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因生产任务不足,设备停用半年以上的,应封存。使用单位应填写《设备封存通知单》,交工艺、生产、设备、财务等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就地封存。密封的设备应完好无损,切断电源,排尽油,将设备擦拭干净,光滑表面涂油防锈,盖好防尘罩,挂标志牌展示,指定专人维护,定期检查保养,并与主机一起检查密封附属配件和专用工具,防止生锈,妥善保管。
25.2现场封存的设备需要启封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先向生产计划部和财务部办理启封手续,并会同设备管理部对启封情况进行检查。使用前应检查、清洗、涂油并投入试运行。正常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