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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开采价值(我国黄金的开采成本)

黄金开采价值(我国黄金的开采成本) 中国黄金资源开发政策分析

近两年来,国际金价不断飙升,推动了全球对贵金属勘探开发的投资。中国黄金资源丰富,潜力巨大。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了矿业投资者的关注。

矿业投资环境的转变: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近20年来,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形成了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基本与国际接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政策法律体系。

就矿业投资环境而言,近年来中国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今后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审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

过去的审批制度要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现在政府只审批一个项目是否符合环保、土地利用规划等法律法规,审批程序也从过去的三四个环节简化为一个环节。

2005年11月,商务部发布《关于下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备案和发放管理权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除另有规定外,审批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向企业设立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办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由于这些手续只需在企业所在地办理,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方便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设立矿业勘探公司或开发公司。

加强矿业权市场法制建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国新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在法律地位上将探矿权、采矿权确定为财产权。

1998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办法》三部配套法规,确保了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999年4月20日,国家颁布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为矿业权市场交易提供了公平合理的价格参考。

2003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了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

全面开放地质资料,广泛提供社会服务。

2005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若干规定》,全面公开地质资料目录,完善资料管理,规范资料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外商在借阅和使用公共地质资料方面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的待遇。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建立部、省两级地质资料中心,建立全国网上名录查询系统。

出台西部矿产资源开发鼓励政策。

2001年,中国发布《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符合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对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外商,除享受国家已实施的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一年、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两年的政策。

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相比,近年来,中国的黄金开采政策发生了许多变化。在金价高位震荡的形势下,其政策取向的变化值得业界深入研究。

逐步放开黄金市场,加强国际合作。

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长期对黄金制品实行管制,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收购和投放。

1982年,中国放开了黄金首饰零售市场。1993年,中国改革了黄金收盘价的定价机制。200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成立了上海黄金交易所。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中国人民银行停止了黄金配售业务。所有国内黄金交易都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全面放开。

2002年11月,中国取消了16项审批程序,包括黄金企业引进外资、合作开发国内黄金资源的审批。

2003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中国的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明确提出我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外国投资者勘查开发中国的矿产资源。

注重节能减排,规范外资准入门槛。

为鼓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利用废液(渣)生产金银的企业免征增值税。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黄金开采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业内各方的关注。

2007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取消了原有的“鼓励外商投资低品位难选冶金矿山开采选矿(限于合资、合作)”条目;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被列为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不再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铜、铅、锌和铝的勘探和开采。

目录内容的变化直接反映出我国提高了开采矿产资源的准入门槛,但鼓励外商来华投资的大方向不会动摇。在政策上,中国将更倾向于鼓励大型外资企业与国内黄金企业合作国内项目,而不鼓励一些小型外资企业。大型外资企业技术雄厚,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也有利于推动中国黄金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加大地质找矿力度,积极推进深部找矿。

目前,我国黄金矿山开采深度大多在地下300至500米,少数矿山达到地下700米或更深。国外产金国一些金矿的开采深度已经达到地下3000米,南非一些金矿甚至达到地下4000米以上。相比之下,我国深部开采的技术、设备和经验差距较大。

今年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推进深部找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未来国土资源部将对主要成矿区带地下500-2000米深部资源潜力进行评估,重要固体矿产行业矿体勘探深度推进至1500米。

《意见》指出,要营造有利于深部找矿的政策环境,建立有利于推进深部找矿的勘查开采技术经济政策体系。中国将建立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类投资者、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大深部找矿投入。同时,中国还将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矿主进行深部找矿。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进行综合利用。

2001年以来,我国一直在实施《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提出勘查开发铂族金属,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矿产综合利用水平的开发者,可以申请减免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关键词TAG: 贵重金属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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