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大多数国家都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要求对国家政策、规划和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目的是将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使环境因素与经济和社会因素一起在规划形成的早期阶段得到重视。
下面,简要介绍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办理委托手续。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应当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准备工作。包括实施评价者、调研、资料、现场踏勘等。
准备环评大纲。根据工作特点、环境特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编写大纲。
专家评审。召开专家会议审查大纲。
供批准的大纲。发送以供批准。
签订环评合同。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签订评估合同。
开展评估工作。环境监测、工程、分析和模型计算。
准备一份报告。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并给出结论。
专家评审。主持专家会议审查报告。
上报审批。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和补充,然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