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0余天里,贵阳铁路公安处查处了三起非法携带大量打火机进站乘车案件,三名当事人均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4月15日,在贵阳北站东进站口,执勤民警在巡视时接到安检员报称,一名旅客的背包内发现大量疑似打火机物体。民警立即要求该旅客打开背包接受检查,经开包确认,包内确装有可燃性液体能正常使用的一次性打火机81个。
“这些都是我平时在工作中收集的,打算带回家给亲戚用,这也要没收吗?”这名旅客认为自己不仅没有做错事,还应该正常进站上车。
黄某用塑料袋包裹的打火机
民警经查证,该女子黄某今年56岁,是贵阳清镇人,常年在贵阳某KTV当保洁员,这81个打火机是她将顾客遗落和丢弃在包厢的打火机积攒而成。4月14日,她接黔西县亲戚家电话,说亲人过世,要她去奔丧。她收拾行李时看到平日收集的打火机,便用塑料袋装着放进双肩包里,打算带去给亲戚用。
4月15日一大早,黄某来到贵阳北站,虽然在进站口看到宣传栏上写明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但她并未意识到所携带的打火机也易燃易爆品,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