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在灾区自救和互救时应遵守哪些行动准则?
答: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和医生到达之前,事故现场和附近的工人应迅速组织自救互救。利用现场的一切设备和条件,及时采取抢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1)当你所在的地方因事故导致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增加,可能危及人民生命安全时,你必须及时、正确佩戴自救器,严禁未佩戴自救器者进入灾区工作或通过窒息区撤退。
(2)如果在受灾地点或撤退途中发现受伤人员,要组织有经验的人员积极抢救,并迅速运送到安全地点。
(3)对从灾区抢救出来的伤员,应妥善安置在安全地点,并根据伤情就地取材,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人工呼吸等急救处理。
(4)在现场急救和处理伤员的过程中,方法要得当,动作要轻,避免伤员的伤情扩大和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灾区避难时,所有遇险人员应主动捐献食物和饮用水,互相帮助,统一发放。要积极完成承担的任务,照顾好伤员和其他同志,共同渡过难关,安全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