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参数的确定
(1)可开采数量
采矿能力是计算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建设投资和经济效益的基本参数。在矿床地质经济评价过程中,由于详查阶段勘探程度较低,一般没有B类储量,已发现的C类储量也非常有限。因此,矿山企业设计中要求的B+C级不能作为计算生产规模的依据,但也不能以全部D级储量为依据。为保证评价依据的可靠性,并考虑详查阶段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地质储量中考虑可采量:
1.对于中型以上矿床,应以已发现的C级储量和勘探项目实际控制的、勘探阶段计划加密控制并可能升级为C级以上的D级储量为基础。D级或以下的储量不受工程控制,纯粹是地质推断,不予考虑;
2.对于ⅳ类勘探及以下的小型矿床,根据可能的开发方式和方案,以未来可能动用的、具有一定规模、分布相对集中、实际控制项目的D级储量作为评估计算依据;
3.作为评价和计算依据的C级或D级储量,都是以既定的行业指标圈定和计算的平衡的表内储量,表外储量不能包括在内。
(2)矿石品位
在矿床地质经济评价中,矿石品位的选择一般按以下原则进行:
1.矿石主要有用组分的品位应以基础分析数据为依据,根据储量计算结果,以所有参与评价计算的C或C+D储量的平均品位为准;当矿床(体)规模巨大,需要分期勘探建设时,应按相应的区段计算平均品位。
2.为提高矿山生产建设初期的经济效益,首采段或富矿段的平均品位应尽可能单独计算;
3.可综合回收的矿石中间伴生有益组分,以现有组合分析数据为准,计算矿床平均品位,结果用于参与相关经济效益计算。
(3)产品质量
相关参数应以满足详勘阶段评价深度要求的选冶试验报告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如果选冶回收率与精矿或冶炼产品品位相差较大,等于实际生产的一般结果,则同类企业的生产指标应作相应调整。
(4)其他地质参数。
除上述地质参数外,还有矿体产出特征、埋藏条件、构造破坏、矿岩物理力学性质、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等。,通常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定量数据可用于详细调查阶段的评估和使用。因此,只有在计算开采成本、效率等指标时,才应适当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并据此选择高值或低值指标。
二。矿井生产主要技术参数的确定
(一)开采回采率和贫化率
在矿床地质经济评价计算中,露天开采的回采率一般在95%以上,贫化率一般在5%以下。地下开采的回采率一般在80%以上,贫化率一般在20%以下。请参考表1。
表1主要采矿方法
采矿方法
适用条件损失率(%)稀释率(%)储备票据3.表中房柱法和点柱充填法指标为矿房指标,不包括矿柱。
(2)选冶回收率指标
1.选矿回收率指数
一般矿床地质经济评价所用的矿石选矿回收率指标,可根据选矿试验结果和类似生产矿山的情况直接选取相关数据。国内部分矿山选矿指标见表2。
表2部分矿山选矿指标
(由于某些原因,图表不清楚,有需要的可以免费拨打)
2.熔炼指数
有色金属冶炼回收率的部分指标见表3。
表3有色金属冶炼回收率
三。矿产品成本估算
在矿床地质经济评价中,矿产品成本的估算一般以原矿成本的计算为基础。如果不逐级计算成本,只能粗略计算采矿成本、原矿运输成本、选矿车间成本、企业管理费、销售费等项目。上述成本和费用之和就是原矿的完全成本或销售成本。
(一)原矿开采成本
1.露天开采的成本与剥采比、运输方式的发展、生产规模等因素有关。一般情况下,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进行估算:
Cc=α(1+n)+d (1)
类型:
CC--露天开采成本,元;
α——每吨矿岩的生产经营费,元;
可参考同类生产矿井的数据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机车运输、大规模生产或露天山坡应取低值,反之,取高值。
n——平均剥采比(根据现有地质资料估算),t/t;
d——每吨矿石的简单再生产成本,元。
不同矿种的矿山维护费可按财政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现行规定计算(详见表4)。
表4矿井维护费提取标准
2.地下开采成本的影响因素很多,比露天开采难度更大。在矿床地质经济评价中,需要根据矿床地质条件、可能的开发方式和采矿方法,选择同类生产矿山的经验数据或设计的扩产指标。
(2)原矿运输成本估算
原矿运输成本是指将提取的矿石从井口运输到选矿厂的成本。矿床地质经济评价时,应根据已开发的开拓方案和选矿厂所在地,粗略计算采场或坑口至选矿厂的运输距离,再乘以每吨原矿每吨运费(一般仍取扩大指标),即可得出。
(3)选矿费用估算
原矿的加工成本Cx取决于矿石性质、加工方法、生产规模等诸多因素。一般来说,在矿床地质经济评价过程中,只能根据所获得的选矿试验结果,与同类生产矿山进行对比,选择其生产成本或设计扩产指标。
(4)企业管理费的估算
企业管理费Cy可从同类矿山企业的经验值中选取。
四。矿山生产利润估算
(1)基本折旧
折旧基本上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或自然影响造成的磨损而减少的价值,是固定资产更新价值的摊余部分。折旧基本上不包括大修理折旧,也就是现行会计制度中的折旧。
按规定,应按可转入基建支出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建设贷款及其利息)计算。
企业的采矿部分因为劳动对象是天然矿体,所以没有原料。因此,“折旧费”不列在开采成本中,取而代之的是单纯的再生产费用(简称“维护费”)。矿山生产的其他部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一律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从1985年开始,折旧基金的70%由企业留用,其余30%由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掌握。
计算年基本折旧率的一般公式为:
类型:
d——基本折旧率,%;
P0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l --固定资产的残值,万元;
n-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2)税收
1.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计入产品成本,目前暂不征收。
2.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者统称为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目前暂停征收)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支付。
其中,产品税的应纳税额为销售收入乘以税率。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矿产品的销售税率为3%。
3.所得税、资源税和调节税从利润中扣除。
其中,资源税目前只对原油、天然气和煤炭征收,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
因为没有统一的税率,所以在存款评估中不计算调节税。
对于大中型国有企业,适用55%的固定百分比税率。对于小企业,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大中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企业利润总额减去偿还期内留给企业的利润和基本建设或扩建贷款的利润。
(3)销售收入的计算
销售收入是指相关产品及其副产品的销售价值,即
销售收入=产品产量×销售价格(3)
(4)销售成本和经营成本
正如上一节提到的,销售成本是工厂成本和销售成本的总和。根据现行规定,销售成本应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但是,在矿山的经济评价中,不计算基建期流动资金的利息。即:
销售成本=工厂成本+销售费用(4)
运营成本是销售成本减去基本折旧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即:
营业成本=销售成本-基本折旧-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
(5)销售利润和利润总额
销售利润是指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和销售税后的利润。也就是
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6)
销售利润减去资源税称为利润总额。也就是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资源税(7)
(6)现金流量的计算
矿床地质经济评价中现金流量的计算不同于常规会计方法,只计算现金收入和支出,而不计算非现金收入和支出(如折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并如实记录现金收付的实际时间。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属于企业内部的现金转移,而不是现金支出,在考虑矿山基建和生产服务年限的动态经济评价时,投资应按其发生时间作为一次性支出记入现金流,而不是采用折旧法逐年分摊。
净现金流是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差额。表达式公式为:
矿井生产服务年限的净现金流量:
净现金流量=销售收入-营业成本-销售税金-资源税(8)
矿井建设和生产服务年限内某一年的净现金流量:
净现金流量=销售收入-营业成本-销售税金-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回收流动资金-投资支出(9)
其中,固定资产残值的回收和流动资金的回收只发生在矿山企业服务年限终止的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