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各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现象。
2、开、停车闸是否灵敏、可靠。
3、滚筒钢丝绳有无咬绳,断丝断股现象。
4、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
5、电气操作按钮是否灵敏。
6、戗杠、压杠、基座护绳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第3条 开车时,必须注意:
1、按信号开、停车。信号不清,发现有人与其他障碍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
2、开车后,注意钢丝绳运行情况,倾听绞车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查明原因再开车。
3、严禁用手拨绳,亦不准一边开车,一边拨绳。
4、严禁站在牵引一侧开车。
5、小绞车稳装时,最突出部分,必须离开轨道0.5米以上。
6、掉道时,不能用小绞车拉车上道,绞车拉不动时应查找原因后再开车,不准长时间启动。
7、在坡道上放车时,要掌握坡度大小,控制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绳,咬绳。
8、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压好闸,专人看管,非开车人员不准开绞车。
9、注意绞车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注油,保持完好状态。
第二十三节 清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清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与清煤有关的各项规定以及支护工等相关工种的基本知识,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清煤工必须在完好的支护下清煤。
第3条 清煤过程中,若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组)长汇报。
第4条 清煤时随时观察顶板、煤帮状况,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5条 人员进入机道内攉煤时,必须先停止采煤机和输送机,并进行闭锁。
三、正规操作
第6条 清煤时,清煤工站在支架与工作面运输机挡煤板之间,面向采煤机前进方向(在采煤机后方),并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不小于25m。
第7条 清煤时要握紧锹把,自上而下清煤。
第8条 浮煤清理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清到运输机内,且必须清见底板,严禁清到支架中间。
第9条 清煤时应先装块煤,后装碎煤,不许将矸石等杂物清入刮板输送机内。
第10条 清理完支架前的浮煤后,要清理干净支架推移油缸、底座及支架脚踏板上的浮煤。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收拾好工具,放到指定地点,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二十四节 洒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洒水前必须检查管路、喷咀、阀门等情况,洒水要均匀、适宜、起到降尘效果,工作面不洒水降尘不得出煤。
第2条 洒水要在有掩护的地方操作,不得站在煤堆上向四周浇洒,应从溜头向溜尾沿倾斜方向逐渐浇洒,工作时要注意顶、帮、支架等情况。
第3条 洒水完毕要将管道撤离工作面,放置到安全地点,并控制好阀门。
第二十五节 跟班安监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跟班安监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入井时准备好问杆、手镐、钢钎等所需工具,从顺槽巷进入工作面,边进边观查(观看、查找)做到观要观的全面,查要查的仔细、彻底。
第2条 要时刻注意工作面周围及顶底板变化情况,在选择好退路及安全出口的情况下严格进行敲帮问顶。
1、人站在安全地点,用长钢钎捅掉松碎的煤(岩)块后,用问杆、镐或钢钎敲打顶板,如果声音清脆,则表明没有脱层,如发出空声、哑声,则说明顶板已脱层,有冒顶危险。但脱层岩块过厚,用此法不易辨别。应用“震动问顶法”,即用左(右)手指轻按顶板,右(左)手用长工具敲打顶板,手指感到轻微震动,就表明岩石已脱层,应立即加固支护或用工具在安全地点挑除松石。
2、冒顶预兆:在采空的地方,顶板会自然下沉,裂缝会增多,压力会增大,支柱往往会发出断裂的响声,有时在平静的状态下有掉碴(矸)现象,如果接连不断地掉碴(矸),说明压力越来越大,冒顶即将来临,应立即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
第3条 发现工作面所有支护密度和支架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立即让跟班队长派人进行处理。
第4条 掌握顶板活动规律,结合观察顶板冒落前的预兆,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第5条 只有处理好工作面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后,才允许其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第6条 配合跟班队长不仅要搞好安全生产,而且要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第三章 开拓、掘进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掘进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用掘进机掘进巷道时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 掘进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掘进机司机必须熟悉掘进机的结构及工作原理,了解设备性能、液压系统的构成,并能正确、迅速地判断以及处理一般故障。
第4条 开机时必须及时开冷却喷雾,严禁不开冷却喷雾开机。
第5条 班中需更换或补充截齿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断开掘进机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
第6条 切割完毕支护时,必须将铲板落至与底板接触,将电气控制回路断开,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
第7条 掘进机截割遇有硬岩时,应有保护掘进机受损伤的防护措施。
第8条掘进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保持齐全、灵敏、可行,严禁甩掉不用。
第9条 巷道中有淋水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电控箱、接线腔、电气控制操作台、液压油箱等,防止进水受潮。
第10条 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其他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紧急停机手段,使机器停机。
第11条 坚持掘进机的完好检查,不准带病作业。
第12条 工作面气体超限或通风不良时严禁开机。
第13条 掘进机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二、开机前的一般检查
第14条 工作面是否通风良好,水源充足,转载运输设备是否正常,巷道支护是否良好。
第15条 掘进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第16条 各电气按钮是否灵敏可靠,液压系统管路、各控制阀、马达、油泵、油缸等是否完好和有无漏油现象。
第17条 液压箱、各齿轮箱有无缺油和油脂变质现象。
第18条 截齿是否齐全完好。
第19条 刮板输送机的刮板链条是否完好、张紧适宜,有无断裂、弯曲、链条错牙、跳链及少螺栓等现象。
第20条 电缆是否有承受张力、绝缘层被损坏和漏电等现象。
第21条 喷水管路是否畅通无阻和有无漏水现象。
第22条 检查各电气操作开关、液压操作手柄,使其处于预备开机的正常状态。一般情况,紧急停止按钮处在停止状态,液压操作手柄处在中立位置或零位状态。
第23条 检查后部胶带输送机机尾是否受力受压。
三、起动及运转
第24条 起动前,必须提前3分钟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掘进机。
第25条 不准带负荷启动,不准过负荷运转。
第26条 掘进机运转过程中,装载部附近不准有人。
第27条 保证截割的底板平整。
第28条 调整速度时,必须注意机器的平稳,由慢到快,不能冲击,掘进机后退时将铲板抬起。
第29条 截割头降落在最低位置时,必须将铲板落下或停止耙爪运转,防止耙爪与截割臂相互干涉。
第30条 行走时,要注意扫清机体两侧的浮煤,以防抬高机体、降低断面高度。
第31条 行走时如履带松弛或发出声响,必须及时张紧履带,防止链条受损。
第32条 截割时,要集中精力操作,以防割前探梁、碰倒棚腿或棚梁。
第33条 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时刻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
第34条 司机在掘进机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掘进机运转情况,发现声音异常现象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与维修工联系,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开机。
第35条 司机要控制好巷道截割面防止割顶割底。
第36条 由专人监护电缆、水管,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以防止电缆、水管拉脱、拉坏和被挤伤。
第37条 发现操作手柄按钮失灵时,必须停机检查处理,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第38条 发现运转部位受阻时,必须停机检查原因,严禁反复用正反运转撞击。
第39条 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停电,以防事态扩大。
四、停机
第40条 停机时间如果较长,必须将掘进机开至安全无淋水地带,缩回截割头,并与底板接触,切断掘进机隔离开关及跟机断路开关电源,并关闭水节门。
第41条 将铲板与底板接触,将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上的煤(岩)运输干净。
第42条 将所有控制阀和操作手柄位置置于零位或空档。
第43条 班中临时停机,在未断开电气控制回路开关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他各种开关手柄必须恢复到停止位置。
第二节 掘进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巷道掘进机检修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检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3条 检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检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5条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四、操作准备
第6条 带齐检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检修资料和图纸。
第7条 检修前必须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电牌。
五、正常操作
第8条 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9条 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10条 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检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11条 机器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破布擦洗,并应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第12条 需用专用工具拆装检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13条 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第14条 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 第15条 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第16条 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
第17条 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采用防松胶防松时,必须严格清洗螺钉及螺钉孔。
第18条 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第19条 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薄油,以防腐蚀。
第20条 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第21条 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和完好。
第22条 在机器下进行检修时,除保证机器操作阀在正确位置锁定外,还应有至少一种机械防尘装置。
第23条 机器在中、大修时,应按规定更换轴承、密封、油管等。
第24条 设备外观要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入线口密封良好。
第25条 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对掘进机进行日常和每周的检查及维护工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件须经常进行维护与保养。
第26条 应经常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工作。
六、收尾工作
第27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机,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第28条 清理好机器表面,并将工具及技术资料整理好,放置在专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第29条 检修人员应将机器存在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节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皮带司机负责开停皮带以及皮带头至大架末端之间的操作系统和保护装置检查及当班洒下的浮煤清理工作。
第2条 工作程序
开机前的安全完好检查→开水→开机→停机→停水→清浮煤。
第3条 工作标准及考核
1、皮带司机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2、皮带司机接班后,要先对皮带进行空运转。检查皮带和卡子、托辊、清煤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防护罩、电机、减速机是否完好;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各润滑部位油质、油量、温度是否正常;检查托辊是否齐全有效;各滚筒、托辊处有无浮煤和其它障碍物,并及时清理;皮带卡头是否牢固完整,皮带是否跑偏,张紧程度是否适中;检查落煤点前后10米是否有浮煤,皮带头洒水装置是否正常。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3、延伸皮带时,严格注意观察跑车、拉紧车及钢丝绳的运行情况,以防跑车落道或钢丝绳脱轮咬绳事故发生;
4、接到工作面启动皮带的信号后,要用声光信号联系清楚后,方可开机,开机时先点开,然后再大开;
5、皮带运转过程中应精力集中,经常监视停机信号及各部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皮带司机工作中严禁睡觉、脱岗,如发生堆煤事故,对皮带司机按公司文件对其进行处罚,发生皮带射箭事故,出班后到队部进行追查;
7、严禁皮带倒转,大块煤(矸)到皮带头后要停机进行打碎处理;
8、坚持有煤洒水,无煤停水的原则;
9、清理好电机、减速机及皮带大架上的煤尘、煤泥,保证清洁干净,清理好清煤器下、主副滚筒下的浮煤和落煤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浮煤,清理好本班所承包的大片架下的浮煤。
10、严禁在皮带运转过程中伸入转动部位进行掏煤取物;
11、和下一班的皮带司机在现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交接详细、清楚。
第四节 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检修班皮带检修工负责本队所使用皮带运输机的日常检修维护。
第2条 工作程序
断开皮带电源→检修皮带运输机各部位部件→加皮带→调皮带→皮带试运转。
第3条 操作规程
1、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练掌握本队所使用的皮带运输机的性能及运转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
3、坚持按“四检制”内容进行检修,严禁在机器转动时检修或蹬踩皮带;
4、保证所管辖皮带运输机的铺设达到平、稳、直,上下托辊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无坏托辊、缺失托辊现象,皮带不跑偏;
5、经常检查皮带减速机及各转动部位的注油情况;
6、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螺丝情况,发现松动或缺失螺丝要立即紧固补齐;
7、皮带各类保护设施要安装齐全有效,每班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
8、跑道内的缓冲架及缓冲托辊安装齐全有效,上好尾罩;
9、保证皮带卡接头严密,不跑偏,皮带大架护网安装齐全;
10、经常清扫电机、减速机及大架上的煤尘、煤泥、跑道电缆槽上的浮煤,保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
11、跑车内增加皮带要充足,满足一个圆班生产所用;
12、严禁在主副滚筒处进行打卡,必须断电后在远离主副滚筒的安全地点进行打卡。
第五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运转前先切断电源,闭锁后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传动装置,机头部及各部螺栓,垫圈、压板、顶丝、油堵、护罩是否齐全完整。
2、检查溜槽搭接情况,检查连结装置零件是否齐全,电气系统、开关等是否良好,电动机是否符合标准,接地是否良好。
3、检查通讯、信号系统是否畅通,操作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4、各部轴承注油情况。
5、滚轴、瓦座是否合乎要求,滚轮间有无杂物和卡扳现象。
6、检查减速箱油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减速箱有无漏油现象。
7、开动输送机,空负荷试运转一圈,细听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检查所有链条,刮板联结螺栓有无丢失或松动及弯曲变形过大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不准开机。
第2条 运转中应注意:
1、细听信号,信号不清不准操作运行。
2、经常注意电机、减速箱的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后方可重新开始。
3、经常观察链子、连结环、护板等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禁止链条倒转(检修时除外),除运煤外不准拉运其它物品。
5、起动困难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不可强制起动,应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开机。
6、注意机器运转及煤流情况,有大块和杂物停机搬下,随时清理头尾存煤,经常与操作人员联系,机器运转必须洒水。
7、运转时人员不要靠近运转部件工作,防止伤人。正常运转要注意刮板弯曲。
8、停机时应把中部槽中的煤矸拉净后再停机。
9、清扫机头各部,不得压埋电机、减速箱,保持设备和环境整洁。
第六节 生产班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生产班检修工负责处理当班生产过程中机组、皮带、电气设备的一般性故障。
第2条 工作程序
开工前对巷内所有设备进行班检,生产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进行处理。
第3条 操作规程
1、检修工必须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工作面设备性能,能够处理皮带、机组、电气设备一般性故障,重大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向队值班汇报清楚;
3、处理故障后要保证设备完好、防爆,严禁带电检修和处理故障,处理故障需起吊设备时,须保证安全可靠;
4、生产过程中检修工经常巡视巷内所有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机进行处理;
5、检修工检修后或处理故障后,要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无铅丝头、棉丝、电缆皮等杂物;
6、交接班时要和下一班检修工将设备运行情况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事故。
第七节 生产班辅助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生产班辅助工负责备用当班所需物料,清理皮带尾到工作面浮煤,清理巷道杂物。
第2条 工作程序
备料→清煤→整理巷道。
第3条 操作规程
1、备好当班所需物料,运入工作面的物料必须码放整齐;
2、延伸皮带后,最后一组小架与跑道尾的距离不得大于3m,保证当班所增加的小架、托辊、拉条齐全,转动灵活,严禁使用坏小架、弯曲拉条和坏托辊;
3、负责清理好皮带尾至工作面的浮煤;
4、跑道拉好后,负责将电缆车后的电缆吊挂整齐;
5、出班时,要将沿途掉下来的大块煤打碎后上皮带运走,掉落托辊要补齐上好,巷内杂物捡净放入杂物桶内;
6、严禁用钻杆、锚杆作为撬棍使用;
7、交班时,要将当班所使用工具放到指定地点,严禁乱扔乱放;
8、对当班使用过程中的坏钻具、坏潜水泵、坏工具在出班时要及时抬运出井。
第八节 检修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检修班电工负责维护好本队所有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负责巷内电缆吊挂工作。
第2条 工作程序
检修前断电→检查所有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处理电气故障→吊挂电缆。
第3条 操作规程
1、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练掌握本工作面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原理,有较强的电工专业知识和防爆常识;
2、维护好本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保证每台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包括小型电器);
3、能够处理各类电气设备故障;
4、严格按“四检制”内容检修巷内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并严格执行验放电制。
5、负责巷内所有电缆均按标准化要求延伸吊挂;
6、严禁在电气设备、电缆钩、电缆上乱扔易燃杂物,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干净;
7、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以及接地电阻合乎规定。三台以上小型设备接地用钢绞线或铝线,接地板垂直向下,深度和接地线粗细符合要求,主辅接地极间距大于5米,煤电钻综保开关接地与跟机电缆车相连接;
8、每班检查电气设备特别是移动电气设备的电缆接线是否完好,部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操作手柄、按钮、开关动作是否灵活,检查机组控制开关箱、紧急停车按钮、转载机电滚筒是否完好正常;
9、各种开关必须按实际负荷整定电流,不许随意增大电流整定值;
10、工作面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所有电气设备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灰尘,经常用棉丝擦抹电缆上的煤尘,保证其干净;
11、严格执行每月一次风机检修制,试验“三专、两闭锁”是否起作用,严禁甩掉不用;
12、检修完毕后的现场要清理干净,严禁乱扔电缆皮、棉丝、铅丝头等杂物。
第九节 锚杆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2条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熟练掌握锚杆支护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和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第3条 掌握设备性能、结构原理、操作与维护方法及有关安全规定。
第4条 锚杆机操作设2名司机,1名负责操作锚杆机钻机,另1名负责锚杆机的移动和传递物料,司机之间要统一口令、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二、准备工作
第5条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由外向里、先顶后帮,认真检查工作范围的顶帮支护状况、有害气体及其他安全情况,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其他施工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
第6条 工具材料检查
1、钎子、钻头完好,连接可靠;
2、锚杆、锚固剂的质量、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其他工具材料满足施工要求。
第7条 设备检查
1、机械连接要牢固、可靠,液压管路应无漏损,盘绕整齐,油位指示正常;
2、拖拽电缆摆放整齐、收放装置可靠;
3、液压操纵阀手把处于中位;
4、启动试运转,确认锚杆机完好可靠。
三、设备操作
第8条 移动
1、移动锚杆机时,司机面向机器运动方向,当遇风帘、风障时,必须停机,在确保风帘、风障另一边无任何人员与其它设备时,才可以通过, 移动过程中不得损坏电缆、通风设施、机电装置。
2、锚杆机进入工作面前,应检查顶板,煤壁及瓦斯情况。
第9条 开钻
1、按由外向里支护的原则,锚杆机要停在一个适当的位置对顶板施压。
2、临时自动支护系统梁或掩护梁设置好后,锚杆机司机应使用测量装置确定第一排锚杆的位置是否准确。上锚杆时,锚杆机司机不应戴橡胶或线手套。每次打锚杆之前,应检查钻杆的完好情况。
3、钻箱准备好第一个孔时,将钻箱的千斤放下,选择合适的钻杆和钻头,并将插头钻箱夹盘,升机校直导轨,升起钻箱到钻头顶住顶板为止。将手从钻杆拿开。钻第一个孔,转动钻头直到钻头进入顶板岩层,加大旋转的速度均匀推进。钻杆旋转时。手不应和钻杆(锚杆)接触。
4、用钻杆和钻头将钻孔钻到完全的深度,手指和手不要放在钻臂和顶板之间。钻孔时。要时刻警惕顶板垮落,钻孔时,手不要放在钻杆和钻臂上,钻杆达到钻深时,在钻杆仍然转动时,将钻臂降低一定高度,可以防止夹钻。停止钻箱旋转,在移动钻杆前,将钻箱再降低一些,将钻杆拿走,卸刚用过的钻杆时,应格外注意,因由于摩擦的作用,钻杆会非常烫,所以司机必须戴手套。
5、需要钻超过钻杆限定的深度时,必须加长钻杆。应检查钻杆连接的是否合适,是否与搅拌垂直,升起钻箱,钻头接触到钻孔顶部后,才可以防止转动钻头,注意升钻箱时要慢,以防钻头在打孔时,接长的钻杆弯曲。钻孔时钻箱不应加过大的推力,这样会使钻杆弯曲,晃动。
第10条 锚杆安装
1、卸下钻杆、安装带托盘及快速预紧力螺母的锚杆,操纵钻机给进阀杆,将锚杆升起使锚杆端头距钻孔口约一卷树脂锚固剂的长度;
2、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数量、顺序将锚固剂首尾相接装入钻孔;
3、操纵钻机给进阀杆推动锚杆,使锚杆端头顶住最后一卷锚固剂尾部,将锚固剂缓慢送入孔底;
4、旋转锚杆将其推到眼底位置,达到规定的搅拌时间后停止转动;
5、达到规定的等待时间后,操纵给进阀杆,上紧锚杆螺母达到规定的预紧力,缩回钻臂。
第11条 停机
1、将所有液压手把打至中位;
2、断开先导开关;
3、断开断路器,切断电源;
4、清扫机身落尘。
5、将锚杆机放在顶板支护、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12条 检修锚杆机时,必须退至安全的地点。
第13条 按规定数量、型号、周期注油、换油;按规定进行油脂过滤,定期清洗液压系统过滤器,严禁用普通棉纱擦拭液压元件。
第14条 打注锚杆时,严禁将手放在钻臂防护板与顶板之间,严禁用钻杆或其他东西顶锚杆。
第15条 锚杆机工作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按下驾驶台和机身周围的急停按钮停机。
第16条 施工中如遇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大、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钻眼速度异常、顶底板及两帮移进量显著增加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必要时应立即撤出人员。
第十节 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
> 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9条 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10条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第11条 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12条 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第13条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14条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15条 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16条 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17条 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8条 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
第19条 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第20条 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第21条 使用电钻时,必须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 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
第23条 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4条 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第25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第26条 钻眼前对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钎杆是否平直,钎头、钎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畅通,侧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钻头是否锋利,钎杆与钻头连接是否牢固;
4、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5.电缆是否有破皮、露芯、漏电,电缆应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6、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五、操作顺序
第27条 掘进打眼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检查施工地点安全;
2、准备钻眼设备、工具,试运转,并标定眼位;
3、钻眼;
4、撤出设备和工具。
六、正常操作
第28条 标定眼位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不准交叉作业。
第29条 试运转:开水、送电、试运转。
第30条 点眼:用手镐点眼定位,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第31条 钻进
1、点眼后,按规定的角度、方向均匀用力向前推进,直至达到要求深度;
2、打眼工要站稳,并握紧电钻把,切忌左右晃动;
3、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4、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阻力,以防卡住钻杆;
5、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时,或电钻、电缆漏电及电钻外壳温度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
7、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第32条 停钻: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七、收尾工作
第33条 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和供水软管盘放好。
第十一节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掘进工作面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3条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 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 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炸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第7条 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第8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9条 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11条 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第12条 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4)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第15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第16条 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第17条 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母线。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处理拒爆、残爆。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第20条 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第21条 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2、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第22条 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 第23条 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第24条 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25条 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第26条 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第27条 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7、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第28条 验炮: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七、特殊操作
第29条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第30条 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八、收尾工作
第31条 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第32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33条 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第34条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35条 完工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第十二节 锚杆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杆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2条 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第6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加循环进度。
第7条 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8条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9条 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10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第11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12条 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13条 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第14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15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第16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 操作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4、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进行临时支护。
3、打锚杆眼。
4、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20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21条 打锚杆眼:
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3、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断面小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
第22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1、清理锚杆眼。
2、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23条 树脂锚杆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毫米。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
3、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力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6、套上托板,上紧螺母。
七、收尾工作
第24条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第十三节 锚索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索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锚索支护工要热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热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第5条 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规定。
第6条 采用树脂锚固时,最小锚固长度要≥1.5米。
第7条 单根锚索设计锚固力应大于200kN。
第8条 检查施工地点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巷道内作业时,要先停电。
第9条 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米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第10条 锚索张拉预紧力应控制在80~100kN,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索。
第11条 服务年限10年以上锚索需注浆防锈。
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施工前,要备齐钢绞线、锚固剂、托盘、锚具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打眼机、套钎、锚索专用驱动头、张拉油缸、高压油泵、液压剪、注浆泵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15条 准备好施工所需风、水、电。
第16条 锚杆钻机打眼前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
2、检查油雾器工作状态,确保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
3、清洁风水软管,检查其长度及与锚杆机连接情况。
4、检查锚杆机是否完好。
5、检查是否漏水,及时更换水密封。
6、安装钻杆前检查钻头是否锋利,检查钻杆中孔是否畅通,严禁使用弯曲的钻杆打眼。
第17条 张拉锚索前,检查张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头是否松动。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
2、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隐患。
3、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4、打锚索钻孔及注浆孔。
5、组装锚索。
6、安装、锚固锚索。
7、张拉锚索。
8、注水泥浆。
9、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打锚索眼
1、敲帮问顶,检查施工地点围岩和支护情况。
2、根据锚孔设计位置要求,确定眼位,并做出标志。
3、检查和准备好锚杆钻机、钻具、电缆及风水管路。
4、必须采取湿式打眼。
5、竖起钻机把初始钻杆插到钻杆接头内,观察围岩,定好眼位,使锚杆机和钻杆处于正确位置。钻机开眼时,要扶稳钻机,先升气腿,使钻头顶住岩面,确保开眼位置正确。
6、开钻。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长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开水,后开风。开始钻眼时,用低转速,随着钻孔深度的增大,调整到合适转速,直到初始锚孔钻进到位。
(1)在软岩条件下,锚杆机用高转速钻进,要调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2)在硬岩条件下,锚杆机用低转速钻进,要缓慢增加支腿推力。
7、退钻机,接钻杆,完成最终钻孔。
8、锚索眼必须与巷道面垂直,眼深误差为±50毫米。
9、锚索打眼完后,先关水,再停风。
10、按要求打注浆孔。
第20条 组装锚索。按设计长度截取钢绞线,用钢刷除去钢绞线表面浮锈,锚索不注浆时在自由段涂防锈油脂。
第21条 安装、锚固锚索
1、检查锚索眼及注浆孔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处理。
2、把锚索末端套上专用驱动头、拧上导向管并卡牢。
3、将树脂药卷用钢绞线送入锚索孔底,使用两块以上树脂药卷时,按超快、快、中速顺序自上而下排列。
4、用锚杆打眼机进行搅拌,将专用驱动头尾部六方插入锚杆机上,一人扶住机头,一人操作锚杆机;边推进边搅拌,前半程用慢速后半程用快速,旋转约40秒。
5、停止搅拌,但继续保持锚杆机的推力约几分钟后,缩下锚杆机。
第22条 树脂锚固剂凝固后进行张拉和顶紧上托盘工作。
1、卸下专用驱动头和导向管,装上托盘、锚具,并将其托至紧贴顶板的位置,把张拉油缸套在锚索上,使张拉油缸和锚索同轴,挂好安全链,人员撤开,张拉油缸前不得有人。
2、开泵进行张拉并注意观察压力表读数,达到设计预紧力或油缸行程结束时,迅速换向回程。
3、卸下张拉油缸,用液压剪截下锚索外露部分。
第23条锚索注浆防锈。从注浆孔用排气注浆法,把锚孔剩余段一次灌注。
第十四节 架棚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第5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7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第8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
> 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第9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第10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11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第14条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第15条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6条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第17条 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杆。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18条 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处,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木块等可塑性材料,保护支架不被损坏。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背帮,梁柱不准直接与顶、帮接触。
4、在煤层和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第19条 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第20条 架设无腿拱型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设生根梁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天后才可上梁。
四、操作准备
第21条 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第22条 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第23条 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第24条 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第25条 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矸卡子。
第26条 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五、操作顺序
第27条 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2、排除隐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顶。
4、将中腰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窝。
6、立棚腿。
7、背顶背帮。
8、使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28条 梯形棚架设。
1、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十米之内的支架。
(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
2、做好临时支护:
(1)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放炮后在工作面最前一架棚头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铰接顶梁插上水平销,并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和扭矩,并背实顶板。铰接顶梁不少于#+架,交替前移使用,并做到每梁必铰。
(2)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时,放炮后将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并背实顶板。
3、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帮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挖腿窝时,须由专人监护。
4、立棚腿:竖上棚腿,调整好扎角,并稳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一头。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6、合口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
7、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背顶背帮,楔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第29条 可缩支架的架设。
1、执行梯形棚架设的1~4款规定。
2、立棚腿:可缩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载入腿窝,未安装好的,在现场按设计搭接长度进行搭接,安上卡缆,拧紧螺母,立入腿窝,扶正,临时固定。
3、上棚梁:
(1)临时支护时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2)接头搭接后,将支架找正,安上撑杆或拉杆。
4、全面检查支架架设质量,适当调整搭接长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用专用扳手逐个拧紧螺母并达到设计规定的扭矩值。
5、背顶背帮,楔紧打牢。拱形可缩支架由两侧对称穿背至拱顶,并达到设计要求,梯形可缩支架有让压间隙的,应按设计留出间隙。
第30条 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点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的架设。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窝的位置,并挖至设计深度。
3、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梁、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
5、背好顶、帮。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31条 在顶板不完整、压力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
1、将原支架逐棚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设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调整插梁,背实顶帮。
5、架设辅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第十五节 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
第2条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掌握施工工艺、支护方式、质量标准和有关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具备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第3条 能熟练操作和维修凿岩、喷浆机具,进行打注锚杆、喷浆作业。
二、准备工作
第4条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1、由外向里依次(逐棚、逐排)检查巷道永久支护、临时支护及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先进行处理。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顶帮的活矸、危岩,找顶时要用长柄工具,先顶后帮,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有专人监护,同时观察好退路。
3、检查有害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5条 工具、设备及材料检查:
1、根据工序要求认真检查各种工具、材料,保证质量合格、数量满足要求,设备性能可靠,试运转正常。
2、认真检查各种风水管路,保证连接牢固,风水压大小合适。
第6条 校正中、腰线,按《作业规程》中巷道断面图和爆破图表要求画出巷道轮廓线,确定眼位,并做好标记。
三、操作施工
(一)锚杆支护
第7条 树脂锚杆施工操作:
1、临时支护:支设前探梁、铺网、上钢带、连接好顶网。
2、打眼、扫眼: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打眼,用压风将眼内岩(煤)粉、积水吹扫干净。扫眼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孔口的侧面,正对钻眼方向不得有人。
3、安装锚杆:
(1)检查:检查锚杆孔的布置形式、孔距、孔深、角度以及锚杆部件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2)安装树脂锚固剂: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顺序将树脂锚固剂送入锚杆眼,用锚杆将锚固剂缓慢推入眼底。
(3)搅拌锚固剂:将钻机与锚杆连接、开动钻机,边搅拌边将锚杆推进至孔底,然后继续搅拌。
(4)搅拌时间和等待时间:搅拌树脂锚固剂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标准:a 超快速(CK-A),搅拌时间:15~20s,等待时间:10~15s.;b 超快速(CK-B),搅拌时间:20~25s,等待时间:10~15s。
(5)紧固锚杆:等待时间过后,开动钻机、上紧螺母,使托盘贴紧岩面,锚杆达到规定预紧力。
(6)锚杆安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扶牢钻机,且钻机的左侧严禁有人,防止钻机摆动伤人。
第8条 快硬水泥锚杆施工操作:
1、检查:检查眼孔是否符合要求,锚杆和水泥锚固剂等是否合格。
2、浸泡锚固剂:将锚固剂用细针均匀地扎出几个小孔,放入净水中浸泡,至锚固剂不冒气泡(大约1min)为止。
3、安装锚固剂、锚杆:用木棍将锚固剂轻轻送入眼底。用专用工具缓慢地将锚杆送至孔底。
4、紧固锚杆:等待超过规定的时间后,安装锚杆托盘、上紧螺帽,使其达到设计预紧力。
第9条 锚索安装操作:
1、检查:锚索眼的布置等是否符合要求,所需机具材料是否合格。
2、安装树脂锚固剂: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数量、顺序将锚固剂轻轻送入锚索孔中。
3、推进、搅拌锚固剂:用锚索缓慢地将锚固剂推入孔底,连接锚索与钻机,开动钻机,边搅拌边将锚索推至孔底,当锚索达到孔底时,快速搅拌至规定时间后停止。
4、树脂锚固剂的搅拌时间和等待时间:a 超快速(CK-A),搅拌时间:15~20s,等待时间: 10~15s;b 超快速(CK-B),搅拌时间:20~25s,等待时间:10~15s。
5、安装托盘、紧固锚索:等待超过规定时间后,撤掉钻具、安装托盘及锁具,用胀拉机具紧固锚索至设计的预紧力。
第10条 其他工作:
1、锚杆支护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出净浮煤(矸),巷道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未用完的支护材料等应堆放到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3、电缆、风管、水管及风筒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吊挂和敷设整齐。
4、施工设备应经常进行清理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5、检查支护质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二)喷射混凝土支护
第11条 准备工作:
1、安全检查: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找掉活矸、危岩。排尽迎头积水,清理现场,检查各种防尘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完好、齐全。
2、质量检查:依据巷道的规格要求,全面检查受喷段尺寸状况、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对受喷段岩面凸凹不平位置,要用手镐或风镐尽量找平。用手镐或风镐切齐直墙,清理出喷射基础使其达到设计深度。
3、设备工具检查: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接好风水管、输料管以及喷头,安设好照明灯。用专用工具清理喷浆机内的大块矸石或物料,紧固好摩擦板,送电空载试运转。输料管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密,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4、喷浆材料准备:
(1)检查: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格、材质等均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加水:拌料前应对骨料含水量进行检查,若水量不足要对骨料进行加水。加水量以拌出料手握成团、松手即散,形成灰包砂状态为宜。
(3)拌料、运料:根据喷射工作量的大小拌好喷浆用料,并运送到施工地点。
(4)清理:拌料结束,应将料车及料池外的骨料、杂物等清理干净。
(5)拌料时,要按规定使用好各种防尘设施和用品。
5、在巷道拱顶和两帮安设喷厚标志。
第12条 喷浆机的使用与操作:
1、操作顺序:开机顺序为:开水→开风→送电→喂料;停机顺序为:停止喂料→停电→停风→停水。如遇特殊情况,要先停电。
2、调整喷浆机风水压,使水压比风压大0.1MPa左右。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压力表显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3、喷浆机运转时,要密切注意运转情况。如发现漏风跑气、压力表显示不正常、电机有异常声响等,要立即停机处理。
4、喂料停止后,要待料腔、料管内余料全部吹净后再停机,并将机器内外清扫干净。
5、严禁喷浆机倒转和长时间空运转。
第13条 喷浆机喂料:
1、喂料:采用人工喂料,可由2~3人操作。喂料人员将料加入料斗,做到连续均匀,快慢适当,减少粉尘飞扬。多人喂料时要相互协调,注意对方铲起铲落,保证安全。
2、加速凝剂:喂料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喷射要求及喷射手信号指示,控制好速凝剂掺入量,并及时将料筛上大块骨料取下。
3、喂料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喂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14条 喷射操作:
1、喷射前,工作范围内的巷道洒水冲洗干净。
2、喷射顺序:从基础开始,自下而上、由后向前,先填凹找平后,再按正规操作进行。
3、喷射操作一般由2人配合进行,喷射手抱喷头进行喷射操作,副手观察喷射情况和进行安全监护,及时用信号指示喷射位置和方向,遇到问题负责联系和协助处理。
4、喷射手要掌握好喷射角度,喷嘴力求垂直岩面。喷墙时其喷射角度以下俯10~15°为宜,喷正顶时其最小仰角为65°。
5、喷射时,应根据风压大小和回弹情况,及时调整喷射距离。喷头距受喷面的距离一般为0.8~1.0m,风压大时距离可适当加大,风压小时可适当缩小,根据回弹情况调整到最佳喷射距离。
6、采用划圈喷射法,即喷出料以一圈压半圈,呈螺旋状沿横向由下向上,反复运动,圈径以200~250mm为宜。
7、喷射手要控制好水灰比,以喷出料不发白、不流淌、表面有光泽为宜。
8、喷浆厚度一次不能太厚,顶部一般不超过50mm,帮部不超过100mm,如一次喷厚达不到设计要求,至少应等15min以后再进行补喷。
9、注意控制好喷射厚度,拉线喷射时以不吃线为准。
10、喷射过程中如出现堵管等异常情况,要用信号及时通知喂料人员,立即停止喂料并停机、停风,采用敲击法敲击管道开风吹通。处理时要按住喷头,如仍吹不通时,应将管路拆开处理。
11、若岩面出水,可分别采用封、截、导、吹等方法进行处理。
12、任何情况下,喷头不能对着人。
13、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以防回弹物伤害眼睛。
第15条 其他工作
1、喷射结束后要排净迎头积水,将回弹料清理干净,用铲子或镐切齐墙脚,并将喷射凸出部分用铲子铲平。
2、清除喷浆机周围余料和管线设备上的回弹物、浮尘。
3、检查喷射质量并做好验收记录。
4、拆除喷射管路,将物料、工具等分类码放整齐。
5、喷浆支护后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16条 对于断层破碎带、煤层松软区、地质构造变化带、地应力异常区、动压影响区等围岩支护条件复杂区域及其他特殊地点,必须采取加密锚杆、全长锚固、锚索加固、点柱及架棚等强化支护措施,其支护范围应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以外5~10mm。
第17条 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大、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钻眼速度异常、放煤炮、顶底板及两帮移进量显著增加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必要时应立即撤出人员。
第18条 任何煤巷作业地点,不得使用作为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起吊设备或其他重物。
第19条 对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对顶、帮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松动的螺母应及时紧固。
> 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有堵塞情况,应立即进行冲洗。
3、水位表:每台锅炉应装两个水位表,如果发现一个损坏应及时修理。如果两个损坏应立即停炉。水位表每一个小时冲洗一次,保持水位表玻璃管经常清洁,水位清晰可观,不准漏水跑汽。
4、给水设备:给水泵运转正常,管路及截阀严密可靠。
5、蒸汽压力:尽可能保证工作压力的稳定,0.25~0.4MPa不准压力超过0.4MPa。
6、压力表: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不正常的应立即更换,压力表必须每年校验一次。
7、安全阀:安全阀必须处于正常状态,每班拉动安全阀,拉开手柄一次,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每隔2~4星期应升高汽压一次,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8、排污阀:
(1)每台锅炉窜装两只排污阀,排污时应将第二只全部开启然后缓缓打开第一只排污阀排污如发现有冲击声,应关小排污阀,冲击声消失后再缓缓开大。
(2)排污量:每8小时排一次,每次从最高水位排到最低水位即可,如当班不排污按事故追查。
(3)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如果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另一台锅炉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开,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9、操作:
(1)司炉工必须勤看火、勤看水、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必须保证燃烧稳定、汽压稳定、给水稳定。
(2)保持炉膛负压在1~2毫米水柱,烟囱排烟温度应在260℃以下。
10、清炉:进行时炉蓖上的灰碴逐渐增多,如果影响通风必须清炉。在低负荷高水位时清炉,速度要快,每班必须对烟管清理一次。
11、燃烬室清灰:矮墙后两则通道及燃烬室应经常清灰,最多不超过一星期清灰一次。
12、锅炉房清洁:锅炉房应保持清洁,房内不准堆放其它杂物,室内照明良好,水位表、压力表清晰可见。
13、经常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并达到完好标准。
14、按时交接班,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6条 停炉:
1、正常停炉:锅炉运行1~3个月后应停炉一次,停炉时必须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进行洗炉和检查,正常停炉的操作如下:
(1)适当停止加煤,并向炉内供水,保持炉水在正常水位稍高部位,停止鼓风、减弱引风。
(2)燃料绝大部分烧尽后,从炉膛内拨出剩余燃料,再停止引风,使炉自然冷却,严禁向炉膛内泼水。
(3)关闭与并列锅炉相连的阀门,直接由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
(4)锅炉各部自然冷却后,炉水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进行排水,严禁用加冷水排炉水的方法加速炉水降温。
(5)排水后将蒸气、给水、排污等各管路加装堵板,以防意外。
2、紧急停炉:在即将造成人身与设备危险情况下,被迫迅速停炉,在下面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紧急停炉:
(1)锅炉严重缺水,虽经上水仍未看到炉水水位时。
(2)炉水迅速下降,虽向锅炉进水并采取其它措施,仍不能使水位回升时。
(3)全部给水机械失效,或给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不能保证锅炉给水时。
(4)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排污阀等附件有一种全部失效时或发生故障时。
(5)锅炉水位巳上升到水位表最高水位以上,虽经放水仍不见水位时。
(6)炉墙倒塌或钢架烧红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或锅炉安全时。
(7)锅炉受压元件泄漏或严重损坏时。
(8)锅炉或锅炉房发生危及工作人员和锅炉运行安全时。
3、紧急停炉的操作程序:
(1)停止加煤、鼓风,并减弱引风。
(2)用砂土或湿炉渣压熄炉膛内的燃料。
(3)熄火后,将炉门、烟道风闸门打开。
(4)关闭锅炉主汽门,由安全闸或紧急排汽门排汽。
(5)如非因缺水或满水紧急停炉,必须维持锅炉正常水位。
(6)如因严重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给水,必须打开安全阀变动主汽阀等进行任何调正工作,以防锅炉受到急骤压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第二节 立式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书,方可司炉。
1、开火前必须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阀、排污阀、主汽阀等附属器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炉排固定是否牢固,烟囱挡板是否灵活,烟箱门是否严密等。
2、给水之后检查各部门的开关情况,如发现漏泄的阀门及孔盖应立即修复,否则不准点火。
3、锅炉点火前应将主汽阀、排污阀、进水阀及水位表放水阀关严,将压力表、考克水表、汽水考克打开(用冲洗压力表的方法鉴别),将管道或阀门的法兰处堵板全部拆除。
4、点火后,应先用木材烘燃煤炭,并逐渐加大煤量,夏季开火后,由冷炉到压力表指针起动,应保持在1小时以上,冬季适当延长,起动后达到正常压力要大于半小时,时间过短,伸涨不均致使锅炉受损失。
5、点炉后如水位超过正常水位线时,仍上升,应检查进水阀,并适当打开排污阀。升火后水位不上升,反之下降;检查排污阀并采取措施。
6、压力表升至0.1~0.15 MPa时,应将人孔手孔螺丝再拧紧一次。同时,冲洗压力表考克与弯管,水位表水位要平稳,控制高低水位偏差在50毫米范围以内,进水要勤、少,根据水位变化、燃烧情况,少上勤上,清炉前水位控制应稍高一些。
7、汽压升至0.2~0.3 MPa应检查给水设备是否正常,同时试开排污阀,放出下脚处死水。
8、汽压达到一般工作压力后应调整安全阀,压力不超过允许工作压力,调整后应紧好安全阀固定螺丝,加铅封或上锁,新升锅炉汽压低于运行炉汽压0.02~0.05 MPa时,缓慢开启汽阀。
9、排污前应保持较高水位,并注意防止炉缺水,一般每班排污l~2次。操作方法是:打开排污门后当水位稍有下降,即关闭排污门,然后再打开,连续开几次,水位下降50~70毫米方可。
10、气压要平稳,投煤要均匀,清炉要适时埋火、防复燃。
11、一般性停炉:首先停止投煤,保证炉水在正常水位线上,炉排上的燃煤待自燃燃尽熄灭,再关严炉门、灰门和烟囱挡板,排水严防用汽水循环加速冻却及喷水灭火等不良做法,这样会影响锅炉使用寿命。
12、紧急停炉:当锅炉严重缺水、长期满水、给水设备失灵、受压元件损坏、人员生命有危险时,立即将炉火从炉膛扒出来或用砂土、湿炉渣灭火,关闭晰门与烟囱挡板,利用集汽包排出蒸汽。非缺水或满水停炉,仍向炉内继续进水,维持正常水位。如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进水或开关各种阀门,以防锅炉受到急骤的应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第三节 水管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书,方可司炉。
第1条 生火前的检查与准备:
l、对锅炉筒、联箱、水管、冷壁管、集箱等进行详细检查。内部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对油污水垢应清理干净,所有受压部件及其连接部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经检查合格后,再封闭人孔、手孔。
2、从给煤装置开始,一直到锅炉尾部烟道阀门,都应进行检查,必须使燃烧设备完好,炉膛内完整清洁,隔火墙不漏气短路,吹灰装置灵活严密,烟道风闸门灵活,烟道无杂物,各处炉墙必须严密牢靠;出灰系统运转正常,汽水管路系统及各处阀门应完好,不漏水、跑汽。
3、检查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等安全附件及阀门等,必须符合要求,并操作灵活可靠。压力表每年必须经县、地计量局批准的单位校正一次。
4、鼓引风设备、给水设备试运转正常,控制给水的衡温器要求能正常工作。
5、电气控制设备必须清洁、灵活、可靠,并符合标准要求。
6、锅炉经检查合格后,向锅炉内进水,进水应经过省煤器,进水速度不应太快,夏天不少于1小时,其它各季不应少于2小时,水温不超过50℃,锅炉进水一直到水位进到水位表最低位线时,即可停止进水,然后必须观察水位是否有变化。
第2条 锅炉烘炉:
1、锅炉点火前,应打开烟道风闸门,开动引风机进行通风,时间5~10分钟。然后再进行烘炉,烘炉前水位必须保持在最低水位。
2、烘炉时首先把木材堆放在链排的中央,火堆面积约为炉排的1/2,用木材烘3天后,加少量的煤,以后逐渐增煤,8天以后用煤全部代替木材进行烘锅炉,烘机时间为10~14天。
3、烘炉前必须达到下列烘炉标准才可结束。炉墙灰墒(选样点在炉堂侧墙中央丁字处1.5~2米处),含水量在2.5%以下,外表温度均匀一致。
4、烘炉时必须注意温度缓慢上升,不得有急速的变化,烘炉时链条必须定期转动(利用填加木材的机会,所用的木材不得有铁等其它金属,以防损坏炉排),烘炉时必须能保证各部分都能自由膨胀。
第3条 锅炉点火和供汽与并炉:
l、烘炉后,在炉的前部放上木材及引火物,打开旁烟道,关闭通往省煤器的烟道。关闭主汽阀,打开空气阀,然后点火并开动引风机,当木材燃烧旺盛时,即可加煤,并开动鼓风机使煤燃烧。
2、点火前,火势必须由弱到强,点火时间,从点火到产气,冷炉为4小时,热炉为2小时,火势必须从前到后缓慢而均匀地燃烧,以保证锅炉各部有足够的膨胀时间。
3、当锅炉汽压升至0.15 MPa时,关闭空气阀,当气压升至0.3 MPa气压时,应洗压力弯管,并对人孔、手孔各种法兰螺丝再扭紧一次,但必须注意不得用加长手柄的方法扭紧螺栓。
4、当锅炉汽压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的状态是否正常;当汽压升至工作压力时,应进行安全阀的调试工作,此时,应减弱燃烧,以稳定汽压进行调试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监督。
5、当安全阀压力调整结束后,把压力降到0.4 MPa,准备供汽。供汽前必须对蒸汽管路及散热器进行暖管工作,严防汽水冲击损伤设备。开启溢水阀,直至全部冒出蒸汽,管路内不在积存与继续产生凝结水为止。
暖管时,如发生有不正常的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暖管,并检查和消除故障。
暖管结束后,在工作压力下再次冲洗水位表,锅内保持低水位压住火势,准备并锅。
6、并炉时必须使新投入运行的锅炉汽压低于蒸汽母管汽压0.05 MPa,然后缓慢开启主汽闸进行并炉。如果在并炉时发生水冲击现象,应立即停止并炉工作,直至水冲击现象消失后再进行并炉。并炉后严格监视水位及汽压,加火给煤与给风后,正式投入运转。投入运转后,打开通往省煤器的烟道,关闭旁烟道。
第4条 正常运转:
司炉工必须勤看火、勤看煤、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以保证锅炉燃烧稳定、汽压稳定、水位稳定,严禁离开岗位或在工作岗位上睡觉,对各种规章制度要严格进行。
1、锅炉在运行中,应保持正常水位,同时,确保给水必须经过处理。
2、保证水位表、汽水连管及各部旋塞畅通,水位表应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清晰、正确、可靠,不漏水、不跑汽。
3、要经常检查给水自动调节器(即衡温器)的工作情况,也要经常注意锅炉内水位变化及水位表的正确性,严防缺水及满水事故的发生。
4、压力表必须准确可靠,压力表弯管每班冲洗一次,表盘刻线及指针必须时刻清晰可见。
5、给水、鼓风、引风设备系统运转正常,管路及截门严密可靠。
6、安全阀必须处于正常状态,每班拉动安全阀扭开手柄一次,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每隔15~30天应升高汽压一次做排汽试验。
7、锅炉受热面,每班吹灰一次。吹灰时,应加大引风、减弱鼓风。吹灰器的吹灰程序按照烟气流动方向顺序进行。如果用蒸汽吹灰之前,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并排出冷凝水。如果用压缩空气时,应对空气进行预热。吹灰结束后,应立即关闭通到吹灰器的阀门,然后打开吹灰器管路所有溢水阀。
8、保证排污阀完好正常,每班定期排污一次,排污量以水位表为准,不超过50毫米。排污时应首先拧开第二个排污阀,然后缓缓开启第一个排污阀,排污结束后,先关第一个排污阀,后关第二个排污阀。排污时须注意:如果发生冲击现象应立即停止排污。如果两台三台锅炉使用一个排污母管,禁止同时排污。如果一台锅炉进行检修,另一台锅炉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排污时应在高水位、低负荷、低水压时进行。
连续排污根据炉水含烟浓度进行,由针形阀控制排污量。
9、锅炉运行时,禁止采用加长手柄的办法开动各部阀门,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必须在侧面扭动阀门。并严禁用手锤等敲击受压部件或对锅炉进行捻缝焊接。
10、锅炉房不准堆放其它杂物,应保持房内清洁,室内照明必须良好,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条 正常停炉:
1、停炉前,应做一次锅炉力出和效率试验,并要对锅炉各部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
2、逐渐减低锅炉负荷,减少给煤量,减少鼓风、引风量,随着炉膛火势减弱,锅炉负荷逐渐降低,相应地减少进水量,维持锅内正常水位,逐渐停止鼓风。
3、燃料绝大部分燃尽后,停止引风,锅炉气压下降时,应关闭主汽阀,切断与蒸汽母管的连接,关闭连接排污气阀,然后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门,使烟气经旁烟道排出。
4、正常停炉后,4~6小时内,应关闭炉门和烟道风闸门,以免炉体冷却太快,当锅炉压力尚未降到大气压时,应对锅炉加以监视,炉墙未变黑之前,链排不得停转。
5、六小时后,逐渐开大烟道风闸板,利用自然通风冷却12小时后,可完全打开炉门灰门。待炉水温度自然下降至70℃以下时,可将炉水全部排出,放水时应打开空气阀。
6、锅炉停炉后,其蒸汽、给水、排污管路等应与并列的运行锅炉用盲板隔绝,才可进入锅炉内进行检修、清垢等工作。
第6条 紧急停炉: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紧急停炉:
l、当锅炉水位已降到水位表可见部分以下,采用清洗叫水的方法,水位表内仍不能出现水位时;
2、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上部可见部分,经冲洗水位表增加排污后,仍然见不到水位时;
3、锅炉气压继续上升,压力指针已超过锅炉允许的压力范围,虽然安全阀已经打开排汽,减弱通风燃烧,而压力表指针仍继续上升时;
4、全部给水机械失效或给水系统发生产重故障,不能保证锅炉给水需要时;
5、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其中有一种全部失效时;
6、锅炉受压部件严重变形或突然破裂,危及到锅炉或人员安全,即将发生严重事故时,
7、炉墙倒塌或钢架烧红,严重威胁职工生命或锅炉安全时;
8、锅炉或锅炉房发生其它危险,危及锅炉和人员安全时。
第7条 紧急停炉操作:
l、关闭风闸门,立即停止给煤、鼓风,并减弱引风。
2、用最快的速度,把燃煤用湿灰或砂子先盖压,熄灭后清除,严禁往炉膛内泼水,在炉墙未变黑之前,链条不得停转。
3、当炉火熄灭后,打开烟道风闸门、炉门、灰门急速冷却。
4、关闭主汽阀,打开排气阀放汽,当蒸汽结束后,再用堵盖隔绝主汽管。
5、发生严重缺水和满水事故,严禁向炉内进水,如不是因严重缺水和满水事故停炉,必须继续维持正常水位,采用上水与放水方法加速锅炉冷却。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1条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同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等不良现象,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附 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程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
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必须按指示的标准、规程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按………执行”或“遵守下列规定”或“符合下列要求”。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程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