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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少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如何减少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防治空气污染的措施

1.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充分认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时,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一般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取措施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分解总量指标,从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保障。特别是排放二氧化硫和烟尘的大、中、小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总量,或者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削减区域内其他污染源的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区域总量控制指标以内。

第二,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减少煤炭的直接消耗,提高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逐步提高车用燃料的质量和标号,加快淘汰含铅汽油,使我国汽油尽快向无铅化、高档化发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的禁令于2000年完成。积极发展各种低污染汽车,如天然气汽车、液化气汽车、甲醇汽车和电动汽车。

三、实施煤炭洗选加工,控制高硫高灰煤炭污染。严格控制高硫高灰煤开采,开展煤炭洗选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重要措施。规定: (一)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不得再开采,现有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要限产、混采或关停;(2)大力提高原煤洗选率。含硫量大于1.2%的新建煤矿需建设洗煤设施。对现有含硫量大于2%、无机硫含量占总硫含量50%以上的煤矿,2005年建设洗煤设施;(三)煤炭洗选后未回收黄铁矿的煤磨石不能作为发电燃料;

4.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采用技术起点高的清洁工艺,最大限度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浪费,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少末端污染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

(一)国家已发布第一批限期淘汰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名单,并提出可供替代的先进工艺和设备;规定普通立窑水泥生产、炼铁炼钢、平炉炼钢、卧罐冶炼铸造、部分铁合金电炉和部分水泥机械化立窑等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周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使用淘汰的技术和设备。超过期限的,要坚决取缔。要继续取缔关闭小造纸、土法炼铅铸造、土法炼焦、土法炼锅、硫磺冶炼等15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认真采取这一措施,可减少烟尘排放6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50万吨。

(2)对地方中小型水泥厂进行重组改造,用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替代旋风除尘器,关停小立窑等措施,使水泥企业工业粉尘除尘效率达到80%。用静电除尘取代原电厂的水膜和旋风低效除尘,是解决当前粉尘污染的重要技术。(3)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大气污染问题,主要是严重超标行业造成的有毒有害和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问题。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推广从国情出发,尽快开发和推广技术可靠、经济合理、配套合格的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重点领域包括煤炭洗选脱除有机硫、工业型煤、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炭气化液化、烟气脱硫、转炉炼钢除尘、焦炉烟气治理、陶瓷砖窑黑烟治理等。

不及物动词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主要包括:

(1)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到2000年全部达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治理资金,分期分批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2)各地将排污总量指标分配到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使排污单位明确各自的总量控制目标,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污总量。排污单位必须根据环境质量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允许排放量组织生产。

(3)建立工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求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在本行业实施环境保护“九五”计划。

(四)二氧化硫排污收费试点地区由“两省”、“九市”扩大到两个控制区。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使其逐步达到高于治理成本,督促排污企业积极增加投入,积极治理污染。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烟尘控制区的监督管理,提高烟尘控制区建设标准和监测频率,配备烟尘总量计量装置。加强对除尘器等环保设备制造、安装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快淘汰各类低效除尘器和原始排放浓度高的落后锅炉。充分发挥城市现有集中供热设施的作用。城市供热管网内不准新建分散供热锅炉,现有分散供热锅炉应限期拆除。

(六)提高大气环境监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的技术水平,改善监测设备条件,建立酸雨监测网络,掌握“两控区”酸雨变化情况。

(七)逐步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的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车辆定型、生产、进口、使用全过程实施污染监督管理。在全过程管理中,执行相应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制造、销售、进口和使用。完善老旧汽车报废制度,取缔严重超标排放车辆,提高在用车辆整体装备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7.履行保护全球大气环境的国际公约。

中国于1989年9月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并于1991年6月成为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缔约国。该议定书是迄今为止最具强制性的国际环境公约。根据该议定书,发展中国家最终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最后期限是2010年。

随着1996年发达国家基本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消耗臭氧层物质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在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按照限制和控制的目标,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一项十分艰巨而长期的任务。近年来,中国政府以及生产和消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业做出了巨大努力,但仍面临许多困难。中国应继续争取国际社会更多的资金支持,在国内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帮助下,不断加强管理,确保全面完成限控目标。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全球变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全球性环境问题。

大气质量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制定了一批量大面广、环境影响普遍的大气广域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浮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光化学氧化剂)浓度限值标准。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个等级进行管理。第一级标准是保护广大自然生态和舒适优美生活条件要求应达到的水平;第二个标准是保护人民健康和城市生态应达到的水平;三级标准是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城镇或工业区的过渡性管理标准。这是应该达到的水平,以保护大多数人的健康和城市的一般植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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