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储存气瓶的安全措施
(一)气瓶的储存应由专人管理。应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消防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气瓶和气体的安全知识。
(二)气瓶的储存;空瓶子和真瓶子要分开;装有能发生化学反应的介质的非均质气瓶应分开存放(分间存放),如氧气瓶、氢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氯气瓶不能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气瓶仓库(储存室)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为二级及以上耐火建筑,与明火或其他建筑物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气体钢瓶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m。
(4)气瓶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和水浸泡,避免阳光直射。应有便于装卸和运输的设施。仓库内不得有暖气、水、气等管线通过,不得有直通管线或涵洞。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应防爆。
(5)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能存放气瓶。
(六)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当心爆炸”等必要的安全标志。
(七)瓶库应有交通和消防通道,在固定位置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配备灭火器、灭火工具和防毒用具。
(八)气瓶应戴帽,最好是固定帽。
(9)固体瓶一般应垂直存放。平躺时应防止翻滚,瓶头(阀端)应朝向一侧。堆垛不得超过5米,并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安全,数量、编号标志明显,并留有通道。
(十)应限制真瓶的储存数量,在满足日常使用和周转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储备。
(十一)易发生聚合反应的气瓶必须有储存期限。
(十二)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盘点准时,账物相符。
(十三)建立并执行气瓶出入库制度。
二、气瓶使用的安全措施
(1)气瓶使用者应学习气体和气瓶的安全技术知识,并在熟练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练习。只有合格了,才能独立工作。
(2)使用前检查气瓶,确保气体和气瓶是必需的且质量良好,方可使用。如发现气瓶颜色、钢印不清,检验逾期,气瓶损坏(变形、划伤、腐蚀),气体质量不符合标准,应拒收并妥善处理。
(3)按规定正确可靠地连接调压器、防回火装置、输气胶管、缓冲器、气化器、焊枪等。检查并确保没有空气泄漏。在连接上述电器之前,应使用微型开瓶器将瓶阀出口处的灰尘和杂物吹走。
(4)使用气瓶时,一般应直立放置(乙炔瓶严禁躺卧)。它们不应靠近热源,与明火和可燃、助燃气体钢瓶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5)易聚合的气瓶应远离辐射、电磁波和振动源。
(六)防止日晒、雨淋和水浸。
(七)移动气瓶应手动转动瓶底;距离较远时,可用轻型手推车运输。禁止抛、滚、滑、翻、肩、踢。
(八)严禁敲击和碰撞气瓶。绝对禁止在气瓶上焊接和引弧。不要使用气瓶作为支撑和砧。
(9)注意操作顺序。瓶阀打开要轻,操作者要站在瓶阀出口后面,关闭瓶阀要轻而严,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关得太紧或太死。
(10)瓶阀冻结时,不允许用火烘烤。可以把瓶子移到室内温度高的地方,或者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11)注意保持气瓶及附件清洁干燥,禁止油脂、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污染。
(12)瓶内气体不得耗尽,并留有余压。残余压力不应低于0.049兆帕..
(十三)气瓶使用后,应送回瓶库或妥善保管。
三。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管理措施
1.加强科学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技术知识,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日常检查。
2.采取谨慎的保护措施。除了在危险的地方设置护栏、立网、铺石板、盖洞口外,还要在操作人员下方设置平网,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技术措施
1.善用安全“三宝”。一个是安全帽。进入工作场所,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系好帽带,防止人摔倒时帽子脱落失去保护。第二,安全带。凡是悬挂空在2m以上的,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第三是安全网。在架外无防护作业点的地方,必须在离地4m处设置固定安全网。高层建筑应每四层安装一个固定安全网,同时设置一层安全网,随墙逐层升高。
2.做好“四口”防护。“四口”是指楼梯、电梯、预留口和出入口(也叫出入口)。
3.做好“五边”保护工作。“五临边”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每层60cm)或安全网。
4.严格处理三脚架的十关。即材料限界、尺寸限界、吊顶限界、围栏保护限界、侧面限界、承重限界、上下限界、雷电限界、悬臂限界、检查限界。
(3)登高作业的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应从指定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等非指定通道攀爬、跳跃。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握稳,不准用物件攀爬。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在屋架、檩条和不固定的物体上行走和工作。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严禁爬上爬下脚手架横杆。在脚手架上工作或行走时,注意脚下的探头板。
四。土方工程的安全措施
(一)人工开挖基坑、沟槽的安全规定:
1、人工开挖时,作业人员必须根据施工员的要求进行边坡或支撑防护。操作人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纵向距离不得小于3m。禁止自下而上挖坑、扩沟,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2.施工过程中,要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沟,避免边坡坍塌。
3.深坑深井开挖时,保持坑井通风良好,并注意有毒气体的检查。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处理。
4.禁止在挖沟1米范围内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器。1-3m和3-5m之间的堆垛高度分别不得超过1.5m和2.5m。
5.当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缘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危险时,夜间应设置红色标志灯。
6.在挖掘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如发现裂缝或局部坍塌,应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坑或槽内,并报告施工员进行安全处理后,方可继续开挖。
7.人上下坑沟时,应先挖梯子或搭木梯。不准从梯子上跳下或在土墙及其支架上踩踏。
8.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应有专门的开挖方法。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施工员的指令和部署。严禁擅自决策和冒险。
(2)机械开挖安全规程
1、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应遵守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2.土方开挖的顺序应自上而下分段依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基脚的操作方法,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3、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发出信号。配合机械挖土人员,按规定的放坡顺序在坑槽内作业。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工作范围。
4.装土时,装载机上不能有人。
5.在有支撑的沟渠中使用机械挖掘时,必须小心不要被机械损坏支撑。
(3)防止土方坍塌事故的安全规定:
1、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开挖工作。
2、土方开挖前必须用做降(排)水。
3、自上而下逐层挖土,严禁超挖。
4、坑(槽)沟必须设置上下坡道或梯子,严禁在坑壁上凿坑、攀爬上下。
5.当挖坑(槽)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加坡或可靠支撑。
6.当深度超过2m时,四周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危险场所,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灯。
7、配合机械挖土、清底、整平、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内。
8、作业中应随时注意检查土壁变化,发现裂缝或局部塌方时,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疏散人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坑(槽)沟1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
五、防尘技术措施
(一)防尘工程技术可分为六大类:
1.过程度量。改革创新工艺设备和操作方法,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消除或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2.湿作业。是一种简单、经济、有效的防尘措施,可以减少粉尘悬浮,防止二次扬尘。克服干燥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3.建筑措施,建筑物的合理设计,如厂房的位置、朝向、布局、人与尘源的距离等。,不仅会减少防尘投资,还会降低自然降尘效果。
4.密封措施,如密封尘源,如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是防止粉尘逸出的有效措施。
5.通风除尘。使用各种通风除尘系统,有效减少粉尘和灰尘。
6.个人防护。这是防尘技术措施中的重要辅助措施。防尘口罩、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装置用于防止灰尘进入人体。
(二)采用先进的防尘工程技术:
1.突出根本措施。首先要采取根本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危害,其次要采取治标措施,通过通风等措施减少粉尘危害。
2.开发防尘产品,替代老旧产尘设备。
3.完善通风系统,有效控制尘源。
4.消除二次粉尘源。
5.注意呼吸道粉尘的处理。可采取降尘、降尘、排尘、捕尘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不及物动词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企业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职业中毒防治的法规和政策;根据企业性质,制定预防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消除毒物,在生产、使用科学技术和技术改造中,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3)降低毒物浓度。
1.改革流程。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避免露天生产,消除毒物逃逸的条件。
2.通风排毒。使用通风柜、排气罩、罐侧吸气罩等。来收集产生的毒物,然后经过净化装置,或者回收净化后再排放空。
3.布局合理。有毒作业应与无毒作业分开,对危害较大的有毒物质应有隔离设施和预防措施。
4.安全管理。应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
七。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一)技术创新,改革生产工艺,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和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的接触机会。
(二)采取通风除尘、解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措施,减少或者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3)加强设备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危害人体和环境。
(四)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审查,确保项目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5)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人体。
(七)合理安排休息制度,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力。
(八)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及早发现禁忌症和职业病病人,及时治疗。
(九)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定期监测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防止噪声的措施
(1)控制和消除噪声源是防止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使用静音或低音设备,而不是制造噪音的设备。对于生产中允许位于远处的噪声源,应将其移出车间或隔离。提高机器的精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器部件的冲击、摩擦和振动,还可以降低生产噪音。合理配置声源,将产生强噪声的工厂与居民区分开,将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分开,也可以减少噪声危害。
(2)控制噪声传播有以下措施:
1.吸音。采用吸声材料吸收辐射,反射声能,以降低噪声强度。
2.噪音消除。消声器用于防止声音传播并允许空气流动。
3.隔音。使用一定的材料和装置将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隔音结构要严密,避免共振影响隔音效果。
4.振动隔离。为防止地板、墙壁等固体材料传递的振动和噪音,采用减振装置,如橡胶垫、沥青等。安装在机器基础与地板和墙壁之间的接缝处。
(3)保健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在生产场所噪声暂时失控,或需要在高噪声条件下工作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有效措施。接触噪声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患有听觉器官、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不应参与噪音活动。
九、辐射防护措施
(1)辐射对人体的危害。人体受到一定剂量的电离辐射后,可产生各种对健康有害的生物效应。按作用时间可分为急性作用和慢性作用或短期作用和长期作用。辐射可导致多种疾病,如不孕、暂时性白细胞减少、造血障碍、白血病、各种癌症,甚至遗传后代、死亡等。
(2)辐射防护措施
1.凡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必须通过医院的体检,学习放射性防护和卫生知识后,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铅围裙、铅眼镜、个人测量笔等。)一定要穿戴整齐。
3.伽马辐射暴露量不得超过50毫伦。如果日照量为50毫伦,每周照射量不应超过200毫伦。
4.放射源应由专人管理。数量、强度、制造日期、数量等。应登记存档,并妥善保管放射源的出厂说明书。
5.应有严格的放射源接收和回收制度。放射源应配有防火、防潮、防盗的源库,库外实测强度不应高于当地天然地下室。
6.禁止打开密封的放射源外壳。装卸放射源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禁止与人体直接接触。
7.放射源下井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防止源壳腐蚀造成的外部污染。
8、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严重污染和危及人体健康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