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位于中南半岛北部,北与中国云南接壤,东邻越南,西部和西北部与泰国、缅甸接壤,南部与柬埔寨接壤。面积23.68万平方公里,是一个多山的内陆农业国家,人口500多万。被誉为“印度支那屋脊”。
老挝矿产开发的外部环境和相应的政策法规如下:
一、投资环境
目前,老挝政局稳定,与中国双边关系良好。全面对外开放已经成为既定的国策。其《老挝外国投资促进和管理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能源和矿业,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有权出租土地和转让权益。
二。矿业产权
《老挝矿业法》规定,在老挝勘查、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即勘查许可证、勘探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1)人口普查证:人口普查证有效期两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一年。
(2)勘查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两年。
(3)采矿权许可证: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为30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10年。探矿权、采矿权可以转让和继承。加工矿产品应获得批准;销售申请矿石及矿产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外汇政策
老挝不实行外汇管制,投资和利润可以自由进出。
四。税收政策
(1)营业税:老挝将征收矿产营业税,税率为10%(营业收入×10%)。
(2)消费税:矿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3)利润税:利润税率为35%(净利润×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