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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对外贸易(尼泊尔税收政策)

尼泊尔对外贸易(尼泊尔税收政策) 尼泊尔的对外贸易政策和法规

一、尼泊尔对外贸易的主要政策和法规

尼泊尔仍在执行1992年颁布的贸易政策,其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

1.通过增加私营企业在国内和国际贸易中的参与,加强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2、通过贸易多元化,创造新的可出口产品,使出口贸易具有竞争力。

3.通过扩大贸易逐步减少贸易逆差。通过增加与各行业的贸易合作来扩大就业能力。

(2)基本政策

1.通过削弱国有企业来扩大私营企业在贸易中的作用。

自由灵活的贸易政策有助于促进出口创汇,改善国际收支平衡,同时满足国内需求。

2、通过有效合理地利用经济资源,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一方面用于国内消费,另一方面用于出口创汇。重点发展偏远地区,产品多样化。

3.实施自由化进程,鼓励工业和贸易相结合,促进出口,同时增加国内产出,满足国内需求。重点是现代管理和技术、市场开发和吸引外资,目的是支持和开发新产品,同时提高传统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4.国有贸易公司将逐步私有化,发展成为高效率的私营企业。

为落实上述政策,在贸易和服务领域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如修订和制定外币兑换、货币和财政政策,逐步实现尼泊尔卢比可兑换。此外,应逐步改革管理制度,使之简单、透明和灵活(例如,2001年5月1日,尼日利亚所得税管理局和尼日利亚增值税管理局合并,组成尼日利亚国家税务局)。此外,为了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现有贸易协定和协议将继续有效,必要时将增加新的内容,重点是发展信息网络和监测系统以及如何提高运行质量。

(3)出口政策

1.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2.努力增加出口产品的种类和服务,以增加外汇收入。

3.提高传统产品和新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促进出口,同时重点开发效益好的制成品市场。

4.努力开发新的出口产品并增加其产量,创造更多的外汇收入和就业机会。

5.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增加外汇收入。

6、在有利的基础上,鼓励水电出口。

7.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组织和促进服务领域技术人员的输出。

为了在有效、顺利和透明的基础上实施上述政策,政府将出台相应的货币、外汇兑换和财政政策,以便出口的所有环节都是自由、简单和灵活的。

⑷与出口有关的措施

1.除禁止和限制出口的商品外,逐步取消出口许可证。允许民营企业经营有限出口商品,通过适当的税收机制逐步取消有限出口商品。

2.促进出口,逐步完善现有的交通网络和基础设施。管理程序应该透明、顺畅和有效。

3.为了促进出口,将大力发展集装箱服务,并将进一步扩大和改进现有的保税仓库系统。

4.对出口产品的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实行有效的出口退税计划。取消出口产品原材料进口税,采用保税仓库制度储存原材料。

5.出口产品免征除服务费以外的所有税收,但有限制的原材料出口除外。

6.为了促进出口,将建立出口促进区,区内企业进口原材料和自用物品免税。区外企业出口90%以上的产品,享受区内企业同等待遇。

7.在贸易和服务领域,为进一步实现尼泊尔卢比的完全可兑换,出口商必须将出口产品所得外汇按市场汇率和规定比例卖给商业银行,其余外汇按政府规定的汇率卖给尼泊尔中央银行。除规定的种类外,出口型企业和进口代理企业进口原材料没有数量限制和许可证。但对于进口原材料,商业银行会按市场汇率提供外汇。允许进口商在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用于贸易促进活动。

8.尼泊尔卢比完全可兑换后,出口计价制度将逐步取消。

9.为了提高出口产品的标准和质量,每次都要对出口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10.优先向信誉好的承运人提供各种便利。

11.所有出口收入将免征所得税,通过信用证或往来凭证向印度出口获得的收入也将免征所得税。

12.专注于开发和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技术。

13.尼泊尔海外机构应积极参与出口促进活动,并在可行的基础上设立贸易促进团。

14.游客在离开尼泊尔时可以携带的出口商品没有数量限制。

15.每年与私营部门合作,根据促进出口的可行性制定年度出口计划指标。

16.为了促进出口,研究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技术、市场和出口程序培训,并组织参加国际和国内贸易展览以开发市场。

17.定期规范进出口贸易,避免其畸形发展。如果违反政策,将采取严厉措施。

18.在研究和开发新的出口产品和提高传统产品的质量和产量的基础上,将改进出口促进、研究、开发和培训计划。

(5)进口政策

我们将通过进口发展经济和促进出口,提高工业和贸易的竞争力,鼓励利用现有资源满足国内需求,鼓励国内产品和进口商品之间的竞争,加强进出口之间的相关性。

(6)与进口有关的措施

加强进出口的紧密性,创造有序的外贸体系,减少贸易逆差;简化许可和政府控制制度,逐步用关税取代进口数量限制,简化进口手续;通过对外汇分配和使用的监测,确定年度计划目标;除禁止和限制进口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开放经营;除违禁商品外,进口外汇允许以市场汇率购买外汇,以促进尼泊尔卢比的可兑换性。

二、外贸管理体制

尼泊尔的对外贸易管理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关税管理、银行管理、原产地证书管理等。

(1)许可证管理

1992年,尼泊尔政府制定了部分禁止进出口商品和部分限制出口商品的目录,并对限制出口的商品实行许可证管理。这些商品主要包括本地原料和进口原料,具体品种由政府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不定期在《政府公报》上公布。目前,政府正在积极减少这些商品的数量,以实现自由贸易的目标。

除了政府禁止和限制的商品以及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外,所有尼日利亚商人都被允许自由经营。

禁止出口商品:国内外有文物的古钱币;雕像、棕榈叶和植物叶上的铭文;重要的历史书画;野生动物;胆汁和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麝香;蛇皮、蜥蜴皮;大麻、鸦片、大麻制剂等。;爆炸物;雷管和原材料;等等。用于生产武器和弹药的材料;天然兽皮和兽皮;天然羊毛;所有进口的原材料、零件和生产资料;和日志。

有限出口产品:

限制出口产品主要是本地原材料,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大米、玉米、小麦、鹰嘴豆、扁豆、黑豆、芥菜、油菜籽、榨菜粉、重量超过100公斤的无信用证生丝、罂粟籽。

有些产品需要政府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不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

违禁产品:鸦片、吗啡等麻醉品;60度以上的酒;用于制造武器和弹药的材料;弹药和爆炸物(政府许可的除外);枪和子弹;通讯设备包括无线对讲机和其他类似的音频设备(政府许可的除外);贵重金属和珠宝(旅客允许随身携带和行李携带的除外);以及牛肉和牛肉制品;在尼泊尔“官方公报”上发表的其他产品。

(2)关税管理

尼泊尔王国海关总署的前身是市场管理办公室。尼日利亚政府于1963年成立海关税务局,1967年成立海关总署,一直延续至今。海关总署由四个部门组成:海关署、检查署、估价署和行政署。尼泊尔是一个内陆国家,没有出海口。海关总署在全国各地区设有30个分局,下设143个办事处;其中,首都国际机场设有办公室。

截至目前,尼泊尔政府于1962年颁布的《尼泊尔王国政府海关法》已经过7次修改和补充,共45条。1970年,尼日利亚政府制定了《海关规则》,先后两次修改补充,共18条。这两部法律法规对尼泊尔海关的组织机构、任务和权限,对进出境货运、过境和转运货物的监管,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征税、保管和放行,对国际邮递物品的监管、查验、征税和放行,对进出境人员及其行李的放行,对走私违法案件及其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尼日利亚政府每年调整一次关税税率,总体水平呈下降趋势。

根据政府规定,除少数初级产品(共23种)外,大部分出口商品免征关税,只收0.5%的服务费。这是政府采取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出口以FOB价格为基础,加上货物到尼泊尔海关所在地的运费价格,以外汇对货物进行评估和征税。同时,政府对通过保税方式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进口免除一切税收;产品出口时,政府将退还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税款。

进口货物的关税包括三部分:基本关税、消费税和平衡税。关税基本是尼泊尔海关税则表中规定的税率。现行海关税则(2000/2001年海关基本税则集)共分21章97条,进口货物税率分为8档,分别为0%、5%、10%、15%、25%、40%、80%、130%。尼泊尔征收进口关税的商品有5000多种。

关税一般按货物价格征收,即进口到尼泊尔的货物以CIF价格为基础,加上货物运到尼泊尔海关所在地的运费和保险价格,以外汇形式进行评估征税;消费税总是1.5%。平衡关税是尼泊尔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尼泊尔海关是根据进口货物与当地同类货物的纳税情况和差价来确定的。税率不固定,人为因素多。此外,尼泊尔海关还根据进口货物的价值征收10%的增值税。进口货物在国内销售后,进口商会根据其销售价格多退少补给尼泊尔国税局。

(3)银行管理

出口商外汇收入的35%按官方汇率卖给政府,65%可按市场汇率卖给商业银行,出口商的出口收入全部免征所得税。

对于进口商使用外汇,只能从商业银行换汇、开具汇票和信用证。根据尼泊尔新预算第245条(2000年7月16日至2001年7月15日):

1.除了一些特定的进口商品,其他所有从印度进口的价值超过卢比的商品。16,000将通过银行汇兑、电汇、汇票和信用证结算。

2.除与中国西藏自治区的传统易货贸易商品外,其他所有通过中国樟木口岸的总金额超过16000卢比(约合225美元)的进口商品,均以银行汇兑、电汇、汇票和信用证方式结算。其中,总额低于3000美元的尼日利亚商户可以用美元现金支付;总额超过3000美元但不足3亿美元的尼日利亚商户可以通过汇票、电汇或信用证支付;总金额超过3亿美元的尼日利亚商人只能通过开立信用证来支付。

(四)原产地证书的管理

从国外进口的货物在报关时必须附有原产地证书。一是证明商品的产地,防止鱼目混珠;第二,根据不同的商品产地,给予不同的关税税率。

对于出口商品,尼泊尔政府规定的原产地证书有三种,一是针对印度的,二是针对南亚国家的,三是针对其他国家的。这些国家将对尼泊尔生产的商品给予免配额、减关税等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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