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木材搬运、装卸、堆放:
16.1.1从车上卸原木应由专人指挥。拉夹杆应先从中间开始,然后去掉两端。剪线要先剪上层和中层,再剪下层。滚卸原木时,车内不准有人,车下禁止行人通行,并设置明显标志。
16.1.2装载和运输原木时,下一根大,上一根小,并用绳子捆绑。卸货时停车。木材装运时,高度不得超过1米,每隔0.3米设置一道横杆..
16.1.3堆放原木时,应先清除垛下的障碍物,站在垛的两端进行操作。堆高时,跳板必须垫稳。禁止两人在同一跳板上操作。如遇冬季和雨季,跳板应加防滑条。
16.1.4转动圆木时,撬棍和挂钩不得面向人。转动弯曲度和直径较大的圆木时,必须将垫木盖好,以防圆木滚动伤人。
16.1.5原木垛高一般不超过3m,垛距不小于1.5m成品木材堆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4米,每隔0.5米用横杆,堆放距离不应小于1米。所有材料堆放应距离运输轨道两侧1米,上方不允许有高压线。
16.1.6在平板车(跑车)上移动原木时,先调整头部的大小,使其能保持平衡,转到车托盘上,一次性好。如果在平车上用吊车吊圆木,要挂好吊钩,专人指挥,保证平稳升降。禁止站在吊起的木头下面。运输时,不要推挤和奔跑。慢慢转。
16.2机械材料:
16.2.1使用带锯下料时,开车前应检查机械部分并调整锯片。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没有串线危险时才开始锯。如果锯片齿侧裂纹超过锯片宽度的1/6,接头裂纹超过锯片宽度的1/8,连续断两个齿,接头超过三次,则不允许使用。在有裂缝的地方,钻孔切断接缝。
16.2.2跑车上原木前应调整尺寸。锯旧料时,要详细检查,去除铁钉、砂石等。作业时,严禁调整锯夹和清理碎屑、树皮等。
16.2.3圆木必须紧贴车堆和车板,末端应挂好挂钩,不允许撬棍松动。操作时手和脚不允许伸出跑车边缘。跑车停止时,禁止卸载木材。非运营人员不得上车。
16.2.4锯切应准确,锯切后不得改变尺寸。锯切速度不能太快。
16.2.5倒车不应太快,并注意检查和消除戗槎、节疤等障碍物。木头的尾端越过锯片0.5米再倒车,以免折断锯片。
16.2.6跑车前进和后退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车道上,抢行和堆放任何东西。
126.2.7操作小带锯,上下手在互相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得伸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小带锯操作时,锯口对面不准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