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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系统改革(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地勘系统改革(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解读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思路

地勘单位是指以地质勘查生产活动为主业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其基本职能是为国家勘探地下矿藏,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改革开发三十多年来,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地勘单位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尤其在1999年属地化管理以来,地勘单位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不但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自身经济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受行业体制机制的限制,地勘单位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从而引发了对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思路的探讨。

一、地勘单位的改革进程

我国地勘单位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勘查期(1985年至1999年),即由原地矿部提出& ldquo三& rdquo(即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商品化,地勘队伍社会化),直到原地矿部石油局整体转企,地勘单位开始实行属地化管理。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地勘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上,尚未涉及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第二阶段是提升期(1999年至今),即地勘队从现在开始实行属地化管理改革。在这一阶段,地勘单位已由中央管理转为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大;提出& ldquo必须坚持政企分开、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探索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 rdquo;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管理地勘单位,推进地勘单位改革。

二。改革案例介绍

(1)& ldquo;内蒙古模式& rdquo。其主要途径:制度创新。剥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退休人员经费单独管理,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解决;在职人员费用承包登记落实& ldquo老方法,新人的新方法& rdquo管理机制;整合地勘单位资源,组建三家集团公司。在政策支持方面。加大对地质工作的投入,设立自治区地质勘查专项资金,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优先进行地质勘查,划拨矿业权,提供优惠的政策保障;支持地勘单位利用自有矿权进行产业延伸,鼓励风险勘查;规定品牌、身份、资金不变& ldquo三不变& rdquo政策,稳定队伍;为设备购置和更新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地勘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允许地勘单位将国有划拨土地转为经营性用地,在办理出让手续时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土地用途变更等相关费用,所得收益用于冲减改革成本或增加国有资金;扩大用人自主权,新聘人员由单位自主招聘,新任命的领导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2)& ldquo;广东模式& rdquo。主要措施有:在体制创新方面,整合地方地勘单位,减少省级地勘队伍的重复设置;根据& ldquo政事分开& rdquo原则,建立省级地质工作系统,完成厅政务、局管理事务的定位;地勘单位实行区域覆盖。原则上一个地级市储备一个地勘队,并且& ldquo省市结合,省优先& rdquo管理制度;根据& ldquo政企分开& rdquo原则,积极推进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剥离条件成熟的经济实体;地勘单位与社会职能分离。在政策支持方面,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改革配套措施,并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地勘单位转企后,财政拨款5年不变;退休职工和改革中提前退休的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稳步解决了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维护了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两种模式的启示。内蒙古和广东的改革模式已经开了个好头,初见成效。它们有共同点:都有省(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省级政府是整体推进的主导因素;都是从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入手,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这两种模式虽然为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并没有形成非常成熟的套路,而且每个省(区、市)都有自己的省(区、市)情,所以各地地勘单位的改革还是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要,而不是完全& ldquo模仿& rdquo以上两种模式。

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宏观背景分析

1.从经济环境来看。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逐渐复苏,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中国经济率先走出危机,成为一个新的“亮点”世界经济。引擎& rdquo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更加迫切,国家对地质勘查的投入也在加大。比如2010年,仅中央财政投入地勘资金就有150亿,地方地勘基金已经达到130亿,中央地勘基金也有20亿。社会和央企的投资都在积极跟进。还有& ldquo十二五规划& rdquo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将快速推进,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刚性增长。这种需求的增加将进一步提高对地质工作的要求,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的经济形势。

2.从政策环境来看。自《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发布以来,各部委陆续出台了许多配套文件。仅在2010年,国土资源部就先后下发了《关于巩固和扩大地勘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的通知》、发[2010]58号和《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郭子发[2010]58号)等文件,各地也根据本地实际和地质工作需要,出台了促进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各种文件。目前,大多数地勘单位已相继完成属地化管理,地质工作初步形成了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业经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工协作的地质工作新体制。但是,全国地勘单位改革政策不完善,各地出台的政策措施覆盖面和执行力度不一,导致国家层面缺乏有效的宏观指导。全国地勘单位改革进度不一,遇到一些政策瓶颈。比如商业性地质工作机制不健全,资本市场缺位,转企改制资金严重不足;不发达的矿业市场直接制约了矿业权的合理流转;财政供养率普遍较低,资金缺口较大;各地工资、劳保、福利政策执行情况不一;在相关土地政策中,将土地出让收入转为国有资金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绝大多数省(市)尚未出台鼓励找矿的政策;地勘单位税收优惠政策至今未出台。

(2)微观实践分析

1.地勘单位有支持改革的良好基础。多年的改革使地勘单位经济普遍实现了快速发展,基础地质工作强度不断加大;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大幅度增加,投资主体多元化;重要矿产勘查取得重大突破;广义地质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为国家重大工程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海外矿产勘查开发取得很大进展,当地勘查单位正在积极实施& ldquo出去& rdquo发展战略,海外勘探前景看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地勘单位综合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职工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2.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地质工作的特殊性,存在着与地方接触少、观念相对陈旧、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先天不足因素,决定了地勘单位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随着地勘经济的发展,地勘单位的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比如,企业与企业的职能没有完全分离,矿业权的取得、所拥有的矿业权的处置和收益受到限制。分配机制不够合理,广大地质工作者的智力成果在薪酬分配中没有得到体现;经营资产严重不足,技术设备陈旧,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短缺,住房、基础设施、养老、医疗、退休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地勘单位市场竞争实力不够强,延伸产业规模不大,制约了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来解决。

四。深化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一)落实改革和发展的相关政策。

国家为促进地勘单位改革而规定的原有优惠政策应予执行。比如国发[2006]4号文件关于国有地勘单位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在基地建设、设备更新、科研经费等方面对地勘单位给予财政补助。员工社保、医保、住房等政策同城待遇;将部分探矿权划拨给地勘单位,中央和省级地勘资金形成的矿产地,要按评估价格优先划拨给地勘单位。积极推进地勘单位与国有矿山企业的联合经营,使& ldquo勘探与开采一体化& rdquo落实政策;明确地勘单位原国有划拨的存量土地转为经营性用地,明确公开出让收益的分成比例;规定地勘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投资收益,如盈余收益、矿权收益等全部转入地勘基金,免征所得税。

(二)完善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应实施勘探奖励机制。各省(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分类分级评奖。比如根据本省(市)找矿难易程度和矿种重要程度的不同,对地勘单位按相应比例进行奖励,其中30%明确为地勘单位职工奖金。二要保证矿业权的有效配置。很明显,矿产勘查的最终产出是探矿权和采矿权。在允许地勘单位处置其勘查成果转化为探矿权时,允许将部分或全部价款转为国家资本,解决了地勘单位经营性资产不足的问题,使地勘单位与社会地勘经济实体在相对平等中总体处于竞争状态。第三,要加强公益项目管理。公益性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或指定的方式交给地勘单位,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只要资质等条件符合,都可以参与。第四,建立合理的矿业权准入机制。在准入机制上,要突出地勘单位等专业队伍的优势,降低探矿权出资门槛,提高探矿权准入技术门槛。此外,过去由国家出资的地勘单位形成的矿业权,应由原地勘查单位拥有和经营;对丧失的采矿权,应允许原地勘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并免交探矿权价款,继续开展勘查工作,经营探矿权。

(3)加强地勘单位自身的经济建设。

改革能促进发展,发展能更好地巩固改革成果。地勘单位要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促进地勘经济持续科学发展,为改革发展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一是要立足地质找矿主业。地质勘探是地勘单位的基础。要加强地质科学研究,重视拓展地质找矿业务,加强地质基础工作,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二要坚持探采一体化道路。我们要切实改变地勘单位& ldquo工作经济& rdquo国家,逐步走向矿业发展,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积极实施& ldquo出去& rdquo策略。开展海外地质勘查,在国际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市场空寻求发展。第四,拓展广义地质服务领域。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矿产勘查、城市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为地方经济服务。第五,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占领关键技术或重要领域的制高点。第六,理顺管理机制。推进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包括实施人才战略,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薪酬考核制度;或者建立和完善找矿激励机制等。

(四)进一步推进地勘单位分离。

深化地勘单位改革,必须坚持& ldquo政企分开,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探索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 rdquo大方向。深化政企分开,要普遍实施差异化战略,成熟一批,改革一批。目前的地勘单位仍然& ldquo戴着事业单位的帽子,走企业化的道路& rdquo真正的商业性地勘队伍还没有形成。因此,地勘单位应分别办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由事业单位承担;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由企业承担。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把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开,把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分开。积极构建产权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吸收国有资本、社会资本、职工股份特别是管理骨干的股份,组建以合作开发矿业权为主的矿业公司、为地质勘查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或以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查施工为主的集团公司等。,并根据企业的要求相应地改革人事制度、考核制度等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现代地质勘查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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