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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有多少矿资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矿产开发处)

青海省有多少矿资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矿产开发处) 青海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

根据相关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结合矿产资源特点和勘查开发现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规定如下:

1、鼓励开采储量丰富、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环境污染小的矿产资源。继续加强石油、天然气、铜、铅、锌、金、钾盐、石棉等矿产的开采;进一步加大铁、镁、锂、锶、硼、盐矿、碱灰岩等具有开发潜力矿产的开采力度;积极推进芒硝、石膏、玻璃用石英岩、镍、硅灰石、磷、装饰石、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开采进程。

2.由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市场供过于求,限制开采过程中影响生态环境的矿产。限制钨、锡、锑、钼、重晶石、萤石、汞、砷、粘土等矿产的开采。

3.禁止开采砂金、泥炭、耕地制砖用粘土和其他产生严重环境和社会问题的矿产。

(二)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1.按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要相适应的原则,结合矿产资源特点和矿产资源储量所能保证的开采规模,合理制定符合国家开采总量调控要求、符合我省实际的优势矿种开采总量指标。

第一栏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指数

测量单位

2010年

2015

属性

石油

矿石:万吨

220

250

希望

天然气

矿石:万吨

70

100

原煤

矿石:万吨

1400

2000

铸铁件

矿石:万吨

名流

600

矿石:万吨

360

450

铅和锌

矿石:万吨

300

名流

金色的

矿石:万吨

200

250

氯化钾

光卤石:1万吨

4000

4300

氯化锂

矿石:万吨

210

420

三氧化二硼

矿石:万吨

36

60

天青石

矿石:万吨

30

70

岩盐坑

矿石:万吨

300

500

石棉

矿石:万吨

230

300

水泥岩

矿石:万吨

1000

1670

碱性石灰石

矿石:万吨

425

680

矿石:万吨

1.0

1.0

绑定字符

矿石:万吨

50

75

矿石:万吨

15

20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供需状况、技术经济条件,结合矿产资源特点,对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总量调控。加强对生产过剩、开采规模失控的钨、锡、锑矿的开采管理,严格控制钨、锡、锑矿类新增采矿权数量。规划期内,煤炭、重晶石、萤石开采总量以满足全省需求为限;钨、锡、锑矿产的联合开采总量控制在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以内。

3.汞砷矿产的开采只能在解决开发利用工艺和技术,采用先进环保的开采和选矿设备,有效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4.到2010年,西宁和海东地区将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到2015年,全省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5.从2008年到2010年,计划新增150个采矿权,其中100个采矿权新设在17个重点矿区。2011年至2015年,计划新设矿业权200个,其中17个重点矿区新增矿业权120个。

(3)矿产资源的储备和保护

根据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要求,目前不能经济开发利用的多组分、低品位、选冶困难的大中型矿床,在开发中会造成严重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将实行战略储备。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业权核查工作,为科学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供依据。

钾盐湖等矿产资源的开采应当坚持规模化开采、集约化利用的原则。积极推进盐湖矿产综合开发和循环利用,严格盐湖矿产矿业权审批管理。禁止开小矿、乱采滥挖,逐步淘汰单一、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的采矿方法。对于不能有效利用伴生有益成分的盐湖沉积,目前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实施保护性封存。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一)矿产资源的区域布局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布局。围绕我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重点加强柴达木地区和东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适度开发环青海湖地区矿产资源,加强三江源地区和青藏铁路沿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承载力调查,为矿产资源规模开发和国家资源储备提供依据。

柴达木地区:进一步加大石油、天然气、煤炭、盐湖矿产、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的勘探开发力度,提高综合开发、循环利用和精深加工水平,形成国家矿业经济区,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东部地区:进一步加强煤、水泥用石灰石开发,积极推进石英岩、石膏、钙芒硝开发进程,强化矿产品深加工和贸易的中心地位,形成省级矿业经济区。

环青海湖:充分利用承东启西、辐射南方的地理优势,加快煤、铜、铅、锌等优势矿产的勘探开发,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重点地区是多热水煤炭资源开发带和赛什塘-德尔尼有色金属开发带。

三江源地区和青藏铁路沿线: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国家急需的有色金属大规模开发为目标,加强大型、超大型矿产地调查评价和矿产开发环境承载力调查评价,为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提供依据,为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战略需求提供资源储备基地。

(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区

根据全省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实际,结合国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矿产资源利用政策的要求,划分重点矿区、限制矿区、禁止矿区和允许矿区,调整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有序、有效开发矿产资源,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1.重点矿区

重点矿区是指矿产资源相对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大中型矿区、矿产资源富集区、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共规划17个重点矿区,总面积9.91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3.91%。

重点矿区由政府划分为矿业规划区块,鼓励和引导综合实力强、技术条件优越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达到合理布局、有序勘查开发、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环境的目的。限制低水平矿山企业进入,防止大中型矿田分段开采,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对已设置的不合理矿业权或低水平矿山企业,要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等方式进行整合,努力形成集约、高效、协调的矿业发展格局。

专栏2矿产资源重点矿区

黑沟-小八宝石棉铜铅锌矿矿区、巨虎埂-热水煤矿矿区、青海红沟-松那沟煤-铜-金矿矿区、西宁-海东煤-铁-镍-磷水泥灰岩石英石膏矿矿区、滩尖山-大美沟煤-金-钾-硼矿矿区、青海海西州大柴旦锡铁山铅锌矿矿区、茫崖-冷湖石油石棉-钾-锶矿矿区、一里坪青海格尔木察尔汗钾镁盐采

2.限制采矿区域

限采矿产所在的矿区、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都是限采区。自然保护区有32个缓冲区和实验区,总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8.82%。

在限制开采区,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符合政府的发展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并在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有序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矿业权数量,逐步减少矿山数量,限制矿产开采总量。新设立的采矿权应经过严格的规划论证和规划审查。已建矿山达不到开发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处理。

3.禁止采矿区

自然保护区、机场、铁路、重要公路的核心区,重要城镇、河流、水库、重大工程设施两侧的一定区域,以及重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历史文物古迹等。是禁止开采的地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40个,总面积8.32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60%。

在禁止开采的地区,停止新采矿权的申请和审批。已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原则上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逐步有序退出。

4.许可开采区

除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允许开采区。

允许矿区在政府加强规划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的基础上,改善投资环境,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开发矿产资源。

在重点矿区和允许开采区,要加强以道路、交通、供电、供水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选矿场、尾矿库和各区便道的功能划分,提高综合配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完成环境修复治理任务。

5.采矿规划区块

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实施总量控制和最低开采规模控制,有效引导矿业权设置和整合,根据已知地质资料,对矿产资源储量、矿床类型、在空之间的定位、分布特征、规模和开发利用条件,科学合理地划分开采规划区块。

共划定66个采矿规划区块,包括24个煤矿、10个铜铅锌多金属矿、4个铁矿、3个岩金矿、3个汞矿、8个钾盐、1个锂矿、1个钴矿、1个钽铌矿、4个石英岩、3个石灰石、2个芒硝、1个石墨和1个硅灰石。

坚持只有一个采矿权或一个采矿主体的采矿规划区块。严格控制人为划分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多个不同主体的矿业权,禁止大矿开小矿、多矿。根据区块开采规划,科学合理确定采矿权。以矿业规划区块为单位,按一定时序和数量投放矿业权,达到规模开发、布局优化、总量控制的目的。

逐步建立和完善矿业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随着现有矿业权整合、丧失的变化过程,结合勘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勘查程度的不断提高,通过一定程序及时调整开采规划区块。对新发现的矿产地,勘查程度已经达到采矿设计要求的,通过采矿规划区块划分、规划预审等程序,对具备规划准入条件的,设定采矿权。

划分新的开采规划区块时,一是要保持矿床的完整性,有利于矿产资源的整体开采,防止大矿开得太小,一矿开得太多;其次要综合考虑地形、构造、矿床形态、资源储量、矿体埋深、开采条件、开采安全等因素;第三,要符合矿产开发布局和资源整合的要求;第四,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和评审。

(三)推进矿业经济区建设和发展

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勘查开发现状和环境保护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以优势矿种为依托,以中心镇和矿产资源加工业为纽带,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动力,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布局。力争在规划期末形成柴达木国家矿业经济区、东部省级矿业经济区、木里-热水煤炭资源开发带和赛什塘-德尔尼有色金属开发带。

专栏3矿业经济区

柴达木国家矿业经济区:已形成石油、天然气、煤炭、盐湖矿产、铁、铜、铅、锌、黄金、石棉、石灰石等矿产品开发基地。

东部矿业经济区:形成以煤炭、水泥、石膏、硅为主的矿产品开发基地和以铜、铅、锌为主的矿产品深加工和交易基地。

木里-热水煤炭资源开发带:将形成以煤为主的矿产品开发基地。

赛唐-德尔尼有色金属开发区:形成以铜、铅、锌为主要成分的矿产品开发基地。

1.柴达木国家矿业经济区

这个地区盛产石油、天然气、煤、盐湖矿物、铁、铜、铅和锌、黄金、石棉、用于制碱的石灰石和其他矿物。石油天然气、盐湖矿产和有色金属的开采形成了我省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规划期内,根据柴达木国家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需要,以集团化公司为龙头,以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为主要模式,加大优势矿种开发力度,形成以石油、天然气、煤炭、盐湖矿产、铁、铜、铅、锌、金、石棉、石灰石等制碱用矿产品开发基地。延伸矿产品产业链,以格尔木为中心,打造以油气化工、盐化工、金属冶炼为主体的矿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把柴达木盆地及周边地区建成国家矿业经济区和21世纪中国重要的矿产资源供应基地。

2.东部省级矿业经济区

这个地区是全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区位条件好。这里盛产煤、水泥用石灰石、石英岩、石膏、钙芒硝等矿产,有很好的矿产品深加工基础。煤炭、建材等非金属的开发和铝、镁、铅、锌等有色金属的加工成为优势产业,矿产品贸易也集中在这里。规划期内,要继续扩大和加强煤炭、水泥用石灰石、石膏等矿产的开发利用和铜、铅、锌产品的深加工,努力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积极推进石英岩、钙芒硝、装饰石材、金属镁加工、铁镍矿、磷矿等矿产的开发进程,努力形成新的产业。形成以煤炭和非金属为基础的矿产品开发基地。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建设,促进和加强矿产品深加工和贸易,使东部地区成为我省集矿产开发、矿产品深加工和贸易为一体的第二大矿业经济区。

3.木里-热水煤炭资源开发带

这个地区有丰富的煤炭资源,还有铁、铜、铅锌、黄金、石棉等矿产。煤炭开发逐渐成为我省的主导产业。力争到规划期末,通过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形成以煤为主的矿产品开发基地。通过煤炭开发基地的建设,促进煤炭洗选和煤化工产业的发展,使该地区成为全省重要的煤炭资源开发带。

4.赛什塘-德尔尼有色金属开发区

这个地区有丰富的铜资源,还有铅、锌、金等矿产。力争在规划期末形成以铜、铅、锌为主的矿产品开发基地。使该地区成为全省重要的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带。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以优势矿产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节约和合理利用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为方向,通过总量控制、科技进步、规模化开采、深加工、合理布局等手段,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规模、技术和产品结构。,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科学和合理开发利用,延长矿产品加工产业链,提高

(一)规模结构

根据开采规模与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最低开采规模。大、中、小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原则上应符合国家规定。由于青海南部煤炭资源匮乏,市场需求有限,煤矿最低开采规模已降至3万吨/年。新建矿井严格执行矿井最低开采规模。一个矿床(区)原则上只有一个开发主体,禁止开大矿、多开矿、乱挖。加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小矿业、布局不合理等。已建矿山不符合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应当通过技术改造逐步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矿山,要依法处理。鼓励增加大中型矿井,减少小型矿井,力争大、中、小、小型矿井比例由2007年的3.12: 2.89: 30.75: 63.24提高到2010年的4: 3: 32: 61和2015年的4: 5: 35: 56。

按照开采规模与矿山合理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大型煤矿不低于50年,中型矿山不低于20年,小型矿山不低于10年。其他矿种大型矿不低于20年,中型矿不低于10年,小型矿不低于5年。

鼓励符合资源禀赋、开采技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小矿山。依法依规有序发展。引导小矿通过联盟合作做大做强。对一些小矿多、资源浪费严重、破坏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矿业权布局不合理、矛盾纠纷多、管理难度大的小矿,实行矿产资源整合或依法处理。

(二)技术结构

引导矿山企业通过科技进步和创新,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的采选方法、技术和工艺装备,淘汰落后的采选方法、技术和工艺装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禁止使用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的采矿、选矿方法、技术和工艺设备。在资源配置上,要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品产业链延伸等因素,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科学合理。

逐步实现采选冶均衡发展。依托大矿选矿厂,充分利用小矿矿石,形成持续稳定的供矿能力。合理调整和配置小矿山采选冶布局,逐步实行小矿山分散开采和集中选矿。限制小矿山选冶厂盲目建设,避免选冶厂过多,实现采选冶平衡。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选矿冶炼厂积极利用省外矿石进行选矿冶炼。

引进和研究盐湖矿产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努力实现钾、镁、钠、锂、锶、硼等多种有益成分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铁、铜、铅、锌等金属矿物中伴生有益成分的综合回收利用。积极开展难选低品位金矿、低品位天青石、短纤维石棉采选技术和方法的试验研究,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努力调整冶金用石英岩、石膏矿的开采规模、工艺和技术,扭转开采规模小、矿山分散、开发利用技术落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局面。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禁止新建和扩建粘土实心砖,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三)产品结构

鼓励和推动矿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盐湖矿产开发要大力发展硫酸钾、硝酸钾、钾镁肥、复合肥和钾、镁、钠、锂、锶、硼系列产品。加强石油、天然气深加工,形成聚氯乙烯等产品。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煤盐化工产业链。逐步提升铜、铅锌矿采选能力,增加钢铁、铁合金、硅等新材料产品产量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新型建材产业,积极发展石棉制品、干法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矿产品。

通过科技进步和创新,积极培育和开发新的矿产品。加快海斯硅灰石矿、袁石山铁镍矿、上庄磷矿、北山-盘子山矿、小沟钙芒硝矿的开发利用,尽快投入开发。加大钴、装饰石、地热、矿泉水的勘探开发力度,形成新的矿产品。

(四)严格开采准入条件

设定矿业权的矿产地,必须基本查清矿床规模,具备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的要求;矿山的设计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必须与矿床(区)的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并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有经审核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有经主管部门审核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以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采矿方法、选矿工艺和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安全、环保,回采率、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有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或保护措施;具备与开采规模相匹配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资质。

四。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

(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

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引导和鼓励矿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和综合回收工艺,提高资源开采回收率和选矿回收率。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的监督管理。制定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的准入标准,加强对采矿回收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检查,引导和倒逼矿山企业提高采矿和选矿技术水平。不符合条件的,不得颁发或者换发采矿许可证。新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清理技术指标低、资源浪费严重的矿山企业。

专栏4主要矿产资源开采和选择的综合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指标

矿产资源的类型

2010年

2015

52%

55%

钾盐

45%

48%

62%

65%

铅和锌

64%

67%

岩石黄金

64%

67%

水泥岩

86%

88%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增加2 ~ 3%

增加3 ~ 5%

(二)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低品位及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和综合利用。加强开采和选矿过程中有色金属、贵金属等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盐湖资源的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强矿山固体废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资源化水平。推广煤矸石发电、建筑材料生产等技术和工艺,拓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域,充分利用尾矿资源中的有用成分,提高矿山废水循环利用效率。

建立严格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和激励机制,将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年度检查和认证的重要内容。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实行严格的地质勘查报告审查和备案制度。引导和支持矿山企业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采矿、选矿技术和工艺,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回收矿产资源。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节能减排。对暂时不能综合开发利用的矿产和含有有用成分的尾矿,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三)努力发展矿产资源领域的循环经济

以循环经济为导向,按照“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推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以矿山企业为主体,实施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推进煤矸石、低品位铁矿和金矿、伴生有色金属、矿山固体废物和金属尾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减采不减量利用的目标,引导和带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矿业经济。

专栏5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项目

1.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察尔汗盐湖伴生锂、硼、溴、铷、碘综合利用研究,盐田老卤制无水氯化镁和脱水氯化钙研究,盐湖矿产资源开发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唐珂-茶卡盐湖钾资源综合利用试验,唐珂-茶卡盐湖200万吨工业盐技术改造,废弃尾盐和低品位地表矿物生产氯化钾技术改造。察尔汗盐湖尾卤稀释溶解试验、马海盐湖低品位固体钾矿液体转化试验、西台吉乃尔盐湖老卤除硼技术、察尔汗盐湖氯化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柴达木盆地西部深层富钾卤水开发利用。

2.低品位难选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低品位难选冶金矿选矿技术研究、东昆仑及北祁连地区细粒难选铁矿及低品位铁矿开发利用技术、海南及黄南地区汞矿、砷矿环保开发利用技术、石乃海稀有金属矿床开发利用技术。

3.伴生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金属矿床伴生组分综合回收利用研究、金属尾矿有益组分综合回收利用、德尔尼铜钴矿提钴技术、袁石山铁镍矿综合利用技术。

4.矿山废石、尾矿资源化利用项目:以锡铁山铅锌矿、铜峪沟铜矿、德尔尼铜钴矿尾矿、废石为重点的煤矸石发电、建材生产综合利用研究,矿山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研究。

5.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海斯硅灰石矿开发利用方向及选矿技术研究、茫崖石棉矿短纤维石棉利用技术及蛇纹石作化肥资源化利用研究、上庄磷矿低品位磷矿开发利用技术及伴生稀土元素综合利用技术研究、西宁地区超大型钙芒硝和石膏矿床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昆仑玉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技术。

6.可燃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木里煤田可燃冰勘探开发技术研究,木里煤田可燃冰煤炭资源开发与保护。

重点推进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研发盐湖矿产和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努力实现矿业开发全过程循环经济。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柴达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产值资源消耗明显降低,废物排放量明显减少,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努力实现专业整合、投资集中、资源集约、效益集中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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