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选矿知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全文(建筑消防设计国家标准)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全文(建筑消防设计国家标准)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全文(建筑消防设计国家标准) 建筑防火设计

一、建筑防火的基本概念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

为了在建筑防火要求上区别对待不同危险类别的各类生产、储存物品,使建筑设计有利于节约投资和确保安全,应对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2)材料的燃烧性能

材料的燃烧性能可分为不燃、耐火、可燃三种。这些术语的含义如下:

1.非燃烧体。不燃烧体是指由不可燃材料制成的部件。不燃材料是指在空气体中遇火或高温时不会着火、轻微燃烧或碳化的材料,如建筑中使用的金属材料、天然或人工无机矿物材料等。

2、难烧。不燃体是指由不燃材料制成的构件,或者由不燃材料制成的用作保护层的材料。易燃材料是指在空气体中遇火或高温不易着火、轻微燃烧、碳化的材料。当火源被移除时,燃烧或轻微燃烧会立即停止。如沥青混凝土、防火木材、填充有机物的混凝土、水泥刨花板等。

3.燃烧的身体。燃烧体是指由燃烧材料制成的部件。燃烧物质是指在空气体中遇火或高温时立即着火或轻微燃烧,并在撤去火源后继续燃烧或轻微燃烧的物质,如木材。

需要说明的是,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材料的燃烧性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种材料不可燃或不易燃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它的耐火极限很高。比如钢是不可燃的,但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其耐火极限只有15min。所以在使用构件时,不仅要看材料的燃烧性能,还要看其耐火极限。

(3)确定火灾类别的方法

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必须首先确定生产过程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然后采取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当生产或储存的物品为单项物品时,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上述分类标准确定。在同一车间或同一仓库内,如果生产或储存的货物的危险性不相同,原则上应确定火灾危险性最大的部位。但火灾危险性高的部分小于车间或防火分区面积的5%(小于丁、戊类生产车间涂装工段面积的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向其他部分蔓延,或能采取有效防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的,可按火灾危险性低的部分确定。

对于那些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易燃或可燃物质,当数量少到足以造成燃烧或火灾危险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危险类别。另外,对于D类和E类物品的仓库,虽然储存的物品是不燃或难燃的,但一些贵重的仪器、机械、设备多采用可燃的木箱、纸箱包装。当可燃包装的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的1/4时,火灾危险性应定为丙类。

二。建筑总平面的消防设计

防火间距是建筑物着火时空之间的间隔,火势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建筑的合理布局和防火间距的设置,可以防止火灾在相邻建筑之间蔓延,既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又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救援和灭火提供条件,避免或减少火灾建筑对相邻建筑及其居住者(或使用者)的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

(一)确定防火间距的基本原则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通常,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按以下原则确定:

1.考虑热辐射的作用。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级的低层民用建筑应保持7-10m的防火间距,一般不会波及相邻建筑。

2.考虑消防作业的实际需要。防火距离应满足消防车最大工作转弯半径的需要,一般应为4m。

具体防火间距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耐火设计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性能的标准,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最低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

建筑耐火等级的目的是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提出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既有利于安全,又节省基建投资。火灾实例表明,耐火度高的建筑物在火灾中很少被烧坏而倒塌,耐火性低的建筑物不耐火,在火灾中燃烧快,损失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根据我国多年的火灾统计,结合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及其施工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外耐火等级的经验,将普通建筑耐火等级分为四级,高层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二级。

一般来说,一级耐火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二级耐火建筑与一级耐火建筑基本相似,但其构件的耐火极限可以更低,可采用无保护的钢屋架。三级耐火建筑是由木屋顶、钢筋混凝土楼板和砖墙组成的结构。四级耐火建筑是由木材和耐火墙组成的可燃结构。

选择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相应的耐火安全性,既有利于安全,又能节约投资,从而获得最佳的经济效果。在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时,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建筑物的性质和重要性、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等。

决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主要因素如下:

1.建筑的重要性。对于多功能、设备复杂、性质重要、消防难度大的重要建筑,以及重要的高层工业厂房、多层和高层仓库,耐火等级应更高。

2.建筑物的高度。高层工业建筑和高层仓库为耐火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建筑。当采用二级耐火等级,所含可燃物质平均超过200kg/m2时,梁和楼板应满足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并设置自动灭火设备。

3、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根据工业厂房或仓库生产和储存的产品的火灾危险性,提出相应的耐火等级要求。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应采用一、二类耐火建筑;丙类厂房和仓库不应低于三级耐火建筑;不燃产品和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四级。

为避免火灾后造成巨大损失,如果车间或仓库内有贵重的机器设备或贵重材料,应采用一级耐火等级。

中小型企业的甲、乙类生产厂房最好采用一、二类耐火建筑;如果面积较小,且是独立厂房,考虑到投资的实际情况,在火灾损失不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三级耐火建筑。此外,使用或生产丙类液体的车间和有火花、炽热表面和明火的丁类生产车间应采用一级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但上述厂房规模较小,丙类厂房不超过500m2,丁类厂房不超过1000m2,也可采用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单层建筑。

三。安全疏散设计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需要有完善的安全疏散设施,供建筑物内的人员尽快疏散燃烧的建筑物,并供消防人员在火灾现场迅速灭火。

安全疏散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的时间。工业厂房的疏散时间,A类生产的允许疏散时间应控制在30s;B级生产允许抽空时间控制在1分钟左右。

安全疏散距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考虑室内最远点到门的疏散距离,二是门到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的距离。

工业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根据火灾危险性和厂房的耐火等级确定。火灾危险性越大,对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越严格;厂房耐火等级越低,安全疏散距离越严格。对于丁、戊类生产,当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时,疏散距离可不受限制。车间的安全疏散距离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四。安全出口

为了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不仅要求安全疏散的时间和距离,还规定了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增加企业盈利的主要途径(如何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

上一篇:硝基苯催化加氢制苯胺的安全技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