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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措施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6、高冒处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以备通风防火检查。
7、对空帮、空顶、空肩窝经处理后瓦斯超限的地段,必要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雾。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50m。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m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30 m内设防尘喷头。
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
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9、综掘机开启时,内外喷雾必须正常使用。
10、加强通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
11 、巷道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 设置隔爆水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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