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环境规划中心(UNEPIE/PAC)将“清洁生产”定义为:“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和产品中持续应用全面的预防性环境战略,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对于生产过程,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消除有毒原材料,在所有排放物和废物离开生产过程之前减少其数量和毒性。对于产品而言,清洁生产战略旨在降低产品在整个生产周期(包括原料提炼到产品的最终处置)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清洁生产不包括终端处理技术,如空气体污染控制、废水处理、固体废物焚烧或填埋。清洁生产是通过应用专门技术、改进工艺技术和改变管理态度来实现的。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形势,工业发达国家在反思其经济发展过程的基础上,认识到不改变长期以来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来促进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仅仅依靠一些补救性的环保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1990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污染防治法》,将污染防治作为美国的国策,取代了长期以来末端治理的污染控制政策,要求工业企业减少源头,包括:设备和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重新设计、原材料替代、促进生产各环节内部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及在组织、技术、宏观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清洁生产被定义为既能满足人们需求,又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的切实可行的生产方法和措施。其本质是以最少的物质和能量消耗对人类生产活动进行规划和管理,使废物在生产过程中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除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