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落实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根据国家标准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采剥是露天矿生产的主要环节。与露天矿山建设、生产、技术、计划和管理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标准GBl6423—2006《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DL 409—1991《电力工业安全规程》。
1.公司总经理、副经理是总经理,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
(1)保证露天矿安全组织的建立和人员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