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划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根据规划的对象和内容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规划区域的大小和类型,可分为国家、省、市、县行政区域、河流或湖泊流域、工业区、经济特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规划;根据规划期,可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环境规划;根据规划对象,可分为综合污染防治(控制)规划(区域或行业)、自然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等。其中,区域环境规划和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开展得最为广泛,如工业污染治理规划、城市(工业)污染治理规划、水污染治理规划、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规划等。常见的规划类型主要包括:
首先,从范围和层次上划分
(1)国家环境规划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国家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
(2)区域环境规划是国家环境规划的基础,具有综合性和区域性,可分为城市环境规划、镇规划、风景名胜区环境规划、流域环境规划、资源开发区环境规划等。
(3)部门环境规划包括工业环境规划、农业环境规划、交通环境规划等。
第二,从环境规划的本质来说。
(1)生态规划紧密结合当地的地球物理系统、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进行考虑,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符合生态规律。如土地利用规划。
(2)综合污染防治规划是我国当前环境规划的重点。根据规划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区域综合污染防治规划和部门综合污染防治规划。
(3)自然保护计划保护生物资源和其他可再生资源,包括文物古迹、具有特殊价值的水源、地貌景观等。
第三,根据环境因素
(1)大气污染控制规划:大气环境保护主要指城市区域,主要内容包括能源结构分析、大气污染特征、功能区划、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确定、重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污染削减计划和重大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二)水污染控制计划;水(河流、湖泊、地下水、海洋)是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承载能力,主要污染物的排序,以及控制措施。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可以是省、市、区、行业、企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主规划区内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划。
(4)噪声污染控制规划:一般指城市、居民区、道路、企业的噪声污染控制规划。
四、根据经济和环境的限制。
(1)经济约束规划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环境保护只服从经济发展的要求。一般在确定社会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的前提下,预测污染物产生量,根据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容量规划污染物去除的数量和方式,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考虑环境反馈要求。
(2)协调发展规划把环境与经济作为一个大系统来规划,既考虑经济对环境的影响,又考虑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环境约束规划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环境保护成为环境与经济的主要矛盾,经济发展要服从环境质量的要求,如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