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4.2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4.3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工程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可靠、技术可行。
4.5负责规划粉尘、毒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理方案,以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4.6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