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才能独立操作。严禁无证操作锅炉。
二、锅炉点火前,要检查压力表安全阀、夜表等安全附件是否投用。当安全附件不合格时,禁止打开锅炉,并检查燃料气切断阀和其他切断阀是否泄漏。
三、点火时,必须使用点火火柴点,开始时火势要小,不能太快,以免各部分受热不均匀,影响锅炉寿命。
四、给水速度不宜过快,灭火后应随时注意炉内水位,如水位升至最高水位以上,应排污至沉淀水位。
五、如果炉内有特殊响声,锅炉工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停炉进行检查。
六、锅炉运行中,气泡应保持规定的水位,压力不应超过锅炉的工作压力,锅炉工人,应经常监视蒸汽压力表。
七、当锅炉充满水时,应及时排污,停止供水,使水位恢复。
八、停炉后,可将炉水长时间冷却至70℃以下后排放,排放后再进行化学处理。
九、锅炉工离开锅炉房时,必须关闭水电、燃气切断门和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